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OPPO 在中國和歐洲分别對諾基亞發起數起專利侵權訴訟,其中涉案的專利均為 5G 标準必要專利。顯然,這是 OPPO 對月前諾基亞發起全球專利訴訟的反擊。
随着 5G 技術逐漸商用,以 OPPO 為代表的中國手機公司和以諾基亞為代表的海外傳統“專利大戶”圍繞 5G 标準必要專利許可費率的博弈愈演愈烈。
剛剛和戴姆勒解決了專利糾紛的諾基亞迫不及待殺向 5G 領域,其意在借與 OPPO 的專利戰争奠定 5G 标準必要專利的收費基調。據外媒報道,諾基亞在印度、英國、法國、德國等 9 個國家多線出擊,聲勢之大引發業界一片嘩然。
需知過去十餘年被諾基亞起訴的企業不在少數,但幾乎沒有專利實施人反訴諾基亞侵權,終端廠商們習慣了被動應對,究其原因一是自身缺乏高品質的專利資産,二也不排除缺乏和諾基亞正面對峙的勇氣。
如果說愛立信與三星兩大巨頭的糾紛将這場關于 5G 專利許可标準的大戰拉開帷幕,華為宣布 5G 許可費率為這部劇埋下關鍵伏筆。從 3G 時代的被動跟随,到 4G 時代的參與标準,再到 5G 時代強勢崛起,中國廠商在專利領域的實力已今非昔比。
諾基亞的對手們:從聯想、戴姆勒到 OPPO
今年 7 月初,諾基亞同時在印度、法國、德國、英國等全球 9 個國家對 OPPO 提出幾十起專利侵權訴訟。業内猜測,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雙方未能就 5G 專利許可達成一緻。
自諾基亞退出終端市場以來,這家老牌巨頭再難掩頹勢,專利許可業務在其内部的重要性直線上升。随着華為崛起,在電信裝置和服務市場上直撄其鋒的諾基亞更是舉步維艱。雖然近兩年來,靠吃“華為紅利”諾基亞業績大幅反彈,但在 5G 最大的市場中國,卻始終沒能打開局面。
2020 年,諾基亞在中國市場的 5G 建設招标中顆粒無收。諾基亞 2021 年第一季度報告顯示,從 2020 年初至今,諾基亞在大中華區的季度平均收入低于 5 億歐元,僅占諾基亞總收入的 8%,不及諾基亞在歐洲、北美市場的三分之一。
這種情況下,諾基亞的專利許可政策日益激進,動辄掀起聲勢浩大的全球性專利訴訟以期收取不菲的許可費。2019 年,諾基亞在美國、巴西、印度、德國等多地對聯想提起專利侵權訴訟。這場專利大戰持續一年有餘,至今年 4 月才以和解告終。
與此同時,諾基亞還在與汽車巨頭戴姆勒開展專利訴訟。衆所周知,2019 年伴随着 5G 商用,物聯網迎來爆發,諾基亞選擇此時與戴姆勒開戰意味深長。這場争端不僅涉及戴姆勒,還将戴姆勒的衆多供應商卷入其中,包括大陸集團、華為、Burry、TomTom、羅伯特博世等。直至今年 6 月,雙方才達成和解,撤回所有未決訴訟。
剛剛拿下聯想和戴姆勒的諾基亞,馬不停蹄将矛頭對準了 OPPO,這一次諾基亞的目标是 5G 手機市場,也是諾基亞專利許可業務最重要的市場。顯然,諾基亞有意以多地訴訟速戰速決,借此為 5G 專利許可收費盡快樹立“屬于諾基亞的規則”。
有備無患:儲備基站專利成終端廠商新功課
諾基亞退出終端市場某種程度上讓其對于終端廠商有了類似 NPE 的性質,這也是多數廠商難以與其抗衡的原因。作為非實施實體,NPE 持有專利卻不會用到這些專利,是以被控侵權公司不能通過訴訟反制以抗衡。本身在通信标準必要專利方面已足夠強大,加上難以被起訴專利侵權的特質,使得諾基亞在專利訴訟中較難被反訴。
實際上,在 5G 萬物互融時代,5G 領域的通信标準專利應用的範圍就更加廣泛,不但應用在終端領域,也會用在任何需要 5G 網絡通信的萬物中,是以 5G 通信标準專利,在萬物互融時代的價值就越顯重要。
這些迹象表明,随着 5G 時代來臨,儲備基站類專利正在成為終端廠商們的新功課。儲備足夠多與自身業務相關的高價值專利是紮實專利基本功的第一步,也是防禦型措施。而有意識為可能的專利風險儲備進攻型專利,對于國内企業争奪專利話語權同樣必不可少。從積累通信、音視訊、AI、5G 等相關專利,到儲備基站類專利,國内企業正在從全球知識産權規則的遵循者,過渡為知識産權規則的參與者。
據公開資訊顯示,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OPPO 全球專利申請量超過 65000 件,全球授權數量超過 30000 件。其中,發明專利申請數量超過 58000 件,發明專利申請在所有專利申請中占比 90%。據德國領先研究機構 IPlytics 釋出 2021 年全球 5G 标準必要專利宣稱數量報告,OPPO 全球排名前十。
除了專利申請,5G 時代也給了專利權人和專利實施人在專利許可的規則方面重新博弈、修訂規則的空間。一方面,權利人和實施人的實力天平已不同以往,華為、OPPO 等有實力的實施人均參與了 5G 标準制定,積累了相當強大的 5G 專利實力。另一方面,5G 技術不同于 3G、4G 的應用空間,将汽車、家電、各類智能終端等行業均卷入其中,而以往由通信、手機行業而來的許可規則未必适用于其他行業,探索更因時制宜的許可模式成為全球課題。
5G 費率之争:權利人 VS 實施人
事實上,圍繞 5G 許可模式的博弈早已開始。2020 年底,三星率先向中國武漢中院提起訴訟,要求确定其與愛立信之間的全球許可條款。幾乎同時,愛立信在美國得克薩斯州起訴三星,稱三星拒絕接受 FRAND 許可費率。這場随後愈演愈烈的互訴拉開了 5G 專利糾紛的序幕。不過,這場大戰來勢洶洶卻戛然而止,僅僅 5 個月後,三星和愛立信宣布達成全球和解協定,未能對 5G 專利許可模式形成産生奠基作用。
而在三星與愛立信大戰正酣之時,華為于今年 3 月公布了 5G 專利許可收費标準:單台手機專利許可費上限 2.5 美元,并提供适用于手機售價的合理百分比費率。這也是華為第一次對外公開通信标準必要專利的費率,頓時攪動 5G 專利許可這一池春水。
可以說,華為一舉加劇了 5G 專利許可模式的博弈,也引發到外界對諾基亞等國外廠商不合理 5G 費率的大讨論。
如無意外,此戰将奠定全球 5G 專利許可模式,也将是專利實施人與權利人博弈的标志之戰。大幕已拉開,中國廠商在 5G 專利許可規則的形成中可以發揮怎樣的作用,值得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