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愛上閱讀

兒時,一本全是車牌标志的書,可以讓現在已是國中生的我們把每一輛車的品牌準确無誤地說出來;一本充滿了奇妙色彩的故事書,可以讓那是懵懂稚嫩的我們知道世上的善與惡,美與醜;現在,一本《國家地理》展現出了祖國的大好江山;一本《舌尖上的中國》展現了中國的美食文化;一本《你若安好,便是晴天》讓我了解了我國著名建築學林徽因的聰慧和偉大。

曽經,書讓朱自清把每月的一進制零花錢全部交到書局裡,讓匡衡鑿牆借光,讓林海音三番五次想盡辦法看完它……

我也曾想盡各種辦法。隻為讀完一本書。

記得國小五年級的那個六一兒童節,媽媽送給我一大堆的六一兒童節禮物,《尼爾斯企鵝旅行記》便是其中之一,而且它是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我對作者塞爾瑪。拉格諾芙的敬佩油然而生。

故事講述了小男孩因為作弄小精靈而變成小不點,然後被家裡的大白鵝帶上天冒險的故事。

精彩的故事情節深深地吸引着我,因為要早睡早起每天做完作業後的時間并不多,我打起來了歪念頭。

睡覺前,我把書迅速地藏在被子底下,等卧室的燈關了後,我從被子裡悄悄地拿出書,借着外面房間的光線,小心翼翼地看起來。雖然光線暗,字有點看不清,仿佛體會到了林海音那時“一頁,兩頁,我如饑餓的瘦狼,貪婪地吞讀下去,我很快樂,也很懼怕,這種竊讀的滋味!”的滋味。突然,房間的燈亮了,爸爸進來了……之後,我向爸爸媽媽保證再不會在黑暗處看書。

第一個方法失敗了,但緊接着的是第二個方法的浮現……

上廁所的時候我把書藏進衣服裡,看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覺一二十分鐘就過去了。但弄了幾次後,感覺媽媽似乎察覺到了什麼便停用了。

最後想到把書放在我的桌子底下,我裝作做作業,隻要爸爸媽媽沒注意我就把書拿出來看。但用了這個辦法後,我的作業速度很慢,也常常出錯,最後還是被媽媽發現了。

爸爸曾說過,想做一件事情是沒有理由的,而不想做一件事情是有一萬種理由的。

是以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嘗試,終于找到了看書的最好方法。這個方法被我沿用至今:在學校把作業以最快的速度做完,回家後坐在沙發上光明正大地看。用這個辦法我看了好多書,讓我受益匪淺。

書可以讓我們感受到快樂,悲傷;可以讓我們領悟到世界的真理。書中總是充滿了驚喜,總是讓人琢磨不透,總是讓人細細品讀後才明白書中的真理。看童話書,讓我們向往美好的未來,看小說,讓我們與主人公一樣身臨其境,感受他們的悲歡離合……

書,就是一個這樣神奇的東西,充滿着誘惑,讓人不知不覺地愛上它。我的成長路上因為有書的陪伴一直很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