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評論】上市公司不能“一退了之”,應将中小股東保護措施落到實處

【評論】上市公司不能“一退了之”,應将中小股東保護措施落到實處

界面新聞

2024-06-02 22:24釋出于北京界面新聞官方賬号

界面新聞記者 | 郭淨淨

A股正在加快出清“不良資産”。據界面新聞統計,本周(2024年5月27日至6月2日),*ST中期(000996.SZ)、*ST新紡(002087.SZ)、*ST園城(600766.SH)、 *ST碳元(603133.SH)、*ST同達(600647.SH)等5家A股公司收到股票終止上市決定,退市命運确定。至此,2024年以來,A股退市公司已達14家。

此前,世紀星源、博天環境、新海宜、貴人鳥、鴻達興業、愛迪爾、泛海控股、柏堡龍、華儀電氣等9家公司已經完成退市。

另據統計,截至6月2日,正源股份(600321.SH)、*ST保力(300116.SZ)、*ST世茂(600823.SH)、ST中南(000961.SZ)、*ST美尚(300495.SZ)、*ST左江(300799.SZ)、*ST三盛(300282.SZ)、*ST太安(002433.SZ)、*ST越博(300742.SZ)、*ST太安(002433.SZ)等十多家A股公司已經先後收到終止上市事先告知書,逼近退市“懸崖”。

退市節奏不斷加快,“披星戴帽”的A股公司也不斷增多。界面新聞統計資料顯示,截至6月2日,錦州港(600190.SH)、ST中裝(002822.SZ)、ST中泰(002092.SZ)等101家公司于2024年被實施風險警示。其中,*ST美吉(002621.SZ)、ST陽光(600220.SH)、ST富通(000836.SZ)等股票收盤價連續多日低于1元/股,逼近面值退市警戒線。

不容忽視的是,前述上百家已經退市、即将退市或處于退市邊緣的公司背後,是數百萬投資者的“哀嚎聲”。界面新聞粗略統計獲悉,按照公司最新披露股東情況來看,截至目前,101家“披星戴帽”公司合計股東戶數約是539.2萬戶(未去重)。其中,股東戶數居前二的ST愛康(002610.SZ)、*ST金科(000656.SZ)有超22萬戶股東,少的如*ST恒宇(300965.SZ)也有7377戶股東。

此外,9家已經完成退市的公司股東戶數至今仍有約48.41萬戶。這超48萬戶投資者顯然已被套牢,在中短期内實作投資回本或盈利的希望更是渺茫。*ST中期等5家将退市公司的8.8萬戶股東們、超10家鎖定退市公司的近59萬戶股東們或許也難逃這樣的命運。

随着監管持續加嚴,A股公司因觸及财務類、交易類等名額紅線而退市,将成常态化。“踩雷”這些公司的投資者也将不斷增加。誠然,投資自有盈虧,投資者必須為自己的投資行為負責。投資者也應當及時調整投資思路和政策,及時避險風險企業。

然而,若是上市公司未及時依法依規披露風險資訊,突然“爆雷”觸及退市紅線,或意圖“擺爛”式“一退了之”,處于資訊鍊中最末端的中小投資者可能一不小心就“踩雷”,中小投資者别說“全身而退”、可能連“割肉離場”的機會都沒有。退市逐漸常态化下,更多中小投資者正在經曆或者擔憂這種情況。

對于中小投資者來說,更可怕的情況莫過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管理層等各方意圖“擺爛”式“一退了之”,既沒有相應的中小投資者保護措施,又沒有重新“複活”上市公司的中長期計劃。這種情況既讓相關公司的中小投資者“虧錢又寒心”,也将直接損害整體市場信心。

投資者是市場之本。A股市場的大多數投資者仍是小資金體量的自然人,這是不能否認的現實。筆者認為,随着A股退市機制逐漸成熟,配套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機制也必須同步甚至更早一步成熟并健全起來。

