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先生用“吃人”來形容封建的舊社會來表達其罪惡,其實在古代封建社會中真正的吃人事件并不少見。
第一種情況是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會發生這樣的現象。天災和戰亂,對于百姓來說是趨近滅頂的災難。
在這些情況下爆發的饑荒足以把人們逼向末路,這種情況下百姓相食甚至易子而食的現象在史料記載發生的次數就很高,幾乎每個朝代的大饑荒的年頭都會有這種看似違背人性實則無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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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靖康年間,統治者被擄走已經覺得受了天大的恥辱,此時的百姓處于怎樣的水深火熱更沒人在意。金兵入侵,戰亂頻起的情況下,糧食變得緊缺。不論是官兵還是百姓,都吃不上糧食。
江淮地區可以算是富庶地區,但在當時都已經到了群眾相食的地步。屍體甚至公開在集市上被售賣。一個青壯年男人的屍體甚至比不上一鬥米貴。
有一支抗金義軍攜帶人的肉做成的肉幹當軍糧,這些糧食被稱為“兩腳羊”:年紀大而瘦的男人由于肉老而柴,需要多加一把火烹饪,于是叫饒把火;年輕的女人肉質鮮美,比真正的羊肉都好,所有叫不羨羊;小孩骨肉嫩,就叫和骨爛。人民在戰亂中受的苦難可想而知。
明朝萬曆年間山東爆發大饑荒,也有這些現象,慘不忍睹。清朝同治年間,皖南遍地是食人肉的現象,甚至像豬肉一樣論價買賣。這些都還算是迫不得已,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主動發起的殘忍行為,更加殘酷和野蠻。
除了特殊的個人食人肉現象外,曆史上有很多兇殘的将帥用人肉來充當軍糧,這和南宋自衛軍無糧可食而使用人肉做幹糧還不太一樣。
他們大多是征伐戰争,每到一個地方,當地的群眾就是他們的軍糧,殺死的敵兵就是下一頓的食物。前秦的苻登甚至告訴他的兵将們,你們早上殺死敵人,晚上就能吃肉吃得飽飽的,絕對不會挨餓。軍士們是以都作戰兇猛異常。
隋朝末年,有個叫朱粲的更是十分變态。他領兵作戰,經常把民間的小孩抓住蒸熟吃肉。專程讓部下分頭抓捕婦女兒童,每攻下一座城鎮,就在當地就地取食,把弱小男女分給士兵當飯。還對其部下說,這些是世間最美的糧食,隻要還有人,就不愁沒有軍中缺少糧食。殘忍程度令人發指。
進入文明社會,理論上人類就應該脫離原始的獸性,但事實上,文明真的是絕對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