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國内三大營運商齊刷刷發力雲計算後,我們都知道這三者間早晚會起沖突,畢竟三者背景類似、優劣勢大緻相同(都有網側優勢能力),目标客戶群體也幾乎一緻,是同質化競争的完美範本,而随着三者資源的快速投入,發展異常迅猛,可以說是近兩年來國内雲市場的一股崛起的新興勢力,尤其是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短兵相接是遲早之事。
但誰也沒想到,這一天來得如此之早!
近日,甯夏回族自治區财政廳先後釋出了兩則“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結果公告”,分别駁回了中國移動旗下子公司“中移系統內建有限公司”的兩個投訴,而讓人驚訝的是,中移內建投訴的對象竟然不光包括中标方的中國電信,還包括采購方的甯夏回族自治區林業調查規劃院,及招标代理公司。
中移內建固然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内有質疑招投标結果的權力,但一下子把各相關方全投訴了,此舉頗有點“匹夫之怒,血濺三尺”的味道,吃飯不成,幹脆把桌子掀了,誰也吃不成!
我大緻捋了一下事件的脈絡,按時間順序整理如下:
① 釋出采購公告
2022年4月15日,甯夏回族自治區林業調查規劃院釋出《甯夏智慧林草雲平台一期建設項目》競争性磋商采購公告,預算 23960000.00 元。
② 各方參與競标
采購公告釋出後,共有五家企業參與了投标,包括了三大營運商:中移系統內建有限公司(報價1686.89萬元,最低價)、中國聯通甯夏分公司(報價2369萬元,次高價)、中電信數智科技有限公司(報價2365,第三高價),此外,還有兩家企業,分别是:銀川方達電子系統工程有限公司、甯夏資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③ 中标結果公布
2022年4月30日,釋出成交結果公告,中電信數智科技有限公司 2339 萬元中标。
需要說明的是,根據競争性磋商采購的要求,采購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通過組建競争性磋商小組與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就采購貨物、工程和服務事宜進行磋商,供應商按照磋商檔案的要求送出相應檔案和報價,采購人從磋商小組評審後提出的候選供應商名單中确定成交供應商。
當時磋商小組推薦的三家候選人名單為:中電信數智科技有限公司(得分93.7)、中移系統內建有限公司(得分90.5)、銀川方達電子系統工程有限公司(得分64.47)。
最終,中電信數智科技有限公司以最高分中标。
④ 中移內建不滿結果,發起投訴
從甯夏回族自治區财政廳釋出的兩則“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結果公告”内容來看,中移內建先後發起了兩項投訴:
第一項,分别投訴了作為采購方的“甯夏回族自治區林業調查規劃院”和項目的招标代理公司“甯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訴的内容有三點:1、本項目招标檔案中評分辦法具有傾向性,排斥潛在投标人和供應商;2、本項目招标檔案違反相關規定,将非國家強制規定的資質、資格、認證作為技術參數條款,且具有明顯指向性;3、本項目存在重複投資、資源浪費的情況。
第二項,分别投訴了作為采購方的“甯夏回族自治區林業調查規劃院”、項目的招标代理公司“甯夏冠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及中标方“中電信數智科技有限公司”。
投訴的内容有兩點:1、本項目中标供應商中電信數智科技有限公司,在西藏自治區參加政府采購活動中,存在提供虛假材料應标的違法行為,應取消該公司中标人資格;2、本項目采購檔案評分辦法設定有強烈的傾向性及排斥潛在供應商行為,項目評審過程中存在對供應商采取不同的評審标準,采購人代表及項目評審專家在項目評審過程中存在嚴重傾向性。
⑤ 投訴處理結果
2022年5月31日,甯夏回族自治區财政廳釋出《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結果公告(2022年第19号)》。認為,投訴人的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和必要的證據支援,投訴事項不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決定:駁回投訴人的投訴。
2022年6月15日,甯夏回族自治區财政廳釋出《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結果公告(2022年第21号)》。認為,投訴人的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和必要的證據支援,投訴事項不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十三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決定:駁回投訴人的投訴。
至此,事件算是告一段落。
從整個事件過程及最終結果來看,事件有很多值得思考和分析之處,畢竟,中國移動作為中央企業,丢标後如此“失态”,把所有相關方都投訴了個遍,這是極其罕見的,背後是否還有隐情,我們靜待後續官方資訊。
附:中電信數智科技有限公司報價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