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知名相聲演員嶽雲鵬釋出微網誌實名吐槽手機存儲空間問題,将該話題帶上熱搜,引發了網友們對手機存儲存在某種問題或陰謀的讨論。
嶽雲鵬表示自己購買了某品牌标注 128GB 存儲空間的手機,然而實際打開之後發現可用存儲空間隻有 112GB。為此,嶽雲鵬向網友發問,“如果可用存儲空間隻有 112GB,是不是應該隻收 112GB 的錢,還是說收 128GB 的錢就是合理的?”
嶽雲鵬的吐槽遭到了不少網友的反吐槽,畢竟在很多人看來這是一個常識性的認知。
手機标注的存儲空間和實際存儲空間不一緻是一個一直存在的問題,之是以如此,因為手機在出廠時系統和系統預裝的軟體本身、其他固件分區會占用一部分存儲空間。
有了這個前提,智能手機的普及和更新換代頻率,讓這些規則已經為越來越多的人熟知,手機标注存儲和實際可用存儲空間不一緻似乎已經成為了一種預設的 “潛規則”。
是以,有網友吐槽表示,這麼多年下來,實際可用空間小于标注存儲空間已經基本成為共識,隻要不是第一次買手機的都應該知道,嶽雲鵬的表現多少有點無知。
之後,嶽雲鵬也删除了這條吐槽微網誌,但是買手機還帶 “公攤”科學嗎?關于手機系統占據的存儲空間是否應該廠商消化,可用記憶體與标注記憶體不一緻是否為欺詐的讨論這幾天一直沒停下。
盡管嶽雲鵬自身對産品的認識不夠全面,也不能表明這一質疑就是錯的。在有的人看來,嶽雲鵬質疑的關鍵點在于資訊不對等,可用空間為 112GB,廠家就應該标注為 112GB,而不是 128GB,造成不明真相的消費者們的誤解。
對此,也有律師指出,合理限度内的記憶體誤差不構成法律上的欺詐,但為了減少不必要的消費糾紛,建議商家标清 “可使用的記憶體”。
事實上,大部分手機廠商會在産品宣傳頁面或者包裝盒上有所注明,但這樣的标注通常字型較小或者較為隐蔽,使用者不仔細查閱根本無從得知。
作為商家,廠商們很有必要讓使用者充分享受知情權。單獨标注可用空間不可行的話,或許廠商們可以考慮将整體存儲空間、初始系統占用和預裝應用占用的大概空間,以及最後實際可用存儲空間一一說明,告之其羅列參數時的測試場景,讓消費者購買時能夠全面了解這款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