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網信辦官網4日消息,國家網信辦等十三部門聯合修訂釋出《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辦法将網絡平台營運者開展資料處理活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等情形納入網絡安全審查,并明确掌握超過100萬使用者個人資訊的網絡平台營運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絡安全審查。根據審查實際需要,增加證監會作為網絡安全審查工作機制成員機關,同時完善了國家安全風險評估因素等内容。
據國家網信辦官網4日消息,國家網信辦等十三部門聯合修訂釋出《網絡安全審查辦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
辦法将網絡平台營運者開展資料處理活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等情形納入網絡安全審查,并明确掌握超過100萬使用者個人資訊的網絡平台營運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絡安全審查。根據審查實際需要,增加證監會作為網絡安全審查工作機制成員機關,同時完善了國家安全風險評估因素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