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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要變了?

個稅,要變了?

博聞财經

2024-06-24 18:20釋出于廣東深圳市天天說錢投資咨詢有限公司官方賬号

原創 劉曉博

今天最引人注目的财經新聞有兩個:

第一,三大交易所恢複IPO,上證指數應聲跌破3000點。

第二,個人所得稅APP的“收入納稅明細”,新增了5個項目。具體如下:

個稅,要變了?

本文重點分析個稅問題。

“收入納稅明細”新增5個項目,大多數人搞不太明白它準确含義,但會在心裡打個問号:這是要加稅了嗎?

有記者采訪了“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台”,客服人員的答複是:該五項個人所得确實為今年新增的顯示項目,主要是可以讓有上述個人所得的人在個稅APP上查詢收入、個稅明細。此次新增展示的五項個人所得主要是查詢、展示的作用,并不改變彙算清繳方式。

個稅,要變了?

如果你對政策比較關注,就會知道:即将在7月召開的重要會議,核心議題是推動新一輪改革,财稅體制改革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去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官方也提出:要謀劃新一輪财稅體制改革。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财政部在全國人大會議上送出的預算執行情況報告中,也進一步傳遞了新一輪财稅體制改革将至的風向。報告說:

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堅持目标導向、問題導向,謀劃新一輪财稅體制改革,建立健全與中國式現代化相适應的現代财政制度。在保持宏觀稅負和基本稅制穩定的前提下,進一步完善稅收制度、優化稅制結構,研究健全地方稅體系,推動消費稅改革,完善增值稅制度。

了解了這些背景後,你就會知道:進一步優化個人所得稅制度,是大勢所趨。

上一輪個稅改革是在2018年完成的,當時對《個人所得稅法》進行了第七次“大修”,實行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個人所得稅法》把個人收入分為9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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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前4類——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4項勞動性質的所得合并為綜合所得,适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并實行按年計征。是以,我們在個稅APP上“收入納稅明細”中,之前隻能看到4項内容。

說白了,這4項打包構成了“綜合所得”,一起計稅。

另外5個項目是分類計稅的,一共分為兩組,其中“經營所得”按照5級超額累進稅率計征(最高35%);其他4項所得按照20%的比例稅率計征。

在國家稅務總局主管的《稅務研究》雜志公衆号上,曾發表過一篇“進一步優化綜合與分類相結合個人所得稅的對策建議”的文章,分析了上一輪個稅改革(2018年)的5大問題,名列第一的就是:“稅制綜合程度有待進一步提高”。

建議大家仔細閱讀下面這幾段話:

個稅,要變了?

文章的建議是:

個稅,要變了?

你對照一下個稅法列舉的9類收入,以及個稅APP展示的内容,就會發現:9類收入現在全部展示了!

這意味着:在未來的個稅改革中,“綜合所得”可能會擴容,“分類所得”項目将縮減。

這樣做的目的是:讓綜合收入高的人多交稅,讓個稅負擔更公平。

為什麼“綜合所得”擴容可以達到這個目的,請看個稅法裡“綜合所得”的稅率表,最高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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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分類征收的那5類收入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财産租賃所得,财産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經營所得稅率高一些,最高也才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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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今天釋出了今年1到5月的财政收支情況,作為中國第四大稅種的個人所得稅,今年1到5月累計征收了6072億元,同比下降了6%。

個稅,要變了?

2023年全年,全國一共征收了個人所得稅14775億元。

由此可見,個稅不僅對調節個人收入非常重要,對國家财政也是重要的組成部分。

在倡導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在經濟下行周期,進一步優化個稅制度設計,讓稅負更公平,讓真正的高收入(綜合收入高)家庭、個人适當多繳稅,是大勢所趨。

此前曾整理過一份2022年度的,人均個稅30強城市排序,也放在這裡給大家參考,稍後會更新一份202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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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準備發稿的時候,又看到了這條令人吃驚的新聞,由于近期價格波動劇烈、跌幅太大,茅台酒已經被廣東的一些典當行拒收。而之前,茅台酒簡直就是硬通貨。我們隻能說,這世界變化太快了!通縮預期下無完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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