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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有幾千年的曆史

自己算算吧,很古了

夏商周

禹境稱“夏邑”或“夏國”,亦稱“虞國”。

舜時期,禹在此受封為夏伯。

禹的兒子啟又于此建立了第一

禹州市人民政府

個奴隸制王朝,并大飨諸侯于鈞台。

《水經注》載:“河南陽翟縣有夏亭城,夏禹始封于此,為夏國”。

《竹書紀年》載:“夏禹之子夏啟,即位夏邑,大享諸侯于鈞台,諸侯從之”。

後夏遷都山西安邑。

帝相失國後,少康中興,也由夏衆滅浞,奉少康歸于夏邑,諸侯始聞之,立為天子,建都于少康城(禹州市順店鎮康城村)。

故在史籍中,早期多稱禹州為夏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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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置曆國仍為夏邑,商湯曾将夏禹的後裔封于此。

西周以此地為曆邑,周武王時,封武王之弟于康(禹州市順店鎮康城村)。

禹州在春秋時,為鄭國别都栎邑。

周襄王十六年(公元前636年),北方翟人(亦稱狄人)入據栎地,因其地在嵩山之陽,改稱陽翟(音狄)。

周威烈王十八年(公元前408年),韓景侯虔将南韓國都自平陽遷至陽翟。

韓哀侯二年(公元前375年),韓滅掉鄭,遂遷都鄭(今新鄭市)。

五年之後,在周烈王六年(公元前370年),韓懿侯将國都複遷陽翟。

先秦兩漢

秦始皇十七年(公元前230年),秦使内史騰滅韓,虜韓王安,以其地置颍川郡,郡治首府設在陽翟。

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項梁立韓公子成為韓王,仍置都于陽翟。

秦末,項羽、劉邦先後攻占陽翟,并分别封韓室後裔為王,都于此。

禹州市

漢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劉邦立韓王信為韓王,置都陽翟。

高祖六年(公元前201年)徙韓王信于太原,複以南韓之地為颍川郡,郡治首府設在陽翟,領縣二十(陽翟、昆陽、颍陽、定陵、長社、新汲、襄城、郾城、郏縣、舞陽、颍陽、高、許、鄢陵、臨颍、父城、成安、周承休、陽城、綸城)。

漢武帝時,全國分為13個州,陽翟屬豫州颍川郡,郡治陽翟,領18縣,後宣帝和元帝時,增颍川郡屬縣分别為19和20個。

新莽時期,王莽複古改制,在天鳳元年(公元14年),将颍川改為左隊郡,轄區與郡治未變。

東漢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改左隊郡為颍川郡,歸豫州治所仍置陽翟,領縣十八。

三國

三國時期魏、蜀、吳三國分治,陽翟屬魏。

魏黃初元年(220年),陽翟改屬豫州部河南郡,

兩晉南北朝

西晉時期屬司州部河南郡。

東晉十六國時,陽翟曾先後屬東晉(改陽翟縣為陽翟郡)、前趙、後趙、前燕、前秦、後燕、後秦等政權。

南北朝初,陽翟屬南朝宋,歸豫州,颍川郡寄治睢陽,領陽翟。

北魏孝昌二年(526年),陽翟分為陽翟、陽城兩郡。

東魏孝靜帝興和元年(539年),原陽翟縣劃為陽翟、黃台(今郭連鎮黃台村)兩縣,均屬陽翟郡。

隋唐五代

隋開皇三年(583年),廢陽翟郡,以陽翟屬襄城郡,隸汝州。

大業元年(605年)黃台縣并入陽翟縣,隸屬豫州部襄城郡管轄。

唐武德三年(620年),析陽城、嵩陽、陽翟各一部,置康城縣。

貞觀三年(629年),廢康城縣,并入陽翟縣。

唐高宗龍朔二年(662年),陽翟縣又改歸河南府洛州管轄。

唐武宗會昌三年(843年),陽翟複歸許州颍川郡管轄。

五代時期後梁時期,陽翟縣屬許州匡國軍管轄。

後唐、後晉、後漢、後周四代(923—960年),陽翟縣均屬西京下屬的許州忠武軍管轄。

宋金元明清

北宋時陽翟縣屬京西北路颍昌府。

宋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入主中原,宋室南遷。

陽翟縣歸金管轄。

其間名稱多變,建置歸屬複雜。

在金代僞齊劉豫統治時期,在陽翟縣設颍川郡。

禹州城區(22張)

金大定二十年(1180年),颍順軍改為颍順州,隸屬南京路管轄(南京即河南省開封市);陽翟縣仍為其附郭。

金大定二十四年(1184年),因州有古“鈞台”遺迹,改颍順州為鈞州,仍屬南京路。

轄陽翟、新鄭二縣和一個郭店鎮。

元順帝至正元年(1341年),鈞州改領陽翟、新鄭、密縣3縣。

明洪武初年,撤銷陽翟縣制并入鈞州州治(沿用1700餘年的陽翟縣名,至此告終),仍轄密縣、新鄭二縣。

明穆宗隆慶四年(1570年),新鄭從鈞州劃出,鈞州僅領密縣。

明神宗萬曆三年(1575年),為避神宗朱翊鈞名諱,改鈞州為禹州。

明崇祯十六年(1643年)正月,李自成第二次攻下禹州,遂在禹州設均平府,轄27縣,改禹州為均平縣。

清初沿襲明制,仍設禹州,歸開封府管轄,領密縣一縣。

至雍正二年(1724)升禹州為直隸州,領新鄭、密縣二縣。

十二年降為散州,乾隆六年(1741)複隸屬開封府。

民國時期

中華民國元年1913年3月1日,廢府存縣改禹州為禹縣,隸豫東道。

1914年6月2日,改隸開封道。

1932年9月27日,改屬河南第一行政督察區。

1946年河南又劃成12個區,禹縣屬第一區。

另,民國十七年(1928年)析登封縣(今登封市)、禹縣(今河南省禹州市)置民治縣,治白沙(今禹州市花石鎮白沙)。

取資産階級“民享、民有、民治”的主張中“民治”一詞命名。

1931年撤銷,其地複歸登封縣、禹縣。

1945年以後,共産黨曾分别在禹縣、郏縣交界設禹郏縣;在城北扒村一帶設禹北縣;在禹縣、密縣和新鄭交界設密禹新中心縣;1948年在許昌、禹縣交界設許西縣。

存在時間較短,多未形成真正的建置和轄區。

新中國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仍設禹縣,先後隸屬河南省許昌專署和許昌市。

1988年6月25日,國務院準許撤銷禹縣設立禹州市,為省直轄縣級市,計劃單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