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中午,重慶渝北區紅錦大道附近,一架無人機突然從天而降,擊中了停放在路邊的一輛轎車。
渝北區公安分局新牌坊派出所民警接警後立刻出警。事發現場,一架灰色無人機正“躺”在地上,周邊散落着摔壞的平衡翼和螺旋槳,被墜落的無人機擊中的轎車頂部出現一個較大的凹坑,周圍漆面也有不同程度的損壞。如果無人機墜落時砸在行人頭上,其後果不堪設想。
正當民警進行現場處置的時候,新牌坊派出所接到了無人機機主廖某(化名)的報警。廖某稱,他剛剛從外地前往重慶旅遊,被重慶美麗的街景吸引,便想用随身攜帶的無人機實施航拍,但無人機剛剛飛到空中便發生了故障,随後“失聯”,派出所立即進行比對核實,發現這架砸壞轎車的無人機正是廖某的。
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無人機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重慶市民用無人機駕駛航空器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規定,重量大于250克的無人機必須進行實名制登記,且放飛無人機前應到當地民航局等相關部門報備。
廖某交代,自己在購買地對該無人機進行過實名登記,但從未進行過飛行報備,将無人機帶到重慶後,也未向民航局等部門登記。民警對廖某随意放飛無人機的行為進行了法制教育,在派出所協調下,廖某已就相關賠償事宜與車主達成調解協定。
警方提醒,高空航拍攝影愛好者持有的“低、慢、小”無人機是近年來無人機肇事的主流機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操作無人機飛行前,須預先提出申請,經準許後方可實施;在政府劃定的禁飛時段、禁飛區域内嚴禁放飛各類航空器材;對未經審批擅自開展飛行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将被依法懲處。
上遊新聞記者 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