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使用%TYPE
在許多情況下,PL/SQL變量可以用來存儲在資料庫表中的資料。在這種情況下,變量應該擁有與表列相同的類型。例如,students表的first_name列的類型為VARCHAR2(20),我們可以按照下述方式聲明一個變量:
DECLARE
v_FirstName VARCHAR2(20);
但是如果first_name列的定義改變了會發生什麼(比如說表改變了,first_name現在的類型變為VARCHAR2(25))?那就會導緻所有使用這個列的PL/SQL代碼都必須進行修改。如果你有很多的PL/SQL代碼,這種處理可能是十分耗時和容易出錯的。
這時,你可以使用”%TYPE”屬性而不是将變量類型硬性編碼。
例如:
v_FirstName students.first_name%TYPE;
通過使用%TYPE,v_FirstName變量将同students表的first_name列的類型相同(可以了解為将兩者邦定起來)。
每次匿名塊或命名塊運作該語句塊以及編譯存儲對象(過程、函數、包、對象類和觸發器)時,就會确定該類型。
使用%TYPE是非常好的程式設計風格,因為它使得PL/SQL更加靈活,更加适應于對資料庫定義的更新。
2. 使用%ROWTYPE
2.1 PL/SQL記錄
PL/SQL記錄類型類似于C語言中的結構,是一種複合類型,是使用者自定義的。
記錄提供了一種處理獨立的但又作為一個整體單元相關的變量的機制。請看:
v_StudentID NUMBER(5);
v_LastName VARCHAR2(20);
這3個變量在邏輯上是互相關聯的,因為他們指向students表中不同的字段。如果為這些變量聲明一個記錄類型,那麼他們之間的關系就十分明顯,可作為一個單元進行處理。
/*Define a record type to hold common student informationi*/
TYPE t_StudentRecord IS RECORD(
StudentID NUMBER(5),
FirstName VARCHAR2(20),
LastName VARCHAR2(20);
/*Declare a variable of this type.*/
v_StudentInfo t_StudentRecord;
2.2 記錄指派
可以用SELECT語句向記錄指派,這将會從資料庫中檢索資料并将該資料存儲到記錄中。注意的是,記錄中字段應該和查詢結果清單中的字段相比對。
SELECT studentID,firstName,lastName
into v_StudentInfo
from students where studentID=32;
2.3 使用%ROWTYPE
在PL/SQL中将一個記錄聲明為具有相同類型的資料庫行的作法是很常見的。PL/SQL提供了%ROWTYPE運算符,使得這樣的操作更為友善。
v_RoomRecord rooms%ROWTYPE;
将定義一個記錄,該記錄中的字段将與rooms表中的列相對應。
本文轉自左正部落格園部落格,原文連結:http://www.cnblogs.com/soundcode/p/5430206.html,如需轉載請自行聯系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