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看點

認識網聯

一、成立背景

1.1 第三方支付的發展

2002年在銀聯成立之初,還沒有第三方支付的概念,收單業務依然是各商業銀行的市場。在這個方向上,中國銀聯走了和國外的VISA或者MASTERCARD不一樣的道路,一開始并沒有将銀行卡收單作為核心職能之一。 銀聯于2003年成立子公司銀聯商務,專門做銀行卡收單業務,自身則專注于交易轉接、清算和銀聯卡品牌的經營,已經逐漸脫離“第一方支付”的角色。因而,在2004年,馬雲來到剛剛成立的中國銀聯總部洽談在淘寶網引入銀聯支付,并沒有得到支援。 當銀聯意識到線上收單的重要性,已經是10年後了。

銀行卡收單屬于勞動密集型業務,商戶拓展、終端維護等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投入。對銀行來說,這些中間業務的收入遠不如攬儲帶來的收入誘人。此外,2003年也恰逢中國房地産起飛的黃金年份,銀行的工作重點都在優質資産房貸上了。 在這樣的情況下,銀行更傾向于将這塊業務外包于一些公司。當然了,後來我們也發現,其實銀行的技術能力也遠非能達到銀行卡收單的業務需求。

2004年,淘寶剛成立不久,線上支付對大部分人來說,等同于網銀支付。 随着淘寶業務的發展,這種支付方式已經扛不住線上的請求量。 在未能得到銀聯支援之後,馬雲成立了支付寶。幸運的是,這時期,和支付寶合作的是工商銀行西湖分行, 它成功地為支付寶争取到了總行的技術支援, 快捷支付和虛拟賬戶體系的建立,幫助支付寶成功抗住了淘寶的買買買的壓力。原本應該由銀聯承擔的工作,陰差陽錯地落到了最不應該承擔這個責任的支付機構身上。 但是在不經意間,它打開了一個潘多拉寶盒。在這個寶盒裡面, 轉接清算一直是揮之不去的魔咒。支付公司通過自建的系統,接入銀行的收單系統,對于本銀行的銀行卡,則進行本代本交易,直接在本行進行交易處理;對于他行卡,則通過受理行轉至銀聯或人行大小額處理。如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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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體系裡,這一筆跨行的交易卻沒有經過央行,在央行看來,這隻是兩筆普通的同行轉賬業務,這是央行無法容忍的。他無法獲知真實的交易情況,無法掌握資金流向,無法進行有效的金融監管,無法正常開展反洗錢業務以及宏觀經濟的調控,央行成了空架子。而另一方面, 在巨額備付金的誘惑下, 一大批的企業開始湧入這個領域,成為支付機構。線上支付的規模迅速膨脹,到2010年,根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釋出了《2010年度中國電子商務市場資料監測報告》, 國内第三方支付市場規模超過1萬億元, 已經對國家經濟産生巨大影響。 在這個背景下,央行開始了對支付機構的一系列整頓。

在這一系列動作中,第一個措施是釋出《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也被稱為2号令,開始規範支付市場,實施準入制度。 央行近來對于支付行業的監管思路,在2号令中展現的淋漓盡緻,目的是讓第三方支付回歸支付通道的角色,限制第三方支付成為具有事實上有吸儲能力的影子銀行,壓縮餘額賬戶的生存空間,同時還要求支付機構落實反洗錢等義務。 于此同時,随着央行停止發放支付牌照, 支付市場競争開始進入寡頭時代。 對于沒有銀聯這樣的機構從事線上的銀行卡清算,這些線上的第三方支付更多比拼的是通道能力,接入的銀行越多,越說明這個支付公司的受理能力強。于是,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各支付機構費了很大的力氣與銀行談合作,談接入。大型支付機構動辄幾百家的銀行接入,百億乃至千億的備付金規模, 使得他們在和銀行談判上擁有強大的實力,拿到的通道價格也遠非中小型機構所能比拟的。 到2010年,在無卡支付市場,支付寶已經占據了70%的市場佔有率, 到2017年,支付寶和微信已經占據了移動支付超過90%的市場佔有率了。 就算像網銀線上這樣有京東支援的支付機構, 也很難在京東之外的支付市場上分一杯羹。

