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們為大家介紹過美國律師協會附屬戰略委員會建議放寬對法學院申請人送出标準化考試成績要求的新聞(詳情請見《未來申美國JD不用考LSAT?!看看美國律師協會的建議》),即在評估法學院申請人時取消對包括LSAT、GRE或其他任何原來要求滿足valid and reliable條件标準化考試的評估,以幫助不同背景的申請人在申請法學院時更少地受到此類考試的限制進而獲得更多展現自己綜合實力的機會。但就目前的情況來看,LSAT或GRE成績,尤其是LSAT成績仍然是美國法學院JD申請中最具影響力的因素之一。
如果你正在申請美國JD,可能會遇到一個不太常見,甚至有點令人困惑的術語:Splitter。在JD錄取過程中,它是指GPA和LSAT分數之間存在顯著差異的申請人。這種情況的同學應當如何申請呢?今天我們就帶大家來看看應對措施。
Splitter是什麼?
最常見的Splitter指LSAT成績較高,而GPA相對較低的申請人,是以他們也被稱為Traditional Splitter。Traditional Splitter面臨的問題是,改變已經形成的GPA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是以在申請過程中會面臨比較被動的局面。
Splitter也發展出了許多新的衍生概念。反向Splitter (Reverse Splitter)是指LSAT分數低但GPA高的申請人,由于高GPA相對來說更為常見,并且每所學校都有不同的評分标準,是以相對于LSAT成績來說,一所學校的高GPA可能并不具有很強的說服力。但對于反向Splitter來說,他們可以通過重新參加LSAT考試擷取理想成績用于申請,進而挽救局面。超級Splitter (Super Splitter)是指LSAT分數和GPA差異非常非常大的人;超級傳統Splitter (Super Traditional Splitter)通常具有非常高的LSAT分數和非常低的GPA;超級反向Splitter (Super Reverse Splitter)指具有非常低的LSAT分數和非常高的GPA的申請者。
需要注意的是,Splitter其實是一個相對的參考概念,更重要的是将自己的GPA、LSAT成績與目标院校的中位數進行對比。由于GPA和LSAT這兩個關鍵的條件存在不平衡,這樣背景的申請人在申請時會面臨較大的不确定性,是以對于這樣情況的學生來說,建議盡可能廣泛地申請學校以提升錄取機會,同時密切關注目标院校所公布的成績中位數資料。而Splitter-friendly法學院和Splitter-unfriendly法學院隻是廣大申請人之間口耳相傳的分類,并沒有很強的說服力。是以,Splitter對自己的定位還是要根據學校的公開資料進行分析。
Splitter該如何參考學校錄取資料?
一般來說,法學院有幾個看重的統計資料,其一是學生GPA和LSAT分數的平均值,學校希望這些平均值盡可能高,因為這會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它們的排名。除此之外,另一個有價值的統計資料是,當年班級中高于/低于LSAT成績中位數和GPA中位數的學生人數,這能讓學校認識到當年學生的實力。
在确定GPA水準和LSAT分數高低時,25th/75th percentile通常被法學院用作重要的衡量标準。25th percentile指隻有25%的分數處于或低于該分數,75th percentile指隻有25%的分數達到或高于該分數。不同于GPA或LSAT平均分的簡單計算,25th/75th percentile看重的并不是申請人的各項成績有多高或多低,而是申請人的成績在這些百分位數之上還是之下。
25th/75th percentile的資料對Splitter的參考價值在于,申請人能夠明确自己的分數在學校往年錄取的學生當中的水準究竟如何,以及現有那一項處于高分段的成績是否達到75th percentile的水準。這樣一來,就可以衡量因GPA或LSAT成績的優秀表現,有無可能增加被錄取的幾率。
下圖是最新的T20法學院GPA和LSAT成績分布情況資料,通過對學校錄取中位數和25th percentile、75th percentile的比較,申請人可以清晰定位,以自己的LSAT成績和GPA水準,申請哪些學校比較有把握。
不同類型Splitter應對方法
在最理想的情況下,申請者會被期待向學校送出具有競争力的GPA和LSAT分數。但在現實中,大部分人的GPA和LSAT之間往往會存在一定的差異。如果你擔心你的目标法學院會對這樣不平衡的成績産生疑慮,律政教你如何采取一些措施來解決這個問題。
高LSAT成績低GPA申請人
對于傳統型Splitter來說,情況并不是很棘手,因為較高的LSAT分數一般來說在錄取中是更具有競争力的,也會在一定程度上扭轉低GPA帶來的不利局面。
如果你目前仍在校就讀但GPA已難有提升,可以考慮等到畢業後再進行申請,因為出色的工作成績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你在就讀期間并不是很理想的成績,向學校證明你能克服早期經曆的低谷并擁有較強的實踐能力。普遍來說,你離開學校越久GPA的重要性就越低,如T14西北大學在評估申請人時就明确強調了工作經驗的重要性。此外,你也可以通過參加課外活動來加強自己的學術優勢,或者從幾門你在其執教課程中有着出色表現的授課老師處獲得推薦信來展現自己的學術能力。另外,申請人目前的低GPA也許是有些難言之隐,或是曾面臨一些棘手的問題難以解決,這都可以在個人陳述中做出令人信服的說明,進而打動錄取委員會。
低LSAT成績高GPA申請人
對于反向Splitter來說,與已經闆上定釘的GPA不同,LSAT成績通常是可以通過努力提升的,是以最簡單的解決辦法就是重新參加LSAT重新整理成績。在申請時,過往的LSAT成績都會一并披露給法學院,是以有很多同學擔心學校會看到此前自己并不理想的成績。其實大可不必有這樣的擔憂,一方面學校一般都會将最高分數作為最重要的評估依據(當然也會參考以往較低的分數),另一方面成績的提高正是展現你法律思維進步的強有力證據,是以多次參加考試并不會有太大的不利影響。不過,如果成績有大幅度提高,最好還是通過Addendum等形式進行補充解釋,不要引起學校的懷疑。
如果你對法學院申請這件事立場堅定,那就應該付出更多的時間和精力以擷取更高的LSAT成績,讓自己的申請結果更加有保障。但是,一定要注意合理規劃申請時間,給自己留有充分的重新參加考試的時間。
律政建議
最後,律政需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對于美國大學,GPA和LSAT幾乎是同樣重要的數字,因為法學院每年必須向U.S. News申報當年錄取學生的GPA和LSAT資料,進而影響學院在U.S. News的排名。(美國法學院把排名看得比什麼都重!)然而,對于國際學生(非美國大學,無論是中國或是其他國家的大學),GPA不用上報給LSAT,也不會影響學院的排名,但國際學生的LSAT資料是要上報并影響排名的。是以,在錄取過程中,國際學生的GPA沒有那麼重要,至少不如LSAT那麼重要。因而,對于廣大非美本的中國學生,如果你是反向Splitter(即高GPA,低LSAT),會比美本更吃虧,因為你的高GPA不被那麼看重,很難去彌補低LSAT所帶來的劣勢;這種情況下,一定要努力提高LSAT。
在硬體條件之外,法學院也非常注重申請人的軟實力,這也是GPA或LSAT成績不理想的申請者可以努力的地方。雖然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低GPA或LSAT成績可能是一個緻命的弱點,但它們并不是唯一重要的因素。因為招生官在做出決定時是針對候選人的整體資格進行綜合考量,較強的學術研究能力、豐富的實習或工作經驗、出彩的公益活動等經曆,以及強有力的推薦信,都有可能讓目标學校看到你的價值和閃光點。新的申請季,一起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