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C專利費收取問題
今天有人問AAC專利費收取問題,有一定代表性,我特此寫一篇文章說明
@RegenZ
[quote]樓主:
你好!想問一下關于AAC的專利問題。
(1)我如果商用faad和faac中的源碼,是否也需要交專利費呢?
(2)如果使用要交專利費,是不是他們提供開發包,沒必要自己優化源碼了啊?[/quote]
對(1):專利費和你用什麼代碼無關。你用哪裡的代碼都是要交專利費。
例如:發明了滑鼠專利,不管誰生産滑鼠都要給專利權人專利費。而不是說,你從别人那裡免費獲得滑鼠再釋出就不用交專利費。
對(2):這裡有三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有專利的專利權人是否有可執行的代碼。
第二個問題:你交了專利費是否就能給你可執行編譯的代碼。
第三個問題:給了你代碼你是否能直接使用而不用優化。
我依次解答:
第一個問題答案:有專利的人不一定有可執行代碼,有時他就是一個想法。
但是我們可以通常認為這種算法專利是有代碼的。比如微軟持有wma的專利。就有wma的編解碼器代碼。但是也有一些公司他是沒有代碼的,即使有,也沒有直接賣的,或者不友善(包括文書,跨國溝通時間成本)買到。比如aac的專利,因為多家公司持有aac的專利,aac的專利繳納是各個公司委托給via license 收取,via自己留下10%,剩下的90%按比例分給各個專利權公司。發現問題了嗎,你交的專利費是和專利權公司麼有瓜葛的。
當然也有些公司是獨家持有專利,或者也賣代碼。這裡就引出第二個問題,你交了專利法是否就能給你可執行編譯的代碼。
第二個問題答案:假設有公司有這個代碼,比如dolby公司持有dolby的專利,你向via license 交dolby的專利(via license實際控股人是dolby,他也代替dolby收取專利費)。可以向dolby索取代碼和測試碼流和文檔。
但是這裡就有新問題,實際上,這時你繳納的錢就不止是專利費了。是由2方面組成,版稅(royalty)和授權費(license fee)。實際上後者才是真正的專利費,就是說,如果你用别人的代碼實作,也不用文檔和測試碼流,版稅(royalty)是不用繳納的。例如,你可以從微軟的官方上購買wma的代碼,你隻需通過他們的審查并繳納5000美金(for 解碼器)或10000美金(for 編碼器),就可以獲得相應的代碼,測試碼流和文檔。但是這裡的5K和10k美金是版稅(royalty)。不是專利費,微軟雖然持有wma專利,但是因為多種原因(比如有利于推廣),微軟從來沒有收取過wma的專利費。
OK,這裡說明,版稅(royalty)和專利費是兩碼事,如果你想擷取代碼,假設專利持有公司有并賣,也是要再繳納版稅(royalty)的才擷取。這裡類似圖書作者的收費。實際上版稅(royalty)是對寫代碼的人的補償,而不是對專利持有人的補償,也就是說,所有開源代碼都是免版稅的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