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
徐女士使用微網誌賬号
已發表2項
包含侮辱烈士董淑儀的資訊
它已被觀看超過90,000次
引起群衆的強烈憤慨
對社會影響不好
徐氏的兩個微網誌
公然侮辱李英,挑釁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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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mg.laitimes.com/img/9ZDMuAjOiMmIsIjOiQnIsIyYw1TbvJnZ-MjMyYWN3kTYxQDMxQmMhJWO2UDN1kjZ2ETZ5U2NmNmNvwVZnFWbp1yYnB3Lc5Wanlmcv9CXt92YucWbp9WYpRXdvRnL1A3Lc9CX6MHc0RHaiojIsJye.jpg)
10 月 12 日
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緻被告徐
侵犯英雄烈士的聲譽和榮譽
作出一審判決
許志永依法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
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國内主要門戶網站和國家媒體
公開道歉和消除影響
法院認為
英勇烈士是中華民族的脊梁
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這是中華民族共同的曆史記憶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展現
它是公共利益的重要組成部分
被告人徐某的行為是侮辱性的
英雄烈士的榮譽和榮譽
損害公共利益,情節嚴重
構成危害英勇烈士名譽和榮譽的罪行
依法處罰
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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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東城法院,Observ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