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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才有長治久安

許多人看到項羽分封迅速敗亡,就認為分封制是錯誤的。問題是周朝分封制持續了八百載,秦朝不分封堅持了十五年,顯然分封制更能保證長治久安。至于李斯反對分封制認為「 ”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衆,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仇,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焉不知同姓子弟關系疏遠那也是幾代人以後?秦朝如果實行分封制,豈能十五年而滅亡?項羽如果實行分封制,就應該全面借鑒周朝的「 ”遊戲規則”。 1、項羽應該自己控制半數郡縣 秦朝最初36個郡,王國維考證最後發展到48個郡。項羽真要分封,就應該借鑒周朝大分封,将至少18個郡特别是秦地、魏地、楚地、齊地作為自己的「 ”直轄區”。這也就意味着項羽建立的王朝例如楚王朝,占據着最富庶的中部地區。項羽還應該實行「 ”兩都制”,即使彭城作為首都,也應該洛陽作為陪都,便于控制西部地區。當然,如果項羽能夠把首都放在關中,當然更是穩固。 2、項羽應該保證親信控制剩下大部分郡縣 周朝初年大分封,周天子的親屬即同姓諸侯占據了三分之二。按照這種模式,剩下的18個郡應該「 ”分拆”為至少72個諸侯國,項羽的親屬占其中三分之二即48個諸侯國。這48個諸侯國處于燕地、趙地、蜀地、吳地富庶地區,他們與項羽是親屬關系也能保證「 ”三代以内”大家關系親密。即使以後出現關系疏遠,那也是數百年後的事情。 3、項羽應該消滅不聽話的田榮并分封功臣 周朝大分封将功臣分封到各地,項羽也該如此。24個諸侯國分封給劉邦、英布等功臣,這些功臣最好與項家諸侯安置在一起,互相監視互相牽制。田榮當年拒絕與項羽一起救趙,更拒絕與項羽一起入關,項羽第一件事就應該将這樣「 ”不臣之心”的田榮誅滅,進而以儆效尤。 4、項羽應該遵守二王三恪制度 項羽應該遵守二王三恪制度,例如以楚王熊心、秦王子嬰為「 ”二王”,以夏商周的後裔為「 ”三恪”,這些諸侯可以分封在楚王朝中央直轄區旁邊,當然楚王該封為荊王,秦王該封為雍王,夏商周後裔該封為侯爵,這五家諸侯與楚王朝是「 ”賓客”關系,其中「 ”二王”建天子旌旗,上書不稱臣,無需朝拜。 5、項羽應該遵守聯姻關系與人質關系 項羽應該與異性諸侯聯姻,甚至按照西周初年齊國、魯國、燕國都是始封諸侯進京輔政(其實也是人質)模式,讓劉邦等強勢諸侯派兒子到封地治理國家,劉邦等人則留在京城協助項羽處理政務,給予公卿頭銜。這樣一來,至少能夠保證百年内無法撼動楚王朝。 6、項羽應該明确諸侯禮制 按照西周的制度,諸侯應該聽從天子的安排。一則諸侯擁有的軍隊不得超過5000人,且騎兵不得超過500人;二則諸侯的首都城牆高度與周長不得超過天子首都的三分之二,且不得設立甕城;三則諸侯需要每年進京朝觐,向天子彙報工作并進獻禮物,還要推薦人才。 如果按照西周的制度,誰能說項羽的分封制會導緻天下大亂?純粹郡縣制的秦朝隻存在了十五年,純粹分封制的項羽王朝隻存在了三年,這說明「 ”走極端”的制度才導緻王朝短命。劉邦采取郡縣制與分封制相結合的制度這就是「 ”郡國制度”,結果漢朝存續了兩百年,而且通過東漢、蜀漢不斷重建。如果項羽身邊的謀士懂那麼一點曆史,按照西周的模式實行分封制,哪裡會有身死東城為天下笑?範增不靠譜,難怪被蘇轼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