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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道:物》

天道:物

物者,當盡其用。

四方上下為宇,古往今來為宙。凡宇宙之内的日月星辰、天地萬物等等一切有形之物。皆為物者。

物者,有兩個特性:

其一為‘有之’(有形的部分)

其二為‘無之’(無形的部分)

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利’字,由‘禾’‘刀’組成,禾:稻谷。刀割稻谷的動态景象引申為利。利字本意概括為:獲得有形之物來使用。

‘用’字,說文解字曰:施行之。

但凡物者,有形部分可成為他人之利,無形部分即為物之功用,功用即為:可被他人使用此物的有形部分施行之,所得的功效。

物之本:為‘有’(可以了解為基本粒子,探讨基本粒子可以參考弦論)和 ‘道’(吾窮盡所能亦無法言明)相合所生之有形。天地萬物最終都會回歸于有,與道因緣和合産生天地萬物。此過程循環往複,變化萬千,人在此過程中為友善感覺此過程于是定義了時間。

物之性:在這個不知終于何處的變化中産生了物的性。萬物之有形為色相,萬物之性為空性,萬物從無到有再到形體消亡複歸于虛無,這一過程是空性的展現。舉例:泥巴無形可塑造為萬物之形,即為陶器的色相。有形的陶器沒有恒久存在的終将歸于泥土(宇宙産生之前沒有宇宙,宇宙消亡之後沒有宇宙,更何況萬物),萬物都隻是臨時以這種有形的像存在,把時間尺度拉大再來看這些有形的像:如露亦如電,這些如閃電般消失在變化之中的有形之像(包括我們自己),是不是像極了那句話:“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一切執着于有形之物的擷取,都是虛妄不實的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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