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春封妃後的第一個端午節,她做了兩件事,一是“送了一百二十兩銀子。叫在清虛觀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唱戲獻供”,二是賜了端午節禮。就因為端午節禮寶玉的“同寶姑娘的一樣”,不但書中的寶玉表示不了解,書外的讀者也是議論紛紛,最為主流的聲音是“元春意在賜婚,表示她支援金玉良姻”。
這種聲音之是以能成為主流廣為流傳,是因為很多讀者把紅樓的主旨定位為“木石”與“金玉”之争,認為元春背叛了曾經親自教養她的祖母,偏向于母親,于是借賜端午節禮的機會力挺“金玉”。
先不論紅樓的主旨是否為“木石”與“金玉”之争,單從原著中對元春的種種描述來看,她的賜婚之舉都于情不合,于理不通。如果一定要強行解釋的話,那也隻能解釋為她在仗勢欺人。
元春對寶玉寄予厚望,從情理上她都希望寶玉能娶一個有仕宦資源的妻子。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元春和寶玉雖然是姐弟,但因為年齡相差很多,書中說他們“其名分雖系姊弟,其情狀有如母子”。作為賈府第四代的長姐,元春不但自己在詩禮教育下成長為“賢孝才德”的優質女子,而且注重對幼弟寶玉的培養。“那寶玉未入學堂之先,三四歲時,已得賈妃手引口傳,教授了幾本書、數千字在腹内了。”這元春相當于寶玉的啟蒙老師。
元春入宮,并非她本人的意願,完全是為家族着想。為了家族的未來,她不得不放棄“安富尊榮”的生活,“去那到不得見人的地方”,戰戰兢兢、小心翼翼地一步步走到了皇妃的位置。
受當下影視劇的影響,很多讀者以為皇妃意謂着權勢和享受,其實恰恰相反,位置越高,責任越重。如果說之前的元春是心憂家族,那麼,做了皇妃之後,她就變成心憂天下了。
這在她省親時的表現可以看出來。
在省親時,元春原本把寶玉所拟的“稻香村”改為“浣葛山莊”,但因黛玉所寫的“一畦春韭綠,十裡稻花香。盛世無饑餒,何須耕織忙”,元春重新改回了“稻香村”。
這一改,充分展現了元春心憂天下的大格局:身為皇家人,其責任和使命就是要為百姓創造“盛世無饑餒,何須耕織忙”的安樂環境。
沒錯,所有的歲月靜好,都是有人在負重前行。百姓的歲月靜好,都是為政者在負重前行。
元春親自教授過寶玉,深知寶玉“聰明靈慧,略可望成”。賈府能擁有上百年的“赫赫揚揚”,正是因為先祖甯榮二公心憂天下,創造了一個盛世,是以“至今知黎庶憶甯榮”,百姓對二公感恩戴德。但是,君子之澤,三世而衰,五世而斬,元春寶玉姐弟恰好處在第四代,身負承前啟後的曆史使命。也就是說,如果第四代不努力,那麼五世而斬就是必然的命運。如果第四代願意努力,那麼還可以借助先祖的餘蔭,讓家族重新興旺起來,進而也能更好地“輔國治民”。
這是曆史賦予寶玉的使命,而他又格外地“聰明靈慧”,擔得起這份使命。
是以,元春在省親時,在時間那麼短暫的情況下,還要抽出一大段時間來當面考寶玉,“使我當面試過,方不負我自幼教授之苦心”。
注意這個“自幼教授之苦心”,可見元春當初就存了心要教育寶玉成才。
至此,我們不難看出,元春對寶玉是寄予厚望的。
前面說了,作為第四代的寶玉,可以借助先祖的餘蔭,這個餘蔭,就包括人脈資源。也就是說,相對于白手起家,寶玉的起點更高,更容易達到成功,隻要善于利用得天獨厚的條件。
聯姻就是整合資源最為有效的方式。