1.2 銀聯和線上支付清算

如果線上支付也會像線下一樣,由銀聯統一進行轉接、清算,線上的第三方支付隻需要去拓展商戶就好了。銀聯自然也想到了這一點。然而,銀聯在決策上的滞後,使得它在支付清算領域逐漸地成為旁觀者的角色。 

2010年,支付寶推出快捷支付,而到了2011年,銀聯才推出自己的基于網際網路和移動端的無卡支付,在支付寶已經依靠淘寶平台已經吃掉了70%的市場的情況下,銀聯試圖将線上支付也納入到自己體系下的努力終歸失敗。 2013年,支付寶暫停了原本量就不大的線下POS業務,銀聯成功守護住了這個領域,扳回一局。但是,随之而來的線下二維碼,卻使得POS業務面臨更加巨大的壓力。

2014年3月, 央行發文《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于暫停支付寶公司線下條碼(二維碼)支付等業務意見的函》,暫停了線下二維碼業務。但在此期間,作為線上巨頭們打通和布局線下業務的重要支撐,線下二維碼業務也一直未曾真正地離去。2年後,支付清算協會頒布《條碼支付業務規範》, 又放開二維碼業務。時至今日,二維碼支付已經成為O2O場景的标配,線下收單市場增速逐漸減少,甚至有預測将被二維碼支付蠶食。

不可否認的是, 線上下收單領域, 各收單機構都在想方設法的繞開銀聯。另一方面,銀聯的股東們都是銀行。而目前的網絡支付而言,銀行在創新能力和速度上,和支付公司不可同日耳語。

1.3 網聯的籌備

在這種情況下,央行主持成立非銀行支付網絡清算平台來解決解決線上的支付日益寡頭化的問題,線上上支付規模高速增長的階段,維護國家金融的穩定。在2017年底開始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專項整治的背景下,“網聯”的組建,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

  • 國辦發〔2016〕21号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跨行支付業務應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進行)
  • 2016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批複成立線上支付統一清算平台,按照非銀行支付機構“共建、共有、共享”原則建設網聯平台。
  • 2016年10月, 人行下發《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即112号文)中,針對跨行支付業務的情形要求的是“支付機構開展跨行支付業務必須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進行”。這裡所說的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目前來說就是指中國銀聯,以及即将上線的網聯。
  • 2017年8月4日,央行支付結算司向有關金融機構下發了《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關于将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遷移至網聯平台處理的通知》(以下簡稱209号文)。對于有第三方支付機構提出能否同時接入銀聯和網聯的設想,央行支付司相關人士告訴财新記者,“第三方支付機構一律都要接入網聯,目前不允許接入銀聯。網聯剛起步,支付機構要積極支援網聯建設。未來的終極目标是,随着市場各種機制發展成熟後,也有其他的清算組織進場後,才可以自主選擇接入某家監管認可的清算組織。”由于此前銀聯也承擔了大部分第三方支付的線上轉接清算職能,但209号文明确要求各銀行和支付機構都要接入網聯。 209号文要求,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全部通過網聯平台處理。同時,要求各銀行和支付機構應于2018年10月15日前完成接入網聯平台和業務遷移相關準備工作。

網聯,全稱“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台”,主要是為第三方支付機構提供一個統一的獨立清算平台。也就是說,之前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微信、支付寶等)線上支付是直接對接各大銀行的,而現在隻需要對接網聯,再由網聯作為中間平台實作與銀行對接。 來自網聯官方網站的說明:

網聯清算有限公司(NetsUnion Clearing Corporation,簡稱NUCC)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準許成立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台的營運機構。在中國人民銀行指導下,由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按照市場化方式組織非銀行支付機構以“共建、共有、共享”原則共同參股出資,于2017年8月在京注冊成立,為公司制企業法人。

