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我們學習綜合性學習,超級愛國文的我興奮極了,立馬将要背的全背過來了。當然啦,老媽也給我買了《詩經》,讓我讀一讀啦。
拿到詩經,我立馬翻開目錄,找到課本上的《采薇》,既然是節選,那就一定有全部的,我翻開一看。哇!太多了!啊,我還是先看看注解吧!
咦?這書怎麼在注解裡給”雨雪霏霏的“雨”字注音“欲”音呢?奇怪,老師上課時明明說的就是“雨”音,并不是“欲”音啊,書錯了?不可能,老媽給我買的可是正版書呢,很貴的,肯定不會騙人的。
那麼,假設這本書是正版書,他不給“雨”注音也可以呀,為什麼非要注音,露出馬腳呢?
我上學時,将《詩經》放在書包裡,跑到老師辦公室,和老師講了這個錯誤。老師頭也不擡,說:“就是'雨'音,你那書錯了。”我納悶極了。回到教室,翻開字典。哇,字典上說是“雨雪”(欲音),明明是對的!我又一溜小跑到老師辦公室。老師認真地看了看,什麼也沒說,就讓我回教室。
嗯,明明是讀”欲“音的!
上國文課了,老師特意強調了一下,是讀“雨”,下雨的雨,作為形容詞。暈,不是作為動詞嗎?“雨雪霏霏”翻譯過來就是已是大雪紛飛,雪花飛舞的樣子。這裡也并沒有提到雨。再說,字典上标的是:下的意思。那麼,在這裡,也就是動詞,怎麼會是形容詞呢?又沒有形容雨大。
回家我上網搜了一下,全都是"雨雪霏霏”的“雨”字讀“欲”音。
到底誰對誰錯,這已經成為了我心中的一個解不開的節,好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