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裡我讀了“海倫。凱勒”的《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我懂得了感恩的重要。就是有了偉大的母愛、父愛、老師的關愛,讓小凱倫從小就懷着一顆感激的心,她把來自大家對她的愛成倍的又返還了社會。我明白一個道理:我們獲得幫助的同時要知道感恩,要去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可是,我們做的怎樣呢?
每天媽媽把我的房間打掃幹淨,沒多大功夫,又被我翻得亂七八糟,我還振振有詞:你把我的書放到哪裡了,當媽媽端上熱氣騰騰的飯菜,讓我幫忙拿餐具,我不情願撅着嘴:我正忙着呢。(其實就是在看電視)等等諸如此類的事情……我想和我同齡的小朋友多少都會有這些“惡習”,問題是我們還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認為父母這樣做是理所當然。就是春節裡發生的一件事情,讓我對自己的不懂事至今還臉紅。爸爸從大年二十九就開始高燒39、7°,一直到初三還在打着點滴,剛打完我想讓爸爸開車帶我去玩,奶奶說外面風大,害怕爸爸吹着風又加重病情。可是任憑大人們怎麼給我講道理,我絲毫聽不進去。爸爸也不顧家人的阻攔,強支撐着身體,帶我去看花燈、逛廟會、品小吃……我的玩性大發,又要劃船,其實水面上風大對爸爸來說肯定是不适合,可是他為了不掃我的興緻,毅然陪我劃船玩水……那天我開心極了,全然不顧老爸的感受。我的快樂是建立在爸爸的痛苦之上的。當爸爸疲憊的倒在床上,我為我的自私感到了慚愧。
我們被愛包圍着,我們享受愛的同時,我們要學會把愛傳遞給家人、朋友、同學、老師、社會……時刻懷着一顆感恩的心,就像海倫一樣為人類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