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裡,劉小敏和陳卓倆人因為未婚先孕不得不把結婚提前,費盡力氣才疏通了小敏母親,也獲得妹妹小婕的支援,可現實卻不容他們樂觀。
小敏一直都是理性且現實的,如果不是感慨上天給她第二次做母親的機會,又加上已是不惑之年,很可能這次懷孕是這輩子最後的機會,她才猶豫生下來。同樣的陳卓,對于小敏的愛多半是因為自身把她當成精神支柱,再加上3年的陪伴,這次孩子意外的到來,也讓他重燃起人生的希望。
隻不過倆人在确定結婚前,還是很慎重地做了一次婚前談判,内容主要是各自财産的梳理以及未來三個孩子的繼承比例問題,還有就有各自健在的父母。無論怎麼看,這樣的結合,可以說是充沛的,但事實是他們的這場半路婚姻不止是感情、财産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各自孩子的問題。
常言道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更何況是兩個大家庭的重組,這就預示着他們面臨的問題更多,而且陳佳佳和金家俊兩個孩子正值成年之際,叛逆固執不可調和是年輕人的本色,這對他們原本就不怎麼堅定的意志更是一次不小的沖刷。
父女反目
陳佳佳是一個渾身長滿刺、時刻被愛包裹的20歲女孩,她的脾氣秉性都是尖銳的。這種尖銳是她的保護色,因為在她看來母親和父親的離婚,就是對她的抛棄。
尤其是她對母親的壞,覺得母親就是個背叛婚姻,傍上大款的拜金女人,是以,對于溺愛自己、又财大氣粗的母親,她最樂意幹的事情就是使勁刷母親的卡,唯有這樣,才能消除她内心對母親的怨怼。
但她對父親卻是極度依賴的,尤其是父親早起準備早餐、放學做愛吃的紅燒肉,晚上幫她蓋被子等生活細節,讓她覺得父母就應該這樣。
離異的孩子大多都是缺愛的,雖然她得到了父母雙倍補償的愛,但她卻牢牢記得自己沒有一個完整的家,是以,她無數次會想撮合父母複婚,即便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但她始終未從放棄。
同時她也是敏感的,本來是因為自己推搡母親導緻流産道歉的,卻意外聽到父親交了女朋友的消息,急得她沒吃飯就直接殺回家了,沒想到一個玩笑,卻引出一個可怕的事實。她一個重錘擊打在桌面上,怒吼着,“我不了解,我不同意!爸!你跟我媽一樣,都抛棄我!背叛我!”
一個摔門,她仿佛又回到自己7歲父母離婚的當晚,也是一個人,一個被親生父母抛棄的人。這個時候的她甚至想過死,因為在她的世界裡,如果父母不愛自己,那她也沒必要活在這個世上。
一直等到第二天,父親直接撞開被她反鎖的門,就看到她站在闆凳上,正在給房頂挂鈎中間穿過的兩條絲襪打結。是的,她想上吊,不過是假的,吓唬父親而已。
但她的淚是真的,哭訴着說,“反正我對你無所謂,你找你的女人,不用管我,我死我活跟你沒關系!”父親也是真的吓傻了,連忙保證說隻要她不同意就不談不結婚,直到她看到父親的眼眶紅了才收手。
陳佳佳這個人,好哄,因為原本就是外向型性格,隻要有足夠的耐心,足夠的溫情,都能融化她的尖銳,但也容易走極端,敏感、潑辣,說到做到。雖然她不是閉環,也有突破口,或者說随着時間的潛移默化終究能了解父親的難言。
隻不過,要想陳佳佳支援父親再婚再生是需要時間的,但就是這個時間卻最棘手,那邊小敏的肚子不能等,而且一旦陳卓說了陳佳佳的刺激行為,别說小敏家的金家俊,就連小敏都要打退堂鼓,那就意味着倆個中年人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想去打破世俗做出的勇敢,一下子就得跌入谷底,而且曾經的3年也将永遠封存。
母子反目
金家俊是個懂事的孩子,尤其在母親小敏面前,從不會提任何要求,給了就拿着,不給就不要,即便拿着,還是一心想要還給母親,因為他從不認可母親,而且跟母親之間也極其陌生。
陌生到什麼程度呢?
