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傳》是中國四大名著之一,其中可以說包羅萬象,有兵法,有陰陽術數,有文學,有曆史,也有政治權謀。不過裡面最有趣的還是施耐庵寫梁山好漢吃東西的場景,比如最典型的武松景陽岡打虎之前在小酒店裡面:
“武松拿起碗一飲而盡,叫道:"這酒好生有氣力!主人家,有飽肚的,買些吃酒。"酒家道:"隻有熟牛肉。"武松道:"好的切二三斤來吃酒。"”
不論是武松還是其他英雄,都喜歡在酒店叫店家切兩斤牛肉。當然,也有條件不好的時候,沒得牛肉吃吃其他的肉的,比如:
“武松就枷上取下那熟鵝來隻顧自吃,也不睬那兩個公人;又行了四五裡路,再把這隻熟鵝除來右手扯着,把左手撕來隻顧自吃;行不過五裡路,把這兩隻熟鵝都吃盡了。”
想來那兩個衙役看着武松吃得這麼帶勁也是口生唾液,不過武松看他倆不爽,肯定是沒得吃了,最後在在飛雲浦結果了這兩個衙役的性命。那麼古時候吃肉真的能夠這麼随便的吃嗎?随手就點一兩斤牛肉一個人吃,想想就美啊,如果真的回到宋朝,吃肉真的能夠那麼随意嗎?
答案是當然不行,并不是什麼人什麼肉都能吃的,不要再被古裝劇給騙了。
宋朝的時候,一般的酒店根本就不敢賣牛肉,作為農耕時代主要的“勞動力”,牛在宋代是有着很高的社會地位的。在更古老一些的時候,牛則是天子才能使用的動物,他們一般那牛來祭祀上天和祖先,然後才是拿來吃。
古時候祭祀神靈的東西叫做“犧牲”,“犧牲”兩個字都是牛字旁,意思就是它們一般拿牛來做祭祀的犧牲品。《禮記》當中記載到:“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古人講究地位與待遇相比對,沒有天子的地位,是不能夠随便殺牛的,也根本吃不到牛肉。
實際上在先秦時期,絕大多數庶民是很難有資格吃到臘肉、牛肉之類的肉的,《左傳》當中記載,一個臣子得到鄭莊公賜食,其中有肉,他沒有吃,而是把肉留下來帶回去給自己的母親吃,因為這對于平民來說是一件非常難得的美食,平時沒有天子或者諸侯的賞賜,連一半的官員士大夫都沒有資格吃到高規格的肉食。原文記載道:
“穎考叔為穎谷封人,聞之,有獻于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
到了後面,為了解放生産力,古人漸漸地把牛從專門的祭祀用品當中解放出來,牛可以用作犁田之用。但這時候的牛的地位仍然很高,用牛來犁田比用人去挖,或者人拉着犁田效率大大提高,可以說一頭牛是保障一個農民家族美好生活的重要保證。而一個國家的耕牛的數量則是保障一個國家的糧食産量的重要保障。
是以唐朝、宋朝等朝代都明文立法,唐朝法律規定:“諸盜官私馬牛而殺者徒二年半。”,如果你在唐朝殺牛,很有可能會把你發配到荒涼地帶去當勞改犯去。宋朝同樣立法保護耕牛,南宋的時候懲罰比唐朝還要嚴酷:“諸故殺官私牛,徒三年”,殺自己的牛會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那麼古時候有沒有可能吃得到牛肉呢?牛老死、病死,或者不幸摔死的,還是有可能拿出去賣牛肉的,不過這麼珍惜難得的牛肉,一般酒店估計也拿不到經營許可證,而且一般人也買不到這樣的牛肉。“小二,來兩斤牛肉”的這種事情,估計也是很難遇到的。是以并不是随随便便一個人在古代就能吃到想吃的肉的,不要再被古裝劇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