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1月28日起,
在我市轄區(蓮都區、開發區)内
限上汽車銷售企業
購買汽車,有補貼!
最高10000元!
補
貼
時
間
2022年1月28日起至3月20日
對
象
消費者在我市轄區(蓮都區、開發區)内限上汽車銷售企業購買(以開具該企業汽車銷售專用發票為準)汽車,并達到一定金額即可享受補貼。補貼在商家自主折扣基礎上使用。
補貼對象為個人使用者。機關、企業等非個人使用者購買汽車不享受補貼。每個購車人(以身份證号為準)在活動期間隻能享受1次補貼。
标
準
購買3萬元(含)以上10萬元以下補貼3000元;
購買10萬元(含)以上20萬元以下補貼6000元;
購買20萬元(含)以上30萬元以下補貼8000元;
購買30萬元(含)以上補貼1萬元。
程
序
送出材料:購車補貼申請表及承諾書、車主的有效身份證明、汽車銷售發票、機動車登記證書、車主同名的銀行賬号及其他相關資料。
申請程式:消費者在符合條件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汽車,通過購車補貼程式鎖定補貼金額,由汽車銷售企業收集相關資料發起申請,稽核通過後,商務主管部門将補貼統一兌付至汽車銷售企業,由汽車銷售企業在規定時間内将補貼發放給消費者。
汽車企業參與要求
參與活動的企業應制定讓利促銷優惠方案,確定售價不高于周邊地市,同時承諾不趁機漲價加價。
參與活動的企業要主動介紹汽車補貼相關規定,協助購車者做好申報工作,及時彙總銷售情況。
若消費者退車,應在扣除購車補貼後,再退回剩餘購車款,并及時繳回扣車補貼。
參與活動的企業須落實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加強應急工作管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制定應急預案,確定各項促銷活動安全有序。
注意事項
購車價格含增值稅,購車時間以發票開具時間為準。
消費者不符合條件、未按規定提供資料或逾期未提供資料的,不享受購車補貼。
參與活動的企業和購車人須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做到誠信經營,誠信消費。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将追回補貼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文章來源:市商務局、麗水網
責任編輯:孫蓓蓓 編輯:施會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