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過得真快,轉眼已是2017年的新春佳節。
和往年一樣,在給爺爺、奶奶、姑姑、姨媽等長輩們拜完年後,我又得到了厚厚的一沓壓歲錢,我認真的數了又數,足足2600元。哈哈,這下我可成為名副其實的小富翁了。這麼多壓歲錢,是像往年一樣交給媽媽保管,還是我的壓歲錢我做主呢?現在,我已經是一名五年級的國小生了,經過我反複思考,我決定自己做主。
我把自己的想法告訴媽媽,媽媽并不反對,而是笑着說:“媽媽相信你,會合理的利用好這筆壓歲錢!”聽了媽媽的話,我在心中暗做打算。
爸爸媽媽每天辛苦的培養我,首先,我要用一部分的壓歲錢來為我的父母減負。來到英語輔導班,我拿出800元交給我的新概念張老師,“張老師,這是我的壓歲錢,我想用它來交我的輔導費。”“好!”張老師向我投來了贊許的目光,我心裡美滋滋的。來到美術班,我拿出600元交給我的素描金老師,聽說這是我的壓歲錢,金老師為我豎起了大拇指。
我酷愛閱讀,買書是必須的。何況,高爾基曾經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來到書店,我精挑細選一番,買下了國小生必背小古文、冰心的《寄小讀者》、魯迅的《朝花夕拾》等,一結賬剛好200元。
剩下的1000元,我決定用在下學期買各科的輔導用書、試卷,以及學習用品上……
雖然我的壓歲錢我做主,但也要合理利用,使每一分壓歲錢都用的有意義和價值,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