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季雨 潘榮)對于愛美的女孩來說,“377”這一美白界的“網紅成分”一定不會陌生。因為對外宣稱具有煥亮、提亮的效果,添加了“377”的普通化妝品一直深受女性消費者的青睐。然而日前,國家藥監局釋出公告,所有在普通化妝品備案配方中添加了“377”的産品,都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及《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将由各省級藥監局予以查處。
作為回應,許多主打377普通化妝品的品牌,例如潤百顔、百植萃、John Jeff都下架了相關産品。而這一波操作,也引起了愛美女孩們的關注……
藥監總局釋出公告,普通化妝品不能添加“377”原料
“377”,是化妝品原料“苯乙基間苯二酚”的俗稱。據了解,苯乙基間苯二酚是一種有機化合物,外觀為白色到淡棕色粉末。它被廣泛用于各種美白、祛斑劑抗衰老的産品。不少護膚品都加入了這一成分,例如,潤百顔菁透煥亮次抛原液、百植萃377瑩亮舒潤面膜、John Jeff377煙酰胺多元煥亮精華液等。
不過日前,國家藥監局印發了一份公告,明示所有在普通化妝品備案配方中添加了苯乙基間苯二酚的産品,都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以及《化妝品注冊備案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将由各省級藥監局予以查處,并在12月20日前将查處進展情況報送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普通化妝品是否可以使用“377”,作出了回應,稱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準許4-(1-苯乙基)-1,3-苯二酚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的公告》的内容,準許“377”的使用目的隻有:美白肌膚,通過抑制酪氨酸酶的活性抑制黑色素的形成。這意味着“377”隻能添加在宣稱能夠美白的特殊化妝品中。普通化妝品配方中若以其他使用目的添加“377”,應當按照新原料注冊、備案要求完成注冊或者備案,備案完成之前是不能使用的。
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上,記者對相關“377”産品的備案進行了查詢,發現以潤百顔菁透煥亮次抛原液為例,隻能在國産普通化妝品備案資訊中查詢到相關内容。在産品的成分中,明确标注了含有苯乙基間苯二酚,且在産品包裝的平面圖中,也能看到相關的标注。但其在國産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資訊中,并沒有相關的備案。
△潤百顔377次抛的備案
線上旗艦店緊急下架相關産品,線下也已撤貨
俗話說,“一白遮三醜”,以白為美是不少女性的固有思維。而在消費人群基數不斷擴大以及資本争相湧入下,各種含有“377”成分的産品如雨後春筍般湧現。但此次國家市場監管局的公告一出,商家還是在第一時間将含有“377”成分的普通化妝品産品進行了下架。
12月10日,現代快報記者走訪南京多家化妝品集合店,均未找到相關含有“377”成分的普通化妝品。接着,記者又浏覽了潤百顔、百植萃、John Jeff等在某電商平台上的官方旗艦店,發現這些涉及“377”成分的普通化妝品均已下架。
對于店鋪下架産品一事,記者聯系了潤百顔的官方客服,在交談中客服表示,相關産品确實已經下架。對于下一步是否會重新上架銷售以及重新上架時間,客服表示無法确定,要等通知。而百植萃的官方客服也給出了類似的回答。
雖然這些産品在官方旗艦店下了架,但是在一些通過第三方管道進貨的私人網店中,還是可以購買到相關的産品。對于自己仍然在銷售官方店鋪已經下架的産品這一事實,店主們不願意多說,隻是表示,“産品沒有問題,可以放心買。但就賣這幾天了,過幾天想買也買不到了。”
多數消費者持觀望态度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其實自從2015年6月30日以來,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現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正式把美白化妝品納入“祛斑類特殊化妝品”進行管理。在當時公告中,明确表示:市場上大部分宣稱有助于皮膚美白增白的化妝品,與宣稱用于減輕皮膚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妝品作用機理一緻。為控制美白化妝品的安全風險,決定将其一并納入祛斑類化妝品管理。
但是現實中,有不少生産宣稱有“煥亮”“提亮”“抗黑”功效的普通化妝品的企業,并沒有是以主動将這類産品申請加入到“祛斑類特殊化妝品”的行列,也就是沒有為這些産品申請“美白特證”。
這些企業為何不願在産品上市備案時,就給自己的産品申請“美白特證”呢?據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申請“美白特證”時,需要檢測微生物是否超标;重金屬(鉛、汞、砷、镉)是否超标;是否含有禁用成分(苯酚、氫醌);皮膚刺激性試驗、皮膚變态反應試驗、皮膚光毒性試驗、人體斑貼等項目。
除了檢測項目繁多外,美白特證的審批時間也較長。國産特殊化妝品申報流程包括:注冊生産衛生條件稽核、産品檢測、報批三個步驟。注冊生産衛生條件稽核自送出資料起至衛生條件稽核完成需時約1個月、産品檢測自樣品送到檢驗機構起至取得合格檢驗報告需時約6個月、報批自遞交資料起至取得批件需時約5個月(如果需要補正,共約9.5個月),一套流程下來至少需要1年的時間。而普通化妝品備案隻需要3-4月,大大提前了産品上市時間。
國家藥監局重拳出擊377原料,在業内人士眼中,傳遞出怎樣的信号呢?一美妝部落客表示,按規定,隻有拿到“美白特證”的産品才能以“祛斑”“美白”進行宣傳。而目前一些普通化妝品為了規避風險,采用“煥亮”“提亮”等詞語來代替,都是在打擦邊球的行為。“國家釋出這個規定,我覺得是好事,對消費者更負責,因為拿到美白特證必須要經過複雜的稽核程式,這對很多一直用心做産品的企業也會更公平!”
針對這一波下架操作,消費者們有不同的看法。莫女士是“377”産品的忠實粉絲,她告訴記者,“聽到‘377’産品下架的消息後,我就立刻找相熟的店家,囤了兩盒潤百顔的377奶皮面膜,一是為了這段時間有得用,二是怕以後真的沒貨了。”莫女士還表示,自己如此鐘情于它,一是因為對成分的信賴,二是因為已經與品牌産生了“粘性”。
小于則認為既然國家都已經明令禁止了,代表這樣的産品肯定有缺陷,“我肯定不會再購買。”
更多的人表示,看看後期這些品牌能否順利拿到“美白特證”重新上架,屆時自己再衡量會不會重新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