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模闆部署虛拟機将建立一個作為該模闆的副本的新虛拟機。新虛拟機具有為該模闆配置的虛拟硬體、安裝的軟體和其他屬性。
先決條件
■ | 驗證是否已連接配接到 vCenter Server。如果将 vSphere Client 直接連接配接到 ESXi 主機,則無法使用模闆。 |
| 必須連接配接到 vCenter Server 才能從模闆部署虛拟機。如果将 vSphere Client 直接連接配接到 ESXi 主機,則不能從模闆部署。 |
| 要自定義虛拟機的客戶機作業系統,請檢查客戶機作業系統是否滿足自定義要求。請參見客戶機作業系統自定義要求。 |
| 要使用自定義規範,首先必須建立或導入自定義規範。 |
步驟
1 | 右鍵單擊模闆,然後選擇從該模闆部署虛拟機。 |
2 | 輸入虛拟機名稱并選擇位置,然後單擊下一步。 |
3 | 選擇要在其上運作新虛拟機的主機或群集。 選項 | 操作 | 在獨立主機上運作虛拟機。 | 選擇主機,然後單擊下一步。 | 在具有 DRS 自動放置的群集中運作虛拟機。 | 選擇群集,然後單擊下一步。 | 在沒有 DRS 自動放置的群集中運作虛拟機。 | | |
4 | 選擇要在其中運作虛拟機的資源池,然後單擊下一步。 |
5 | 選擇要存儲虛拟機檔案的資料存儲位置。 | | 将所有虛拟機檔案存儲在資料存儲上的同一位置。 | | (可選) 從虛拟機存儲配置檔案下拉菜單中應用虛拟機主檔案和虛拟磁盤的虛拟機存儲配置檔案。 資料存儲清單将顯示與所選虛拟機存儲配置檔案相容和不相容的資料存儲。 | | 選擇資料存儲,然後單擊下一步。 | | 将所有虛拟機檔案存儲在相同資料存儲群集中。 | | | | 選擇資料存儲群集。 | c | (可選) 如果不希望在此虛拟機上使用存儲 DRS,請選擇禁用此虛拟機的存儲 DRS,然後在該資料存儲群集中選擇資料存儲。 | d | 單擊下一步。 | | 将虛拟機配置檔案和磁盤存儲在不同的位置。 | | 單擊進階。 | | 針對虛拟機配置檔案和每個虛拟磁盤,單擊浏覽并選擇資料存儲或資料存儲群集。 | | (可選)從虛拟機存儲配置檔案下拉菜單中應用虛拟機存儲配置檔案。 | | (可選) 如果選擇了資料存儲群集,且不希望在此虛拟機上使用存儲 DRS,請選擇禁用此虛拟機的存儲 DRS,然後在該資料存儲群集中選擇資料存儲。 | e | | | |
6 | 選擇适用于虛拟機磁盤的格式,然後單擊下一步。 | | 與源格式相同 | 使用與源虛拟機相同的格式。 | 厚置備延遲置零 | 以預設的厚格式建立虛拟磁盤。建立過程中為虛拟磁盤配置設定所需空間。建立時不會擦除實體裝置上保留的任何資料,但是以後從虛拟機首次執行寫操作時會按需要将其置零。 | 厚置備置零 | 建立支援群集功能(如 Fault Tolerance)的厚磁盤。在建立時為虛拟磁盤配置設定所需的空間。與平面格式相反,在建立過程中會将實體裝置上保留的資料置零。建立這種格式的磁盤所需的時間可能會比建立其他類型的磁盤長。 | 精簡置備 | 使用精簡置備格式。最初,精簡置備的磁盤隻使用該磁盤最初所需要的資料存儲空間。如果以後精簡磁盤需要更多空間,則它可以增長到為其配置設定的最大容量。 | |
7 | 選擇客戶機作業系統自定義選項。 | 描述 | 不自定義 | 選擇不自定義,然後單擊下一步。 不自定義任何客戶機作業系統設定。所有設定均與源虛拟機的設定保持一緻。 | 使用自定義向導自定義 | 打開自定義向導,以便您選擇客戶機作業系統的自定義選項。 選擇此選項,然後單擊下一步以啟動自定義向導。 | 要自定義 Linux 客戶機作業系統,請參見在 vSphere Client 中的克隆或部署過程中自定義 Linux。 | | 要自定義 Windows 客戶機作業系統,請參見在 vSphere Client 中的克隆或部署過程中自定義 Windows。 | | 使用現有自定義規範自定義 | 使用儲存的自定義規範中的設定來自定義客戶機作業系統。 | 選擇使用現有自定義規範自定義。 | | 選擇要使用的自定義規範。 | | (可選) 如果要隻更改此部署的規範,請選擇部署之前使用自定義向導臨時調整此規範。 | | | | |
8 | 檢視您所做的選擇,然後選擇是打開虛拟機電源還是編輯虛拟機設定。 | | 建立後打開此虛拟機電源 | 選擇此選項,然後單擊完成。 将在部署任務完成後打開虛拟機電源。 | 編輯虛拟硬體 | | 選擇此選項,然後單擊繼續。 | | 在“虛拟機屬性”對話框中,進行任何所需的更改,然後單擊确定。 | | 顯示所有存儲建議 | 此選項僅當虛拟機磁盤存儲在資料存儲群集中且存儲 DRS 啟用時出現。 如果選擇此選項,單擊繼續時将顯示“虛拟機存儲器放置位置建議”對話框。該對話框列出了資料存儲群集中建議放置虛拟機的資料存儲。 | 編輯存儲 DRS 規則 | 此選項僅當虛拟機磁盤存儲在資料存儲群集中時出現。 選擇編輯虛拟硬體時,此選項呈選中狀态。您可以在“虛拟機屬性”對話框的選項頁籤上編輯存儲 DRS 規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