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害妄想症下的拼多多,把一切對外的批評,視為被“黑”,視為對拼多多火速上市的不滿。這顯然是表錯了情。 根據“模式、品控、校正”的理論,媒體的批評顯然屬于外部“校正”的範疇。提出來的問題,應該是對社會産生了危害或者潛在危害的确切事件。你的模式存在問題,你的品控存在問題,那麼需要内部校正,和外部校正共同作用,最終的目的是把整個這件事做好。 這時,拼多多删除幾個被媒體抓到的品牌,然後說查無此事,或者把這些問題歸結為有組織有目的的“黑”。這就說不過去了。 我們先來看幾個典型的事例。 當媒體說有假貨的時候,黃峥說,“當媒體去找問題的時候更多是從搜尋口子進去的。”這句話的意思是,明面上,假貨都不太好找的,我們都是隐藏起來的,都是使用者拼團? 黃峥說,山寨不等于假貨。這是什麼邏輯?而且一旦挨罵就說,淘寶也有假貨,為何隻罵我?碧桂園在建的房子出了問題,就等于新企業可以出問題麼?面對問題,拼多多不向最高标準看齊,甚至也不以職業底線為标準,而是向那些沒有底線的假冒僞劣看齊,還認為其他人壞,是以自己也應該壞? 再比如,黃峥說,“40塊錢的東西做假也是有成本的。”這句話說出來有點兒公然指鹿為馬的意思。黃峥的意思是說,其實,造假比造真的成本高,是以,40元以下的不可能是假貨?這是什麼腦回路? 我不相信黃峥真的是這麼想的,畢竟作為一個200億美元-300億美元的公司CEO,要說他不知道40元以下的東西也有假貨,我是不信的。造假不是因為價格高低,而是因為有套利空間。作為一個商人,黃峥很可能是故意指鹿為馬。 再比如,黃峥說,在拼多多上能夠定義為假貨的量肯定比媒體想象的要少。這種話等于沒說,你能不能拿出事實、資料和邏輯來反駁?商品都是可以查的,也可以買的,你把事實、資料以及目錄擺出來,大家自己就可以查了。按照黃峥自己的說法,有假貨就是對錯問題,當然也是利益問題,對吧? “黑公關”是拼多多丢給這一波批評的一個定性的分析。黃峥說,“這個東西非常可怕,相當于很多的好人、知識分子,甚至一些公務員都會被網絡輿情鼓動起來了,就好像疫苗事件,今天可能講什麼都是錯的,這個東西是整個國家受傷害的。” 沒想到我批評了拼多多的假貨,卻傷害了國家的利益。那麼我們過去媒體批評三聚氰胺批評假疫苗,是不是傷害更大了啊?而我沒有收任何人的錢,自發的發文,連稿費都沒有,我為什麼而“黑”你呢? 媒體的存在,是為了維護人們的基本權益和基本底線。媒體提出的質疑,如果運用得當,原本是企業校正的最好機會,原本是企業重塑自身形象的最好機會。可惜,這波機會被拼多多錯過了。 創頭條(ctoutiao.com)撰稿人在這裡想說一句,公關不是指鹿為馬、自說自話攪混水,公關也不是為了掩飾自己存在的錯誤,用華麗的袍子蓋住底下的虱子。公關是展現出企業自身的形象——如果形象不夠好,就承認錯誤,改正問題。 具體到拼多多這個案例上。 我在批評拼多多的時候,媒體還沒有發出任何聲音,上市還沒有完成。這時,拼多多的人發郵件過來要求删文,措辭強硬,那架勢,仿佛要是有權力就能把我消滅掉。上市後一大批媒體跟進批評,拼多多立刻又覺得遭遇了“黑公關”,給整個媒體人潑髒水——就算有人被你收買了,不等于沒被收買的人就是黑公關。 這時,拼多多完全提供了公關的反面教材。公關的本質不是做做樣子,而是展示形象。如果自己的形象糟糕,包裝在網際網路時代是無濟于事的。 拼多多原本的做法應該是:迅速承認錯誤,将能夠輕易解決的各種問題立刻解決,然後具有難度的問題明确責任人明确流程,逐一公布。邀請媒體去參觀整改的成果,釋出問題改進的時間表、線路圖,繼續請媒體監督。同時,再根據消費者權益法等,明确假貨賠償辦法。以及,聯系方式必須公開透明,接受消費者和使用者的監督。當出現假貨投訴時,拼多多先解決問題,而非把皮球踢給商家,并且懲罰商家等等等等…… 沒有人覺得創業容易,沒有人覺得創業不應該出問題。問題是,當出了問題,這個企業的表現到底是怎樣的。 現在,黃峥的做法是“實在是太倉促了。我們首先做的事情是臨期奶粉已經率先改了”,“電瓶車爆炸機率遠遠大過電視機,手機的爆炸機率也要遠比電視機大,而且對人的傷害更大。我們的角度來講應該分優先級,針對這些有可能爆炸,有可能對人身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問題,應該先治理。” 我有的時候很心酸,就這麼點兒進步,還是一群“黑公關”的結果。要是沒有媒體監督呢? 假如一件事,做好了能夠幫助企業也變得更好,那麼這件事就不是壞事。人們的批評是為了幫助企業變得更好。如果看不清這一點,就很難蛻變長大。 ——畢竟,三歲看到老嘛。 創頭條(Ctoutiao.com)獨家稿件,轉載請注明連結及出處。本文作者趙博思,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