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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藝術的美育價值

2018年,習近平總書記在給中央美術學院老教授的回信中強調,“做好美育工作,要堅持立德樹人,紮根時代生活,遵循美育特點,弘揚中華美育精神,讓祖國青年一代身心都健康成長”。其中,“弘揚中華美育精神”是重點,“遵循美育特點”是基本思路和方式。在中華藝術寶庫中,文人藝術正是極具“美育精神”同時又極能展現“美育特點”的藝術形式。

在此,我們嘗試在一種獨立的、整體的意義上使用“文人藝術”這一概念。其實,在藝術學與美學研究中,“文人藝術”是一個經常被提及但也經常被忽略的範疇,因為它很少在一種嚴格意義上被使用。也就是說,論者着意研究的往往不是獨立形态的“文人藝術”,而是某種藝術的“文人性”,使用“文人藝術”隻是用來指稱某一藝術門類的一種文化與審美屬性。是以,我們經常看到的說法是“某種藝術的某一表現形式是文人藝術”,而不是“文人藝術是何種藝術形式”。而如果以中華美育精神為視角,則可對整體形态的文人藝術進行恰如其分的觀照。這是因為,美育重視體驗性、精神性的特質,既可與文人藝術偏重精神内涵的特質相契合,又可跨越不同藝術門類之間媒材和技法的藩籬,進而對文人藝術作出整體性的解讀和歸納。

契合美育精神

杜衛在《美育三義》一文中,以當代美育需求為出發點,在對古今中外美育理論進行深研的基礎上,闡發了美育的三個主要意義。他認為,首先,美育最基本的含義是感性教育,即保護和提升與理性相協調的豐厚的感性,促進人的全面發展,這既是席勒首創“美育”之學時的本意,更展現了美育概念的現代性。其次,美育還是培養整體人格的教育,感性發展有利于整體人格的健康成長。儒家也主張以深度體驗的方式培養人格,使德性内在化,進而形成了悠久而豐富的中華美育思想傳統。最後,美育也是創造教育,能激發生命活力,培養人的獨創性和創造性直覺。美育的這三層意義既各有側重,又互相交織,形成一個有機系統。如果以這樣一個美育思想系統審視中國的文人藝術傳統,會發現二者多有相契及互相生發之處。

首先,文人藝術對藝術主體的推崇與美育注重人格教育有内在一緻性。中國曆來強調人的精神品格在藝術中的重要作用。與其他藝術形式相比,文人藝術更看重作者的身份、人品、個性。随着曆史的發展,“文人”這個名詞逐漸淡化了實際的社會階層所指,成為一種人格精神的象征。與道德倫理範疇内對人品的要求不盡相同,文人藝術強調的是獨立、自覺的主體人格。這種人格不僅是“善”的,更是“真”與“美”的。強調品格的高尚、性情的真、個性的圓滿,與美育中人格教育的宗旨是一緻的。

其次,文人藝術對深度體驗的注重與美育強調感性教育相契合。相比于富麗堂皇的宮廷藝術和技法規整的工匠藝術,文人藝術更重視對個人情感的抒發和表達,也更要求欣賞者身心投入地玩味和體察。文人藝術往往蘊含着深沉的情思甚至深刻的哲理思考,細節處見精神,欣賞者必須調動最敏銳的感官機能才能有會于心。是以,文人藝術能帶給欣賞者細膩、微妙的審美體驗。而身心相合、情理交融,正契合了美育對感性教育的重視。

最後,文人藝術對藝術語言的創新與美育注重創造教育具有相通性。文人藝術産生于文人士大夫閑暇之時的随興創作,本真、自然、率性是文人藝術創作的基本狀态。在這種狀态下,藝術家的創造性可得到充分呈現,也有助于産生獨抒性靈、不拘一格的語言表達。這種藝術語言形式正是文人藝術的特點之一。因為文人藝術更多的不是指向外界他者,而是指向自我生命本身,是以它能不被他者所框定,呈現出自在、自由、自得的自然本真。文人藝術的語言表達極具創造性,能激發和培養藝術家、欣賞者的創造性潛能,與美育對創造教育的重視相契合。

注重人格修養

文人藝術起源于先秦時期。考察文人藝術的曆史脈絡,至少可從思想史和藝術史兩個角度進行。在思想史的溯源方面,應主要關注儒、道兩家及後來佛家對文人藝術思想的影響,重點是儒家君子理想、道家自然無為思想、佛家禅宗思想與文人藝術旨趣的關系。在藝術史的溯源方面,則應主要考察魏晉士人藝術對文人藝術創作手法、藝術形式和創作母題的影響,特别是這一時期書法藝術的演變發展與文人藝術的日漸成熟之間的密切關聯。

