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經常會帶典典去書店,有時看書,有時買書。我很喜歡書店的氛圍,是以典典的書不少,各種類型的都有,絕對是不缺書的。
這學期開學不久,典典已經上中班了。幼稚園不知為什麼突然推銷一套書《我的**我做主》系列。說可買也可以不買。我到班裡看了一下書目和内容。五本中有三本對于典典來說已經沒什麼用了,典典的知識範圍已經超過了書上的内容。還有兩本是可以看的,但類似的書也有,是以我決定不買了。第二天有幾個小朋友買了,老師給她們發書,裡面有一個贈送的小手表,大家興奮起來。于是,陸續又有一些小朋友要求家長買,第三天買的人更多了。典典每天接回來就說:“媽媽我想要。”我解釋不買的原因,她就沒說話了,但是到第四天的時候,班裡的小朋友都戴上了小手表,隻有典典沒有。她特羨慕别人,回來又說:“媽媽,我想要那套書,買回來我一定認真看,媽媽你給我買吧。”典典似乎不是對東西特别執着的人,這次卻一再堅持。看着她可憐的眼神,我終于妥協了。最後一天,典典拿到了屬于自己的書和小手表。但是因為買的晚,她的小手表顔色不好看,她有些失望。又過了一天,她回來說:“媽媽,李一飛說可以和我換,他的手表很漂亮。”李一飛是她的好朋友,男孩。晚上接她回來問她換了沒有,她說沒有,因為李一飛的手表已經弄壞了。這件事終于告一段落。
這是典典堅持的一次勝利,是幼稚園推銷的一次勝利,是書商小贈品政策的一次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