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對象_4
一.instance of關鍵字:
判定一個對象是否由某個類(也包括接口)執行個體化出來,或者為該類的子類
二.final關鍵字:
最終的
修飾的變量,不能夠在本類和類外面進行二次修改
不同作用域的局部變量之間沒有關系
兩種思路:1.設定為私有屬性但不提供公共方法給外界通路
2.設定為常量
注意的幾點:
1.修飾的屬性,不能夠在本類和類外面進行二次修改,因為是常量。
2.常量沒有預設值,聲明的時候要初始化(對比成員變量)
3.常量名字要大寫,單詞之間由下劃線分割
4.可以修飾屬性,方法,以及類。修飾類的時候不讷讷個被子類繼承,修飾方法的時候該方法不能被重寫。
三.接口(interface):
接口的組成
1.抽象方法,不能夠存在普通方法
2.不能有變量,隻能是常量
3.接口不能有構造函數
抽象類與接口的差別:
①.抽象類是一種特殊的類,接口是一種特殊的抽象類。
②.都不能直接執行個體化
③.抽象類之間是繼承關系,接口之間也是。類與接口之間是實作的關系
注意的小點:
public interface Usb{
int i=10; //常量 預設會有public static final
// public static final int =10;
void useUsb();// 抽象方法,預設會添加 public abstract
//如果寫成 public void method(){} ------->錯誤
四.抽象類和抽象方法:
抽象類概念
當一個類裡面有某個行為(方法),子類中該方法具體的實作方式不明确的時候,但不明确需求該方法要重寫的,就需要該類對這個方法進行模闆提示,所需具體實作方式交給子類去實作。
抽象類的組成:
普通屬性
構造函數
普通方法
1.有抽象方法的類是抽象類
抽象類裡面可以有普通方法和抽象方法
2.非抽象子類必須全部實作父類的抽象方法
3.如果子類沒有全部實作父類的抽象,該類還是抽象類
4.抽象類不能夠直接執行個體化對象
結論:抽象類就是一個特殊的類
1.抽象類之間可以繼承抽象類
2.非抽象類繼承抽象類必須把其的抽象方法都實作
抽象方法
沒有方法體,同時關鍵字為abstract //模闆
不能和abstract一起使用的修飾符
①.static
②.final
③.priv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