我們不妨參與下寶玉的哥哥賈珠。從書中透露的資訊可知,賈珠也是個“聰明靈慧”之人,有望擔起中興家族的責任。是以,在聯姻上,他娶的是詩書大族出身的李纨,其父更是“曾為國子監祭酒”,青年才俊多是其學生。當然,這些青年才俊也多為官宦子弟。賈珠擁有了這個資源,将來步入仕途,到處都是自己人,也更容易從中找到“輔國治民”的同道之人。
是以,如果元春有機會參與寶玉的議婚,她一定希望寶玉能娶一個名望和資源都非常不錯的官家小姐,能最大限度地扶助寶玉走仕途。
按照這個标準,寶钗和黛玉都不在元春的考慮之列。
如果元春因放棄寶玉而選擇寶钗,則是仗勢欺人。
元春賜端午節禮,就發生在她封妃的這一年,距離省親不過三個多月。書中沒有寫元春在省親時面試寶玉的結果如何,從後續的表現來看,她很有可能從寶玉的詩中看出寶玉确實無心仕途,隻愛“在内惟厮混”,于是徹底放棄了對寶玉的期望。既然他隻想做個破罐子,就讓他去破摔吧,不能強求。
有必要強調一下,元春對寶玉的面試,可看成普遍意義上的殿試。曆來科舉的最後一道程式就是殿試,由皇上親自出題,考生當場作答。這樣的考試,不是考文采,而是考思想,尤其要看文章中所展現出來的治國方略和思想境界。有文采的人不一定懂治國,才華高的人不一定能做官。
寶玉所作的詩,充滿了脂粉氣息,實在是扶不起的爛泥。是以,不久之後,元春把寶玉安排進了大觀園,就讓他盡情地去玩吧,不抱希望了。
在這種心态下,她有可能在寶玉的婚配問題上退而求其次,但如果用賜節禮的方式賜婚,就有仗勢欺人之嫌了。
以皇權賜婚,看起來是恩典,實際是強壓,就是不容反對。有人會說,薛家一直宣揚“金玉良姻”,早就想打寶玉的主意,元春賜婚,正中下懷,高興都來不及呢,哪會反對?
看起來好有道理,實際上毫無道理,因為這不符合元春的行事風格。
是的,看一個人的言行,要根據他的性格特點以及品行來判斷。元春在心裡已經認定了寶玉是塊扶不上牆的爛泥,以她心憂天下的品行,她又怎會用強權把爛泥塞給别人呢?即使對方想要,也不該給。這是一個有原則的人該堅守的底線:你要是你的事,你用你的正當管道去擷取,我不能用特權幫你。
也就是說,如果薛家确實想要與寶玉聯姻,元春隻會置身事外,不會參與。因為此時的她,不止是寶玉的姐姐,她還是皇妃。她心裡裝的是天下百姓,而不是一個小小的賈府。賈府的家務事,有祖母以及父母在堂,哪容得她一個孫輩說話?另外,從省親時的表現可知,元春一直希望和家人以家禮相待,說明她并不希望以皇妃的身份參與家務事。
這也是我們在讀紅樓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那就是身份的轉換以及界限感。元春與賈府的關系,既是君臣又是家人,什麼時候該以君的身份出現,什麼時候該以家人的身份出現,如果元春拎不清,就不是“賢孝才德”了。從家人的角度來看,寶玉的婚事輪不到她這個做姐姐的來說道。如果她此時一定要以君的身份強行幹涉,那就是仗勢欺人,剝奪了父母的權利,無視了祖母的感受,更是授人以柄,把明知沒有出息的“混世魔王”強塞給無父親作主的薛家。
是以,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元春都不會以賜節禮的方式賜婚。在作者筆下,元春是個有着偉大人格的人,無論是做長姐還是做皇妃,她都當得起“賢孝才德”的評價,是那個時代女性的楷模。把賜婚之舉強加在她身上,嚴重拉低了她的人格,也是對她的亵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