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士征婚,要求男方必須體制内有編制,這個條件苛刻嗎?
一年輕女士釋出了條征婚資訊:
個人條件:體制内有編制,有房有車。
要求男方條件:身高不低于170,體制内有編制,有房有車。
年齡30以上,單身離異均可(離異隻接受未育或隻有一個孩子)。
離異的經濟條件要好一些,因為不想以後因為經濟問題讓我們的孩子或對方自己的孩子受什麼委屈。
看上去這個條件并不高,但是體制内有編制這一條會框住了很多人。女士自己體制内有編制,也必須要求男方體制内有編制,至于離異和是否有一孩都無所謂。這是不是為了使今後的生活有更安全穩定的保障啊,該女士是不是很現實呢?
網友們,這個條件苛刻嗎,你們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