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西北一帶分國王并犒賞軍百萬,退守河南……闖既受封,願為朝廷内遏群寇,尤能以勁兵助剿遼藩,但不奉诏與觐耳。
大明崇祯十七年三月(1644年4月),曆史的車輪又一次行駛到了分岔路口,李自成的3個條件讓崇祯帝久久無法做出決定。此刻的李自成已經将北京城圍得水洩不通,隻要他一聲令下,破城隻在朝夕之間。答應李自成的條件,大明朝二百多年來的脊梁要在他這裡斷裂,可如果不答應,大明二百多年的國祚也要就此結束。在脊梁和亡國之間,崇祯帝最終選擇了前者。
本無緣皇位的崇祯帝在17歲那年臨危受命,接手了大明朝這個千瘡百孔的爛攤子。他即位之初,便清算了魏忠賢,将皇權掌握在了自己手裡。立志中興大明的崇祯帝開始對一些由來已久積弊進行改革,比如驿站制度。崇祯元年(1628年)明廷下令精簡驿站,撤銷多餘的站點和人員,22歲的陝西小夥李自成因為工作中有過重大失誤也在被裁撤之列。為了混口飯吃,李自成選擇了入伍當兵,結果他的上司卻因為克扣軍饷導緻了軍隊嘩變。
此時的李自成已經對明朝徹底失望,決定加入農民軍,即便他的上司被朝廷招安,他也堅持待在起義軍陣營。崇祯六年(1633年),李自成前往山西投奔舅父高迎祥,并且在數年之後成為了這支起義軍的最高領袖。崇祯十七年(1644年)一月,李自成迎來了自己人生中的高光時刻——開國稱帝。李自成建國号“大順”、改元“永昌”并以西安為都建立了自己的政權。稱帝之後的李自成并沒有安于現狀,而是繼續向大明的北京進軍,并于兩個月後兵臨北京城下。
此時的李自成雖然有着皇帝的身份,但合法性并未得到認可,他本人也對自己的身份有所懷疑。小富即安的農民思想,讓本可以一鼓作氣拿下北京的他,選擇坐下了和崇祯帝談判,而他開出的條件隻有3個:裂土封王、給軍費、給特權。此時的李自成已經實際控制了以西安為中心的西北地區,他要的隻是大明天子給他一個合法身份和名分。大軍老遠跑來北京一趟也不容易,這筆100萬兩的“差旅費”自然是要崇祯報帳的。是以李自成的這兩點訴求,還真不過分。
至于第三個條件“不奉诏與觐”,換言之是李自成希望日後可以擁有一定的自主權。但是李自成也不白拿這些好處,他也表示願意協助朝廷“剿遼藩”,消滅關外的清朝政權。毫無疑問,相比于破城亡國,這三個看似過分的條件對窮途末路的崇祯帝來說,絕對是一筆劃算的買賣。不僅可以讓李自成退兵,說不定還能讓他與清朝兩敗俱傷,而他所需要給出的隻不過是一個異姓藩王之位和100萬兩真金白銀。然而就是這麼一筆劃算的買賣,崇祯帝卻選擇了拒絕。
自劉邦與群臣訂立“白馬之盟”以來,曆朝曆代就不再分封異姓王,漢朝的魏王、曹魏的晉王這些異姓王,都隻不過是篡位前的預備工作而已。有明一代,即便是開國功臣徐達,也隻不過是在死後追封了一個王。是以即便給李自成封王隻是一句話的事,崇祯帝也不願打破明朝沒有異姓王的傳統。此外李自成索要的100萬兩的軍費,崇祯帝也确實拿不出來,連年用兵早已掏空了國庫,滿朝重臣也紛紛隻顧着保全自己的利益,難怪崇祯會在遺诏中痛斥“諸臣誤朕”。
對于李自成的條件,以崇祯帝的性格他斷不會接受,即便是他想接受他也滿足不了。更何況躲過了這一次,下一次怎麼辦呢?如果李自成退兵了,下一次圍城的是清軍,崇祯帝又拿什麼去和談呢?與其委曲求全的活着,倒不如轟轟烈烈的死去。破城之際,崇祯帝“自去冠冕,以發覆面”,用一根繩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也宣告了明朝的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