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察的警銜和等級——自成一派,與世界發展的潮流完全不一樣
世界各國的警銜分為了大陸系和海洋系兩個模式。海洋系警銜以警監、警督、警司等為主,強調警銜和軍銜的差别。至于大陸系,則是采用了與軍銜相同的模式,分為将官、校官和尉官。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國家都采用了海洋系警銜,隻有越南和東歐的部分國家仍舊沿用大陸系警銜。
日本警察的警銜分為:警視總監、警視監、警視長、警視正、警視、警部、警部補、巡查部長、巡查長、巡查等9個等級。日本設立了警察廳,警察廳長官是文官,沒有專門的警銜。請注意,日本警察廳對各地的警察部門僅僅擁有間接管理權力,或者說以監督為主,不能直接管理。
日本全國劃分了8個總區,每個總區下轄5到10個縣,每個總區設立警察本部。例如九州警察本部。四國警察本部、關東警察本部等等,警察本部負責管理轄區内的各個警察機關,不受日本警察廳的直接管理。8個總區警察本部的當家人就是警視總監,警視總監屬于最高上司。每個警察本部的二把手,就是警視監,整個日本警察隊伍總計隻有20位警視監。
日本的縣相當于大陸的市,每個縣警察本部的當家人是警視長,日本總計擁有500多位警視長。上述警銜,屬于日本警察隊伍的進階上司。每個縣警察本部的二把手或者各個區警察署的當家人為警視正,警視正的數量比較多。至于警視則是警察署的二把手,或者一個警署機構的負責任,警視正和警視屬于中層上司,處理各方面的工作。至于警部和警部補,屬于低級警官,一般屬于一個小隊或者小部門的上司。
巡查部長、巡查長、巡查屬于最基本的警察,類似于警長、警員和實習警員。
日本設立了公安委員會,負責監督各地區警察的工作。如果出現警察違反紀律的情況,日本公安委員會能夠直接聯系日本警察廳,日本警察廳不負責管理8個總區本部,但擁有人事處理的權力。日本警察廳的長官有内閣首相提名,由于日本内閣經常上演總辭職,是以,日本的警察廳長官也不斷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