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野戰将系列71:呂正操(二)
作者:桅杆
七七事變後,總部于1937年8月下旬在洛川召開擴大會,确定對日作戰方針是“獨立自主的山地遊擊戰争”。我方建立的第一個抗日根據地,即晉察冀根據地,最初就是以五台山為中心的。
在平原地區建立根據地,對我軍來說是一個新生事物,也更為艱難。呂正操上司建立的冀中根據地,在抗戰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付出了巨大的犧牲,也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今天就來說說這些事。
(一)主席題詞表揚冀中根據地,隻此一例
冀中地區處于平、津、保(定)三角地帶,津浦、平漢、平津、滄石鐵路之間。這裡地處華北平原,交通發達,人口衆多,物産豐富。在這樣的地區建立根據地,有利條件是有良好的經濟基礎,可以動員和壯大抗日武裝;不利條件是處在重鎮及鐵路線之間,日軍可以發揮其機械化優勢,而我軍沒有地形依托,作戰遠比山區困難。冀中地區是我方建立的第一個平原根據地,周圍有日軍重兵駐守,過程的困難和殘酷性可想而知。
在這一地區建立根據地,還有巨大的戰略意義:日軍擴大侵華戰争後,随着戰線拉長,戰争消耗巨大,不得不實施“以戰養戰”,從中國掠奪戰争資源。冀中平原資源豐富,是日軍掠奪的重點地區。我方在冀中建立根據地,一方面可以有效打擊日軍“以戰養戰”的企圖,另一方面可以為晉察冀等邊區提供經濟資源。
呂正操建立冀中根據地之初,在晉察冀軍區的上司下,迅速建立各級組織,擴大抗日武裝,同時收編各類雜色武裝,很快打開了局面。1938年4月,冀中軍區和八路軍第三縱隊成立,呂任司令員,統一上司和指揮冀中地區的抗日武裝。
到1938年10月,冀中根據地擁有44個縣,約800萬人口,抗日武裝部隊6.3萬人。
由于冀中部隊擴張太快,收編的各色武裝良莠不齊,部隊整體戰鬥力不強。延安對此極為關注,在1938年11月決定派程子華率一批幹部到冀中,加強上司;同時派賀龍率120師(715、716團等)到冀中,推動當地武裝正規化建設。
特别是賀龍率120師到達冀中後,給冀中軍區以極大的支援:一是傳授紅軍戰鬥作風;二是派出大量軍政幹部;二是幫助冀中部隊開展整訓;三是帶領冀中部隊打仗,通過實戰提高冀中部隊的戰鬥力。120師在冀中半年多,對冀中根據地的鞏固及部隊正規化,起到了巨大作用。
在120師的幫助下,到1939年秋,冀中軍區部隊整編為14個主力團、1個警備旅(2個團)和7個遊擊支(總)隊。小樵改編時,呂正操手中的部隊不到1個團(2個營)。2年時間,部隊擴大了約30倍。
與此同時,冀中根據地也在物資、兵員等方面給予其他根據地提供了巨大的支援。僅以兵員為例,零星的不算,大規模的支援有2次:一次是1939年,120師到冀中時6400人,半年多後離開冀中約2.2萬人;一次是1943年8月,呂正操調往晉綏軍區任職時,從冀中帶走了9個建制團。後來的一野部隊有很多冀中人。由此可見冀中根據地的作用和貢獻。
正因為如此,1941年4月主席特地題詞表揚翼中是模範。這在全國抗日根據地中,隻此一例。可以說,建立冀中根據地是呂正操一生最大的貢獻。
(二)一次慘劇,改變了“政委最後決定權”
在抗戰期間,日軍對各個根據地都進行過無數次的掃蕩。其中最為殘酷的一次,就是1942年對冀中根據地的五一大掃蕩。
由于冀中根據地的戰略地位重要,又處于平津附近,日軍視之為心腹大患。岡村甯次調集5萬多日軍機動力量,從5月1日開始,在空軍的配合下,采取十面出擊、鐵壁合圍、來回拉網、縱橫搜尋、分段合擊、奔襲突擊等戰術,配合以“三光”政策,對冀中實施慘絕人寰的大掃蕩,直到6月底才結束,曆時達2個月。
連續2個月的瘋狂掃蕩,冀中根據地被嚴重摧殘,損失慘重:部隊損失1.6萬餘人,群衆被殺、被抓5萬多人;日軍在根據地内建立了1700多個據點,挖了4000多公裡的封鎖溝。整個冀中根據地被“網格化”,分割成2600多個小塊,全部變為日占區和遊擊區,主力不得不暫時轉移到冀南等地。
在反掃蕩中,沒有前線後方之分,司令部還往往是敵軍追蹤的重點。一次,司令部剛進駐平安縣宗佐村的一個房子裡,就遭到5架日機的輪番轟炸。作戰室被炸彈擊中,司令部1名參謀和1名通信員當場犧牲,呂正操和程子華是趴在床底下才躲過一劫。抗戰期間,各根據地都異常艱難困苦,根本不是抗日神劇中的劇情那麼簡單。
五一大掃蕩損失最為慘重的是冀中8分區。在掃蕩期間的薛村戰鬥中,司令員常德善犧牲,政委王遠音腿部負傷自盡,部隊也大批傷亡。其中常德善的犧牲,還促使總部修改了“政委最後決定權”。
常德善在紅軍時期曾任紅二軍團6師參謀長,身經百戰,還救過賀龍的命,是呂正操親自向賀龍要到冀中的優秀軍事幹部。王遠音是參加過一二九運動的優秀知識分子幹部,但不懂軍事。當時,經過第一、二階段掃蕩,8分區中心區的河間、肅甯已被日軍占領。6月7日,常德善和王遠音率部分部隊轉戰到這裡。
當天,常德善得悉日軍準備再次對中心區實施合圍,便力主立即轉到外線。但王遠音認為中心區的群衆在掃蕩中受了不少苦,對部隊回來歡欣鼓舞,現在又要走,擔心“不好向群衆交待”,力主留在中心區堅持戰鬥。兩人争執了很長時間,最終常德善服從了“政委最後決定權”。結果在薛村被日軍合圍,常德善、王遠音及随行的30團政委汪威、副團長趙振亞、政治部主任孟慶武等大批幹部戰士犧牲。
“政委最後決定權”,指的是在紅軍時期就明确賦予政委的一項職權,即:政委與同級軍事指揮員有争執時,政委有停止軍事指揮員指令之權。在抗戰時期,八路軍總部在1938年12月頒布《政委暫行條例》,對此規定略作修改:軍事指揮員在軍事行政和作戰指揮上負更重大的責任,但有違犯路線或不執行上級指令的情況時,政委有停止軍事指揮員指令之權;但必須把經過的情形詳細報告上級機關;在未得到上級機關訓示以前,軍事指揮員必須依照政委的意見執行。這次修改,并沒有從本質上改變“政委最後決定權”,隻是加了個模糊不清、實踐中難以操作的前提。
呂正操等人将這一情況上報後,對一次戰鬥犧牲這麼多幹部,總部十分震驚。經過深入分析:當時部隊發展很快,大批政工幹部來自進步知識分子,普遍缺乏軍事經驗。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繼續保留“政委最後決定權”,類似的慘劇遲早還會發生。
是以在當年9月1日決定:在戰争中的軍事行動,統一由部隊軍事首長最後決定。當年10月,修改了《政委暫行條例》:“政委在與同級軍事指揮員有争執時,除屬于作戰方面的行動由軍事指揮員決定之外,其他由政委作最後決定。”至此,軍事行動的決定權才轉到了軍事指揮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