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到了坑,才能學到東西。
記錄我在慢慢的轉向子產品化遇到的問題以及解決的思路。
1.采用立即執行函數,閉包的方式建立子產品
html:
js:
坑:
采用 <code>Object.create( Store.prototype )</code> 這種方式建立對象,無法将參數<code>opinion</code>傳遞給Store這個function對象,百思不得其解,後來,參閱了一下Jquery的插件的源碼,發現需要在 <code>init:function(opinion)</code>中增加一行<code>this.opinion = opinion</code>,否則傳遞不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