1.4 網聯的成立

網聯作為國家級重要金融基礎設施,由非銀行支付機構相關專家共同參與設計。采用先進的分布式雲架構體系,在北京、上海、深圳3地建設6個資料中心。 網聯建設的技術實力,可以從參股公司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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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聯共注資20億,支付寶和騰訊各占10%的股份,央行系占30%。股東總數44家,其中38家是第三方支付機構。同時支付公司也是網聯建設的主力。

  • 2017年3月31日,網聯平台啟動試運作,并成功完成首筆資金交易驗證,正式接入央行支付清算系統。據了解,首批接入四家商業銀行和三家第三方支付機構。而截至6月30日,已有超過10家全國性商業銀行接入網聯。
  • 2017年7月份網聯清算平台要求各銀行對接時,釋出了1.1版接口規範,包含協定支付、付款等功能
  • 2017年9月份,網聯下發了1.2版接口規範,新的規範中新增了網聯差錯處理接口、網關支付對接接口、銀行驗證協定支付接口、以及針對1.1版部分接口字段的調整。
  • 2017年12月底,網聯釋出各功能對接的時間要求,要求各銀行2月28日前完成網關支付對接接口的生産驗證。
  • 2018年3月31日前完成其他所有功能的生産驗證及生産切量準備工作。
  • 2018年1月25日,網聯釋出了1.2.1版接口征求意見稿。
  • 2018年2月27日至3月2日,網聯進行了商業委托、網關支付、認證支付、網聯差錯處理等内容的教育訓練。
  • 2018年3月7日,網聯釋出了1.3版接口規範,新增了商業委托支付、修改了銀行驗證支付、修改了網關支付、修改了網聯差錯處理部分。

二、網聯定位

對網聯的定位,在官方網站上是這麼描述的: 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台

  • 作為全國統一的清算系統,主要處理非銀行支付機構發起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
  • 實作非銀行支付機構及商業銀行一點接入,
  • 提供公共、安全、高效、經濟的交易資訊轉接和資金清算服務,
  • 組織制定并推行平台系統及網絡支付市場相關的統一标準規範,
  • 協調和仲裁業務糾紛,
  • 并将提供風險防控等專業化的配套及延展服務。

2.1 統一支付清算

網聯的核心工作,是為非銀支付機構提供統一支付清算支援,實作非銀機構和商業銀行的一點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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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這種方式,網聯可以擷取所有的交易資料。這也是網聯執行各項工作的基礎。

2.2 監督

有了交易資料後,網聯就可以執行對支付機構的監督工作了。 沒有網聯之前, 支付機構可以通過将錢轉入自己的備付金賬戶,再轉入其它銀行,進而實作原來隻有央行才能做到的“跨行清算”,但是中間明顯并沒有央行參與。 也就是說,央行和各大銀行都無法掌握資金的準确流向,給金融監管帶來很大的困難,成為某些人洗錢、套現的途徑。 網聯的建立讓 KYC (know your customer,了解你的客戶) 在技術上更容易實作。 如果嚴格執行,會對一些灰色地帶的網絡支付帶來巨大打擊。本質上每一筆交易都處于監控之下了。風控能力強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會迎來技術投入上的回報。良币驅趕劣币的情況有可能出現。 于此同時,這對支付機構也是一種保護,在支付寶、微信支付走出國門之際,在國際競争中也能夠在合規的角度得到國家的背書。

2.3 破解資料壟斷

支付機構,特别是微信、支付寶這樣的巨頭, 因大量的使用者帶來的海量資料。這些資料巨頭壟斷形成資訊孤島是極不利于金融産業的監控發展。随着線上支付的擴張,大量交易支付資訊被留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裡,也不利于國家進行宏觀經濟監測和調控。網聯的建立,作為清算平台打破了各個資訊孤島,同時也整合了整個的線上支付資料。