證監會4月12日制定《關于嚴格執行退市制度的意見》提出,通過嚴格退市标準,加大對“僵屍空殼”和“害群之馬”出清力度,削減“殼”資源價值;同時,拓寬多元退出管道,加強退市公司投資者保護。其中,證監會強調,要落實退市投資者賠償救濟;綜合運用代表人訴訟、先行賠付、專業調解等各類工具,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目前,如果上市公司涉及财務造假、大股東資金占用等違規違法行為遭相關監管部門查處并處罰,是以遭受損失的投資者可以提起訴訟,向實施違規違法行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公司高管或中介機構等相關涉案方訴請賠償。這也是目前最常見的投資者追償路徑。

作為證券法規定的投資者保護機構、證監會設立的公益機構,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下稱“投服中心”)在這方面也有所建樹。投服中心4月12日發文稱,支援投資者行權維權,推動健全退市過程中投資者賠償救濟機制;支援對重大違法強制退市、資金占用長期不解決等情形負有責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進階管理人員等“關鍵少數”一追到底,通過開展股東代位訴訟,依法要求責任主體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截至2024年5月15日,投服中心共發起9起股東代位訴訟。

不得不承認,中小投資者通過訴訟追償仍是比較漫長而艱辛的路徑。然而,若上市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管理層等各方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并未觸及違規違法紅線,也從未因涉及違規違法行為遭監管部門查處并處罰,投資者可能連追償的依據都沒有。

即便如此,投資者不願意就此“認栽”。*ST同達(600647.SH)的中小投資者試圖“自救”。*ST同達自稱是“中國信達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市的平台機關”,其自2014年以來陸續進行6次資本動作來“保殼”,最終失敗告終。4月29日,該公司披露2023年年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當日收到上交所拟終止股票上市事先告知書。5月17日,*ST同達合計持有3.1352%股份的14位自然人股東提議,公司以14元/股來回購30.8%至46.2%公司股份,總回購額6億至9億元。

遺憾的是,這一方案在5月28日*ST同達年度股東大會上未獲稽核通過。該公司控股股東信達投資投了棄權票,并認為該回購股份方案執行将導緻*ST同達歸母淨資産為負數,将對其生産經營及後續發展産生重大不利影響,導緻公司喪失持續經營能力和債務履行能力,不符合證監會《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相關規定。

提出上述回購股份方案的*ST同達股東代表城,預期方案大機率是通過不了的,“我們其實想提的議案是希望信達投資作為控股股東來增持公司股份”。5月28日股東大會上,信達投資參會代表回應稱,不少中小股東通過各種合法合規路徑向證監會、财政部、上交所等相關部門反映訴求,部分訴求也已經到了中國信達方面;相關請求、中小投資者的一些保護措施确實是在研究中。截至目前,信達方面的中小投資者保護措施仍未公布。

誠然,*ST同達中小股東提出的回購股份議案能夠被送出到公司股東大會上進行審議,已屬“進步”,盡管這一方案未獲通過。但對于中小投資者來說,更期待的是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各方所給予的态度和實際行動。

筆者認為,除了明确地涉及違規違法可追償訴請路徑外,要求仍有一定資金實力的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等各方通過回購或增持公司股份等方式,直接對中小投資者給予一定補償,既可以穩定相關投資者情緒,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振整體市場信心。這或許也是*ST同達案例備受市場關注的主要原因。

在中國證監會舉辦的“5·15全國投資者保護宣傳日”活動上,證監會主席吳清強調,保護投資者特别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資本市場領域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的具體展現;要進一步暢通投資者維權救濟管道。

總體上,筆者認為,退市常态化,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一退了之”,更不意味着可以無視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而“一退了之”。當下,如何暢通投資者維權救濟管道,如何全方面健全退市過程中投資者賠償救濟機制,如何将中小投資者的保護措施落到實處,已成為市場最關心的問題之一,也是目前強監管态勢下A股市場無法繞開的難題之一,更是擺在相關部門和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管理層等各層市場參與者不得不面對的一道必答題。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