宋至明清是文人藝術成型、成熟和興盛的時期。宋明時期,作為一種獨特藝術形式的“文人藝術”正式出現并不斷發展。這不僅是因為被後世稱為文人藝術的繪畫、書法、園林等藝術作品在此期間大量湧現,更是因為文人這個階層以一種具有特定涵養、智慧和人格的形象在社會中取得了獨特地位。于是,與其相應的“文人藝術”才真正形成獨特的、成型的、穩定的社會圈層、文化形态與精神品格。文人藝術具有獨立的文化品格,這種品格既來自古已有之的道統,更來自彼時方興未艾的宋明理學思想。

作為儒學的新進展,宋明理學是對傳統儒家思想的内在超越與突破。宋明理學對本體和工夫的思辨極深,用缜密的理性思考和豐富的感性體認将天地自然、人倫日常全部打通并融為一體,且極為強調個人的工夫涵養與身心修為。這對文人藝術的精神品格與美學意蘊影響深遠,同時也構成了中華人格美育論的理論主幹。

這種人格美育論的核心是“本體—工夫—境界”的思想範式。潘立勇在《宋明理學的人格美育思想及其現代意義》一文中提出,宋明理學人格美育思想繼承了傳統儒家人格美育思想的“仁學”核心,又吸取了佛、道兩家理論的本體思維,進而在人格美育理論上超越了先秦儒家的“仁學”視界,為人格美育理論找到了本體論的依據,将之上升到本體境界,并使本體境界與化育工夫内在結合,使這種人格美育思想更為本體化、系統化。而當時的文人藝術既以“本體—工夫—境界”範式作為思想支撐,又是該範式在藝術和美學層面的生動呈現。在成熟的文人藝術中,既有對生命本體、道本體的深切體認,也有對藝術技法、涵養工夫的真切表達,更有對人生境界的審美展現。它作為文人修身養性的重要方式,為中華人格美育思想的豐富和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承擔社會使命

晚清與民國時期,随着時代的變革與西方文化的湧入,中國學人開始有意識地構築本土學術話語。“文人藝術”尤其是“文人畫”被作為學術概念來使用,展現了彼時學人進行藝術教育與美育的社會責任擔當。與此同時,當時的藝術家也自覺運用文人化的藝術語言進行創作,對當時的社會形勢做出藝術與審美的回應。

作為近現代學術概念,“文人畫”在其概念誕生的源頭處就與美學和美育息息相關。1921年,陳師曾提出“文人畫”概念。由此開始,“文人畫”在漢語語境中真正成為一個理論概念。陳師曾提出“人品、學問、才情、思想”是“文人畫”的四要素,強調其“陶冶世人”的社會使命,以及被“近世美學家”推崇的“感情移入”功能。這些觀點與美育的關系極其密切。李趙雪認為,陳師曾的“文人畫”主張與蔡元培的“以美育代宗教”說有共同的社會背景,可視為蔡氏美育思想的延續。

此外,當時也湧現出許多以傳統文人精神與藝術語言進行創作的藝術家,如黃賓虹、徐悲鴻、潘天壽等畫家,以郎靜山、費穆等為代表的其他門類的文人藝術家。如魯明軍所說,他們共同的特點是都具有“訴諸傳統文人意趣和士夫認同”的文人藝術品格。這展現着一種深刻的家國認同和曆史擔當,在特定時期起到了藝術報國與開展社會美育的作用。

現在,我們應思考文人藝術的當代延續及其美育使命。現當代以來,随着中國傳統文人階層的消失,文人藝術的存在根基已有些模糊。但是,文人藝術的美學精神對當代藝術文化中的一些弊端,仍有很強的糾偏矯正作用。如何延續文人藝術的優良傳統并使之擔負起新的美育使命,是一個值得深思的議題。對此,我們有兩方面的提議。

在理論思考方面,應對文人藝術進行再闡釋。作為一個成熟的藝術與美學概念,“文人藝術”已具備獨立的美學内涵、風格特征和自律性,是以能夠也應當從産生它的曆史社會土壤中脫離出來,真正進入當代藝術實踐、藝術理論和藝術批評中,進而煥發新的藝術色彩、理論生命和美育價值。

在藝術實踐方面,應關注文人藝術的新表現。就傳統範疇而言,文人藝術指的主要是琴棋書畫等,但在當代,我們也可将具有文人藝術審美特點的新媒介藝術視為當代的“文人藝術”。這裡的“新媒介”,主要是相對于傳統文人藝術的媒介而言。是以,新的文人藝術既面向攝影、電影、電視等媒介,也面向AI、VR、AR、MR等更新的媒介形式。這種美學視角和研究思路有利于将傳統審美精神與當代藝術實踐相結合,同時可對如何利用傳統美學思想反思商業社會中的大衆文化提供新的啟示,展現出文人藝術的當代價值。

(作者機關:杭州師範大學弘一大師·豐子恺研究中心)

編輯: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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