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響電子合同法律效力的因素
①電子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均要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年齡上已滿十八周歲或者已滿十六周歲,但能以自己的勞動收入養活自身;而且能夠清晰地辨認自身的行為。《民法總則》第十八條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②電子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内容要合法。如果電子合同的内容是關于非法物品買賣的,那麼該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③電子合同要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如果電子合同違背一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該電子合同的效力為無效合同。
④電子合同的簽署形式要符合《電子簽名法》中關于電子簽名的規定,《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的電子簽名;(一)電子簽名制作資料用于電子簽名時,屬于電子簽名人專有;(二)簽署時電子簽名制作資料僅由電子簽名人控制;(三)簽署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四)簽署後對資料電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動能夠被發現,當事人也可以選擇使用符合其約定的可靠條件的電子簽名。
二、電子合同存證的作用
首先介紹一下什麼是電子合同存證。
電子合同存證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針對電子合同文本的固化存證,二是針對簽署過程各類操作的固化存證。電子合同文本的固化存證是針對簽署後的“結果”的存證;而簽署過程的固化存證是指将虛拟的線上簽署操作固化成真實的證據的過程,換言之就是将合同雙方注冊、認證、簽字等一系列操作過程記錄下來,并形成日志檔案後進行存證,固化成電子證據。簡單來說,就是合同文檔存證和操作過程存證。
以電子合同來說,使用者的操作過程有注冊、點選确認、身份認證、簽字等諸多環節,操作過程存證可以覆寫以上諸多操作和操作的時間,存證資訊能夠有效還原每一次使用者簽署的真實情況,在什麼時間做了什麼都一一如實記錄!
然後介紹一下電子合同存證的重要性。
電子合同合法性主要是依托于兩點,一個是身份認證,一個是電子簽章。理論上,有了這兩點就能確定合同簽署人的身份和簽署意願,合同也不存在被篡改等問題。
但現實情況往往非常複雜——例如,沒有合法的存證平台,其簽章的使用時間、對象、記錄等都沒有存證,不具備法律效力,那麼平台就容易遭到關于濫用、冒用使用者電子簽章簽署合同的質疑。其次,有的企業使用了電子簽章服務,特别是使用者操作過程的證據固定,使用者會對于各項虛拟的線上操作抵賴或否認,比如否認自己進行了身份認證并下單、少報或抵賴下單數量等,這些情況發生時,因為企業缺少相應的證據,就要被迫承擔使用者抵賴造成的損失。
最後介紹一下電子合同存證的要求。
存證,顧名思義,存證不光是“存”,更重要的應該是“證”,第三方存證如缺乏相應的監督,或技術有限,法律效力将會大打折扣。是以對電子合同存證的要求有哪些,是必須要清楚的:
①存證方主體身份要求:電子合同存證必須是由獨立第三方而不是簽署的任何一方進行。
②存證資質要求:從司法角度上看,存證方必須由公證處或司法鑒定參與背書,确儲存證方的所有操作都是受到監督的。
③存證過程要求:根據《關于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要求“電子資料生成、搜集、存儲、傳輸過程都必須安全可靠”、“電子資料的生成主體和時間是否明确,表現内容是否清晰、客觀、準确”,電子資料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鍊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驗證存證平台認證可證明真實性的可以判定為有效。是以,存證方在處理電子合同線上簽署操作過程的存證時,對于電子合同的生成、搜集、存儲、傳輸時必須符合法律要求及規定。
三、企業如何選擇電子合同存證平台
根據電子合同存證的要求,合同存證平台應具備以下特點:
①存證平台技術的可靠性,且此技術應被司法認可;
②存證平台應受司法認可,具備較高的法律權威性;
③提供的存證服務是否符合企業本身的發展需求。
放心簽電子合同的存證包含了使用者簽約的每一個環節,保證了簽約全過程的證據提取,減少法律風險。放心簽電子合同提供線上存證查詢、一鍵出證等多項服務,使用者申請出證報告後,放心簽會出具一份書面證明報告,此報告内容包含使用者的基本情況,放心簽驗證過程概述,資料分析說明等。整個流程友善快捷,最終實作電子證據的生成、保管、流轉、使用的高效閉環。除此之外,放心簽不僅提供電子合同服務,還可以滿足企業的各種場景需求,提供一套專屬定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