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虎毒不食子”這句話不是絕對的!
世間還是有很多“張韶涵的媽媽”、“劉學洲的父母”存在的。
不過,有一位将“不配為人母”發揮到極緻的女士,現如今還悠然自得地逍遙在這世上。
她就是覃美金——已故明星梅豔芳的生母!
都說幸運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則用一生治愈童年。
後半句話恰恰是梅豔芳一生的真實寫照。
她的原生家庭是她最大的傷痛。
幼年時,母親改嫁,繼父待母親和兄妹四人并不好,非打即罵。母親不但默默忍受,反而把怒氣和怨氣都撒到年紀最小的梅豔芳身上。
畢竟,本身梅豔芳的出身在母親覃美金看來就是錯誤的。對她而言,梅豔芳是個累贅。
是以,梅豔芳從出生的那一天開始,母親就沒有給過她好臉色。
在梅豔芳11歲的時候,母親就把她送到了歌舞廳,讓她打工,增加家庭收入,以便供養梅豔芳的哥哥姐姐們……(這是不是聽起來很諷刺呢?)
不過也是從這個時候,梅豔芳就踏上了從藝的道路。
19歲參加香港新秀歌唱大賽,憑借一首《風的季節》穩坐冠軍,并開始在香港樂壇嶄露頭角。之後又憑借《赤的疑惑》迅速走紅,成為了有名氣的大明星。
走紅後的梅豔芳,成為了家裡的頂梁柱。家人也變得大手大腳,甚至沾染上了賭博的不良習慣。
當時母親覃美金賭博的瘾非常大,一賭輸就找梅豔芳要錢,久而久之,母親在外面欠的債務越來越大,梅豔芳隻好一口氣接下了一整年的工作,去幫母親還錢。
之後,母親又以兒子創業為由,向梅豔芳索要200萬創業資金,可在當時200萬是一筆巨款,于是梅豔芳為了這200萬,一整年都在工作,幾乎沒有休息的時間。
但梅豔芳的哥哥就是個隻會花錢酒地的公子哥,哪有什麼經商頭腦?果不其然,生意失敗,并把剩餘錢都拿去賭博了,順便又欠了幾百萬元的債務。
可這還不是最讓人憤怒的,最讓人憤怒的是梅豔芳的母親偏心至極,一直在偏袒自己的兒子,以梅豔芳的名義做擔保,将債務轉移給她。也就是說,她供養哥哥不要緊,不光被騙,還要接受他的爛攤子,給他還債。
而覃美金更是理直氣壯地說:
“妹妹幫哥哥不是應該的嗎!有什麼好抱怨的?”
可以看出梅豔芳在他們眼裡。應該從來都不是親人,而是一個可以随時取錢的取款機。
2003年時,梅豔芳因為長期工作身體出現了原因,醫生建議她進行化療,但為了保持形象,她選擇了保守治療。
不久梅豔芳的身體越來越虛弱,但她的家人不但沒有在身邊照顧,反而都在别處享樂。
終于,沒能戰勝病魔的梅豔芳離世。
在自己女兒的葬禮上,母親覃美金開心笑得像個孩子一樣,因為她心中盤算着,自己女兒的遺産,終于可以繼承了。
但早已看清母親嘴臉的梅豔芳,在立遺囑時就做好了安排:拿出170萬元供侄子們上學,哥哥則什麼都沒有;每月給母親7萬元;把價值過億的房子贈給好友 ,其餘都選擇捐出去。
可是看到遺囑,覃美金對梅豔芳破口大罵。
甚至跑到梅豔芳家裡去洗劫,連梅豔芳的貼身内衣褲都要賣掉換錢。
這是妥妥吃女兒的人血饅頭啊!
她将所有的母愛,都給了2個不争氣的兒子,梅豔芳難道就不是她女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