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孩子對于父母來說都寄托着希望,是铠甲,也是軟肋,是生命中最寶貴的東西。
是以,就算一對夫妻感情破裂了想要離婚,除了财産,孩子的撫養權也是兩人争搶的主要部分。
可在江蘇就有這樣一對奇葩的小夫妻,兩人打算離婚時,卻都不想養他們的女兒,這又是怎麼回事呢?
事件回顧
2016年5月,姑娘方某和小夥于某,經人介紹相識後成為了一對情侶。
相愛不久後,兩人就舉行了婚禮。
起初,婚後的日子過的十分甜蜜,2年後,方某還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女兒。
女兒出生後,兩人開始争吵不斷,因為一點小事就吵得不可開交。
最後,方某忍無可忍提出離婚,但是被法院駁回了。
1年後,兩人的感情已經徹底破裂,到了無法挽回的程度,這一次,方某再次提出了離婚。
而且她還要求孩子由父親撫養,但是孩子父親也不願意養。
其實,作為母親,方某也不想放棄自己的孩子,但她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方某本身要上夜班,而且她的母親身體不好,不僅不能幫忙照顧外孫女,甚至自己也要方某照顧她。
再者之前孩子一直是奶奶幫忙照顧的,方某覺得自己沒有能力去照顧好女兒,是以就希望孩子的撫養權歸父親,孩子還是讓奶奶幫忙帶,比跟着自己更好。
孩子的父親卻也是一肚子委屈,他表示自己工作不穩定還居無定所,也沒有能力照顧孩子。
而且自己母親年紀一年比一年大了,也不能再照顧孩子了,是以也不想要撫養權。
對于兩個狠心父母的互相推诿,法院認為兩人已經嚴重違反了婚姻家庭道德公序良俗,并且直接侵害了未成年的合法權益。
最終,法院經過多方衡量後判決,不準予離婚。
除非,離婚時雙方願意共同撫養孩子,或者一方願意撫養孩子,一方出撫養費。也就是說,不管一段婚姻是否破裂,都應該處理好孩子的撫養問題。
如果處理不好,那就先别離了。
也是希望他們能夠反思自己的行為,孩子是無辜的,不能成為他們感情破裂的犧牲品。
隻能說,孩子出生在這樣的家庭,真是倒了大黴了!
網友們有話要說
對于法院這樣的判決,廣大網友一緻拍手叫好,這樣因為孩子撫養權互相推诿不負責任的父母,就不應該判他們離婚。
既然都不願意要孩子,那麼當初為什麼把孩子生下來?
現在很多年輕的男女,因為父母的催婚,把結婚生孩子當做任務一樣完成。等到日子過不下去了要離婚,卻把孩子當做皮球一樣踢來踢去,誰也不願意養。
要知道孩子不是玩具,生孩子也不是人生的必備選項。
不生孩子是一種人生選擇,但既然選擇了生孩子就要負責任,保護她、呵護她、無論發生任何事情都要護她周全。
不過,也有網友擔心:“法官不許他們離婚,他們會不會把氣發洩在孩子身上,不會虐待孩子吧?”
也有人擔心,就算不離婚,孩子在這樣沒有愛的家庭中長大,恐怕也不會幸福。
還有網友表示,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事情并非個例。
“我們這邊也有個差不多的,男方說隻要女方養小孩就離婚,女方不肯養,就一直沒離成。”
在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女方并未強調不要孩子,可見她對孩子還是有愛的。
隻是男方工作不穩定,這個家庭的生活開銷大機率是靠女方一直工作供應的。
她要了孩子的撫養權,勢必會失去工作,到時候男方若不願意出撫養費,很可能她和孩子都會活不下去。
是以,再次提出離婚時,她放棄了撫養權,隻願意出撫養費。
在這段婚姻中,方某作為母親比起不負責任的父親,顯得更加能讓人同情一些。
而網友則懷疑父親這般不要孩子,是否與重男輕女有關?要是是個兒子,會不會根本不管怎麼樣都會把孩子要過來?
又或者是帶着個女兒不好再婚?
不管怎麼說,法院判不許離婚,對孩子來說暫時都是最好的消息,至少不會被遺棄。
有人說:“一想到當父母居然不用考試,就覺得這個是極不負責任的行為。”
但就算是有考試,生孩子也不是一次答滿分就可以,人生處處都是問題,都需要一一解決。
無論什麼時候,愛和責任,永遠是正确答案。
對于這件事,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