原著裡,他的爺爺奶奶遠沒有小敏母親說得那麼好,相反地跟大多數前公婆一樣,說了不少小敏的壞話,再加上小敏婚内藍顔知己的事情被他親眼目睹過,而且在他6歲跟了父親後,母親這個角色就約等于錢。
因為一年難得回去看他幾次的母親,如若不是生理上的血緣,如若不是還沒忘記給他一點錢的話,或許他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還有個母親。
這次來北京,是因為他和父親吵架,而且父親投資失敗,在老家又欠債,而他又一心想去法國留學,才不得已投奔母親。
是的,在他心裡,來母親這裡是投奔,頂多算是暫時的落腳點,因為在他的小本本上清晰地記着母親為他的每一筆花銷。是以,在他來北京讀書認識陳佳佳後,就急于找賺錢的途徑,早日還清欠母親的錢,他就再也不和母親聯系了。
隻不過,沒有人知道他的這個想法,就連最親近的外婆也不知道。正好前段時間小姨又告訴他,母親談戀愛了,有結婚的想法,表面上風平浪靜的他,内心卻像翻湧的活火山一樣,時刻都能噴湧而出。
是以,他把自己灌醉了倒在了暫住在小姨家的外婆身旁,他從來都是個悶葫蘆,也是大家眼裡懂事的孩子,但越是悶聲不吭的人,内心越能盤算大事。
就像他,瞞着學校替低年級學作業賺外快,短短兩個星期就賺了上萬塊,隻不過不走運的是被學校發現了,如果不然,他的“還錢斷情”計劃,就能在出國前順利完成。
得知這一切的三個女人,他的外婆、母親和小姨神情各異,外婆給了他一巴掌,不痛他受着,母親着急想過來看,卻不小心撞到了肚子,小姨脫口而出“小心孩子”,頓時他的雙眼就充滿血絲。
看吧,這就是口口聲聲要補償自己的母親,卻在他剛來北京不久就懷了别人的孩子,馬上要重組家庭,而他早就不該抱希望了,不是?
同陳佳佳的尖銳相比,他就是個徹頭徹尾的内向型,但卻也是缺愛、缺安全、缺陪伴的表現,每日對着爛醉如泥的父親,以及日日怨怼的爺爺奶奶,他的人生沒有多少溫情可言,努力不讓自己長歪、變壞,已經是對自己負得最大責。
隻不過,想要他接受母親就需要一定的時間,支援母親再婚再生更需要時間的滋潤。但他的行徑,卻深深刺激到了劉小敏,尤其是那一砸百元大鈔,對母親角色來說是個巨大的羞辱。兒子賺錢還母親,這就是要脫離母子關系,從此橋歸橋路歸路。曾經以為的加倍付出能填滿的想法,竟是個笑話。時間的力量,遠遠超出劉小敏的想象。這一刻,小敏想幹脆認輸。婚不結了,孩子不生了,隻要能抱住大兒子的愛,什麼都舍得。
再婚的隐痛,是從家開始的。
我們都知道感情是兩個人的事,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那再婚又是多少人的事呢?
如劉小敏和陳卓這樣複雜的家庭,半路的父子半路的母女,有隔閡難生情。無論是他倆誰,說得多了,孩子不耐煩,一句“我又不是你親生的”,怼得人難受半天;說得少了,另一半不高興,總覺得不是親生的就是不上心。
這點跟金錢、社會地位沒有關系,因為情本身就不是個講理的地方。
雖然頭婚和再婚,追求的都是情投意合,都是兩個人想追求幸福的心,或許老人都能體諒,畢竟你是他們的孩子,但自己的孩子就很難接受了,因為在孩子心裡,如果說離婚是緻命的傷害,那再婚就是又一次淩遲。
孩子小時候怕的是被抛棄,長大了怕的是沒人愛,這種不安全感會影響到孩子的生活和工作,乃至婚姻裡,甚至會變得不自信、不信愛。
很多人會反駁說,難道離了婚的人就沒有權力再追求幸福了嗎?孩子和再婚隻能選其一嗎?自然不是,其實這并不沖突,問題的關鍵還在父母和孩子之間。隻不過這世間最折磨人的,就是站在原地以為還回得去,孩子缺失的追求的無非是一段完整的來自家庭的溫暖。
我一直認為婚姻和家庭其實是分開的,因為婚姻講愛情,而家庭講親情。孩子需要家庭,大人需要婚姻。雖然先有婚姻後有家庭,但孩子隻參與家庭部分,是以對父母的婚姻部分不感興趣,也不想了解。這才是沖突的根源。
而再婚卻要同時考慮家庭和婚姻的平衡,尤其是家庭帶給孩子的創傷,需要更多的時間、愛、包容與了解,這也是很多人不願意再婚,守着孩子過的主要原因。
雖然我依然相信再婚也是獲得幸福的重要途徑,重組家庭的孩子也能得到雙份的愛,隻不過,這條路任重且道遠,需要更堅定的心和無畏的勇氣,以及多一份的忍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