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芽階段(1921—1927)(從中國共産黨的創立到國民革命時期)
(一)1925年《中國社會各階級的分析》指出:“誰是我們的敵人,誰是我們的朋友,這個問題是中國革命的首要問題。”
(二)1926年《國民革命與農民運動》:“農民問題乃國民革命的中心問題”
(三)1927年《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肯定農民的作用及黨上司農民革命的重要性
二
形成階段(1927—1935)(土地革命戰争的前、中期)
(一)1928年《中國的紅色政權為什麼能夠存在》:提出紅色政權存在發展的原因和主客觀條件;
(二)1930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提出中國革命的曆史程序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實際上否定了“城市中心論”,确立了要以“鄉村為中心”的觀念,初步形成了農村包圍城市,奪取全國勝利的革命道路理論;
(三)1930年《反對本本主義》:黨内第一篇反對教條主義、提出思想路線的文獻。
它已經包含了毛澤東思想活的靈魂的三個方面的基本因素。
三
成熟階段(1935—1945)(土地革命戰争的後期和抗日戰争時期)
(一)1938年毛澤東在中共六屆六中全會上作《論新階段》的報告,第一次明确提出“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命題。
(二)1940年毛澤東發表《新民主主義論》,提出新民主主義革命理論,标志着毛澤東思想的成熟。
(三)1939年《<共産黨人>發刊詞》提出三大法寶的理論體系;提出建立一個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完全鞏固的政黨,是一項“偉大的工程”;第一次明确提出“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和中國革命實踐相結合”這個根本思想原則。
四
繼續發展階段(1945—1976)(解放戰争和建國初期、社會主義建設時期)
(一)1948年4月《在晉綏幹部會議上的講話》提出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總路線和土地改革路線;首次提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概念。
(二)1949年《論人民民主專政》提出人民民主專政的本質特征是對人民實行民主,對敵人實行專政;人民民主專政的組織形式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三)1956年4月《論十大關系》第一次就民主黨派問題提出“長期共存,互相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