網聯将擁有所有國民的交易資料,而交易背後是一個人的生活軌迹。 随着移動支付最終消滅了現金和銀行卡刷卡,所有交易行為都被電子化,網聯将成為一個金融資料巨無霸。它的商業化道路會非常有想象空間。如果接下來的五年,無現金社會真的實作,網聯有機會順勢推出國家數字貨币。是以央行對區塊鍊技術應該會持續投入。

2.4 扶持中小支付機構

網聯拉平了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銀行端對接能力。因為之前是銀行直聯模式,是以每一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對于銀行接口費用的談判能力差别很大。交易體量越大銀行給的成本越低。銀行為了拉儲蓄,很多接口都是包年甚至免費的。 網聯的出現讓這種差異化縮小,這對中小第三方支付公司是好事情。可以預見會有一個統一的梯度報價出現。這也意味着支付行業靠費率差的商業模式會越來越難。 現在它們隻需要連接配接網聯,并管理好自己的平台和使用者就行了。 支付機構可以把重點放在提升客戶體驗上。 這樣第三方支付公司會有一批洗牌。品牌更新變得很重要,無論 C 端還是 B端,客群識别度成為競争力。網聯本身俨然是通道,再多一層通道的意義其實是效率不高的,“去通道化”的變革會倒逼第三方支付的人才結構。以前隻要懂管道放代理,低價切量大機率玩不轉了。僅僅成為一個網聯的“管道代理商”的公司會承擔更大壓力。

2.5 利好中小銀行

在沒有網聯的情況下, 中小支付機構要連接配接衆多銀行來實作線上支付,而中小銀行也要連接配接兩百多家支付機構,其中商務和技術投入成本巨大的。網聯成立,使得中小銀行隻要對接網聯,即可在支付市場上分一杯羹。

三、業務功能總覽

3.1 業務設計原則

  • 充分考慮存量網絡支付業務需求, 對存量網絡支付業務需求進行充分調研,支援現有合規網絡支付業務。
  • 嚴格落實監管政策要求, 根據監管政策要求,梳理各業務功能模式及流程,在規則設計中確定符合監管要求。
  • 簡化交易處理模式,降低系統處理複雜度,整理歸納業務功能類型,盡可能進行封包複用,簡化交易流程,減少機構、銀行功能開發複雜度。

3.2 功能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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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協定支付

協定支付指客戶需要先進行身份認證及簽約,然後再根據簽約協定進行支付,銀行需要校驗協定資訊。和現有的快捷支付類似。 其中協定支付業務與現有市場的快捷支付業務相比主要增加了銀行端解約的功能。 在支付寶卡通業務改造為快捷支付之後,快捷支付的解約支付機構不再通知到銀行,銀行本身也沒有發起解約的功能,是以銀行系統中保留的簽約資訊不是完全正确的——目前網聯切量資料的遷移方案就需要解決這個問題。 網聯建立後,根據人行發文要求,快捷支付業務的協定資訊支付機構必須和銀行保持一直,并且可以從銀行發起解約交易。 

2. 認證支付

認證支付是指客戶無需事先或首筆交易時與支付機構及銀行簽約,每筆交易時均輸入身份資訊、銀行賬戶及動态驗證資訊,并由客戶賬戶所屬銀行負責對上述資訊校驗後進行扣款的交易。 認證支付業務主要為無支付賬戶體系或者支付賬戶體系應用較少的支付機構開展網絡支付業務時使用。

3. 網關支付

網關支付,是指客戶通過支付機構發起,跳轉至銀行網關驗證客戶身份資訊和銀行賬戶資訊後,向客戶銀行賬戶發起支付指令扣劃資金的交易。 網關支付限定為客戶跳轉至銀行網關進行支付的場景,需要根據銀行要求下載下傳安全控件或插入U盾等安全裝置進行支付,可分為個人網銀、企業網銀。

4. 商業委托代扣

網聯針對代收、代扣業務提出了商業委托支付的功能, 商業委托支付業務,是指支付機構經網聯建立商業委托支付協定,并依據協定約定發起的客戶銀行賬戶資金扣劃業務。 

商業委托支付和協定支付的差別:

  • 商業委托支付具有固定收款人、定期收款的特性,而協定支付沒有此特别要求。
  • 商業委托支付以商戶和客戶簽署的收款協定為前提之一,而協定支付沒有。

商業委托支付業務包括“建立委托”、“解除委托”、“商業委托支付”和“退款”等交易環節。

四、網聯架構設計概述

4.1 設計名額

  • 為支援高速發展的網絡支付業務,平台并發交易處理能力要達到12萬筆/秒,極值處理能力18萬筆/秒;
  • 為了保證使用者的良好體驗,平均交易響應時間要低于1秒(包括銀行的處理時間);
  • 為了保證業務持續平穩運作,系統線上可用率要達到99.99%,并能夠承受城市級的災難。

- 網聯平台總體架構設計的四個關鍵選擇,《金融電子化》,強群力 , 2017-10-09 09:21

4.2 資料中心

網聯采用三地六中心的方案。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租賃了6個機房(非自建機房),單資料中心設計處理能力3萬筆/秒,6資料中心極值處理能力18萬筆/秒。

  • 北京的機房位于昌平區和亦莊經濟開發區;
  • 上海的機房位于靜安區和自貿區;
  • 深圳的機房則位于鹽田區和福田保稅區。

“三地六中心”的分布式架構,也将實作多點多活、備援容錯、智能導流的作用。

4.3 流水号和路由

目前對接網聯的交易, 是按照網聯提供的規則,由接入機構生成交易流水号。

4.4 資料一緻性

網聯在資料處理上有兩大核心原則:

  • 一緻性: 要求網聯保證支付業務聯機交易結果,查詢交易結果以及對賬檔案交易結果的最終結果一緻性;
  • 最終性: 要求支付業務經過網聯轉發并置為終态後,即具有最終性,不可變更,不可撤銷;終态标準為
    • 簽約,解約處理結果以銀行記錄為準,
    • 協定支付,退款交易以網聯交易狀态為準。

五、 接入網聯

5.1 支付結構接入

支付機構采取三大接入原則:

  • 平台配置設定: 網聯平台将根據機構資料中心的位置進行配置設定,就近接入平台的資料中心。
  • 跨地域接入: 機構必須至少接入平台異地的兩個資料中心
  • 跨營運商: 至少選擇2家不同的營運商

針對支付機構的業務規模,網聯将采取多種專線接入方案。

對于大型支付機構來說,必須采用6線接入網聯三地六個資料中心:如果機構是一主一備,則主資料中心對接網聯六個資料中心,災備資料中心采用一樣的政策;如果機構是多活資料中心,則平均接入網聯的六個資料中心。

對于中型支付機構來說,至少采用4線接入網聯三地四個資料中心:如果機構是一主一備,則主資料中心就近接入網聯同城的兩個資料中心,再接入網聯異地的各一個資料中心;災備資料中心采用一樣的政策;如果機構是多活資料中心,則機構每個資料中心接入網聯異地的兩個資料中心。

對于小型支付機構來說,至少采用2線接入網聯異地兩個資料中心:如果機構是一主一備,則主資料中心就近接入網聯異地的兩個資料中心,災備資料中心采用一樣的政策;如果機構是多活資料中心,則機構每個資料中心接入網聯異地的任意一個資料中心。

5.2 銀行接入

相對于支付機構,雖然銀行在市場佔有率上仍然展現出頭部效應,但是并沒有形成寡頭,五大國有商業銀行占據了70%的市場佔有率,12家全國性商業銀行占據了20%的市場佔有率,其他銀行的市場佔有率為10%。目前,大部分銀行具備了兩地三中心的能力,有些具備了雙活的能力,極少數具備了多點多活的能力。和支付機構的接入原則一緻,網聯要求:

  • 國有商業銀行和全國性商業銀行采用6線接入網聯三地六中心,
  • 其他商業銀行至少采用2線接入網聯異地兩個資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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