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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紫外固体激光、激光雷达等将被列入禁止限制出口目录

作者:长三角G60激光联盟

日前,中国商务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加强技术进出口管理,根据《对外贸易法》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商务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对《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包括商务部、科技部2008年第12号令和商务部、科技部2020年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目录》)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拟删除技术条目32项,修改36项,新增7项。修订后《目录》共139项,其中,禁止出口技术24项,限制出口技术115项,合计139项。

深紫外固体激光、激光雷达等将被列入禁止限制出口目录

在这新增7项禁止或限制出口的技术中,激光雷达等技术在列。新增的7项技术分别是:光伏硅片制备技术、激光雷达系统、用于人的细胞克隆和基因编辑技术、CRISPR基因编辑技术、合成生物学技术、农作物杂交优势利用技术、散料装卸输送技术。

文件显示,禁止/限制出口技术主要涉及互联网与信息、光伏与新能源、自动驾驶、生物医药等,都是大陆近年来取得迅猛的领域。

该修订目录中,除激光雷达等新增7项禁止或限制出口的技术外,激光技术用大功率、大尺寸钕玻璃制备工艺技术被列入禁止出口部分,二氧化碳(CO2)激光传输光纤制造技术、利用自主研发的KBBF单晶体制造深紫外固体激光器的关键技术等被列入限制出口部分。

深紫外固体激光、激光雷达等将被列入禁止限制出口目录
深紫外固体激光、激光雷达等将被列入禁止限制出口目录
深紫外固体激光、激光雷达等将被列入禁止限制出口目录

商务部拟将激光雷达等技术列入禁止限制出口目录

值得一提的是,目录中的“车载激光探测及测距系统技术”是当前全球智能汽车领域,针对高级别自动驾驶技术研究的核心硬件科技,随着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相关的软硬件技术具有极高的战略价值。

有激光雷达行业的人士指出,此次《目录》修订并不会影响车载激光雷达产品的正常出口和销售。被列入限制出口目录的“激光雷达系统”定义是“车载激光探测及测距系统技术”,实际限制的是核心技术,而非产品。

换句话说,只要不涉及技术出境,正常的产品买卖无需过多担忧。出口方面,相关企业只要履行程序取得许可证即可。至于出口许可证申请的难易程度、审批时间快慢等等还需要看商务部进一步的通知。

对此,盖世汽车网分析称,虽然此次没有全面禁止激光雷达系统的出口,但“限制出口”已于无形中竖起了一道墙。这道墙,不是大开的绿灯。

一方面,这对国内自动驾驶行业来说,无异于能够保持领先的便捷通道。以美国出口管制措施为例,限制相关芯片技术的出口一定程度上给中国产业链造成了冲击,包括华为手机至今都无法使用5G芯片;

但另一方面,这也让许多国外厂商面临利润大减的风险,这种情况已经在真实发生。对于《目录》将涉及的激光雷达厂商可能也要面对海外布局所带来的不确定性。

深紫外固体激光、激光雷达等将被列入禁止限制出口目录

众所周知,激光雷达相当于智能汽车的“眼睛”,是自动驾驶技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最近几年,得益于国内车企纷纷加快向电动化智能化转型,自动驾驶商业化落地不断提速,同时从场景单一的矿区、高速开始向城区渗透。而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也让激光雷达市场变得格外火热。

目前,国外研究激光雷达的公司纷纷破产,而国内的激光雷达产业已经步入正轨,正在量产装车当中。如何在激光雷达“核心技术”不出境的情况下让车企买单,上车量产,最终实现更完善的自动驾驶功能,将是国内厂商需要思考的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该《目录》仍处于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尚未作出定案,激光雷达厂商还有一段作出应对的准备时间。从更长远来看,有关出口贸易限制的拉锯战或许还将持续,相关厂商需尽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

来源:激光制造网 编辑:钟鸣

长三角G60激光联盟陈长军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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