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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财經界的007
- 作者/财經界的007
01、遲來的輿論“審判”
所有命運饋贈的禮物,早已暗中标好了價格。
最近,曾在《永不磨滅的番号》裡出演的男演員朱宏奇就因幾年前給京東金融拍攝的一系列三觀炸裂的網貸廣告被網曝了。
●圖源:微信網友
等等,演員拍廣告都能被網曝?!這什麼世道啊。
咱不妨先來看看廣告,再來評評朱大哥冤不冤。
廣告一:
農民工帶媽媽坐飛機,媽媽不舒服,空姐告知可以升艙,農民工正愁沒錢,朱大哥霸氣說道“升艙的錢我來出”,結果拿着農民工手機一頓操作網貸了15萬。
●圖源:抖音
敢情兒不是自己借的錢不心疼,不用還嗎?!
我都能想象農民工大哥還錢時咬碎的後槽牙了。
廣告二:
農民工帶媽媽到大城市看病買不起36元套餐,朱大哥再次出手,拿過農民工手機一頓操作又借了15萬。
不是,大哥,一頓36塊的套餐,咱有必要借15萬嗎?!
咱也不是道德綁架,正常的劇情走向難道不是應該替農民工付了36塊飯錢嘛。
這難道就是所謂的廣告創意——出其不意?!
廣告三:
農民工帶媽媽去大城市看病住酒店,付不起最低700元的房費,朱大哥又出手幫農民工借了15萬。
咱先不說到城裡看病需不需要住700塊的酒店。
咱就是說這朱大哥也太冒失了,動不動給人借網貸住酒店也是驚到我了。
廣告四:
農民工給爸爸過生日,付不起160元餐費,結果朱大哥扮演的外賣員一頓猛如虎的操作又給農民工借了15萬。
給爸爸過個生日背了15萬外債也是沒誰了,王多魚聽了都直呼666吧。
廣告五:
農民工請朱大哥吃飯,外賣員送上門三個菜,收費200元,農民工給不起。朱大哥轉頭又用農民工的手機借了15萬元付飯錢。
●圖源:上遊新聞
我滴媽,這頓飯是為了感謝朱大哥給自己網貸60萬嗎?
結果60萬還沒還,扭頭又借了15萬?!
要我說,朱大哥這“忽悠能力”不去緬北幹詐騙真是屈才了。
《孤注一擲2》你不當編劇兼主演我不看。
可能農民工大哥還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我算了一下,朱大哥宣稱京東金融萬元日息1.9元,75萬一天的利息就是142.5元,一個月就是4275元。
這裡是現實世界,不是抖音評論區,是以可能很多人一個月的工資都沒這個數。
如此三觀炸裂的廣告,難怪朱宏奇被網曝了。
衆多網友沖進他的直播間、評論區謾罵、諷刺,以至于朱宏奇連發8條視訊回應。
但朱大哥好像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錯誤,直言:
自己因拍攝網貸廣告被網暴,網友不該找他,應該去找廣告公司和甲方,他隻是按照甲方要求演戲。
●圖源:微網誌@青蜂俠Bee
還稱許多罵他的網友都是假正義,哪條法律規定不能拍金融公司的廣告了?
先不說身為一個公衆人物說出這番“甩鍋”的話有多令人震驚。
我好奇的是,這種三觀比某些人五官還醜陋的廣告是怎麼稽核上線的?
02、誰的鍋?
雖然朱宏奇在網友的壓力下道歉了,但從他後續的言談間可以看到,他依然不認為自己有錯。
而京東金融當年的解釋是,該短視訊傳播系因團隊管理不善、審查不嚴,導緻違規上線。
●圖源:京東發言人微網誌
當年的甲方爸爸已經為此付出了代價,相關負責人及其管理者處以開除、降級和扣除績效的處罰。
隻是當年的廣告主演還在為自己“鳴不平”。
“拿錢辦事兒”似乎是朱宏奇為自己找到的天經地義的理由。
但朱宏奇顯然沒明白作為一個公民的法律底線與作為一個公衆人物的社會責任。
參與網貸廣告,虛構農民工貸款升艙、住酒店、吃飯等場景,明顯脫離實際,會誤導消費者。
這是《廣告法》中明确禁止的。
按照法律規定和監管要求,在廣告領域,不能随便講故事,更不能編造假故事。更不能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内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但朱宏奇好像并不這麼認為。
這讓我想起了電影《門徒》裡,“林昆”的一番“受害者有罪論”:
朱宏奇雖然并沒有這麼罪大惡極,但似乎秉持着對于網貸類似的觀點。
要不然也不會除了京東金融的這些毀三觀廣告,還曾化身過技術開發顧問、眼貼專家為企業打廣告。
●圖源:南方日報
暫且不論這些産品到底怎麼樣,但朱宏奇作為演員虛構身份,在廣告中先冒充技術顧問,又冒充眼貼專家,肯定是違反了《廣告法》的規定。
很大程度上來說,朱宏奇已經不是屢沒屢行公衆人物社會責任的問題了,而是違不違法的問題了。
雖然當年這些廣告已經受到了一輪輿論的抨擊,但可以猜測,當年朱宏奇大機率并沒有因為參演這些廣告而遭受任何處罰。
要不然也不會在多年後的今天還在理直氣壯的和網友battle對線了。
究竟誰的錯?
甲方爸爸有錯。
監管有錯。
朱宏奇作為公衆人物沒有職業素養同樣有錯。
03、為“代言費”負責
可能很多人疑惑,這種明顯“一眼假”的廣告怎麼會有人信?
但對于很多沒有任何金融知識的小鎮青年來講,這種廣告的吸引力不可謂不大。
大多數人眼中看到的隻有萬元日息1.9元這種可以忽略不計的“小錢”。
但同時也忽略了借款的本金有多大,以及借款的時間有多長。
還有更重要的一點是,對于多數人來說,出于對明星代言的信任,也就對各種五花八門的金融平台喪失了防備心。
尤其是面對一些知名演員的代言,很多人都投去了無限的信任。
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廣告本身的“狗血與不合理”帶來的影響。
比如此前汪涵代言的“愛錢進”暴雷、胡軍代言的“悟空理财”翻車,在許多網友的自述中,都少不了出于對明星代言人的信任這個理由。
●圖源:玖富官網
加上暴雷的和沒暴雷的,據統計,唐國強、張豐毅、張鐵林、郎朗、王寶強、範冰冰、黃曉明、杜海濤等數十位明星,都曾經為各種網貸平台代言或宣傳。
但無數事實已經證明,明星們也不靠譜。
有汪涵、胡軍背書的金融平台不還是翻車了,有陳赫、關曉彤背書的火鍋店、奶茶店不也坑了一堆加盟商。
為何金融平台翻車機率如此之高,“朱宏奇們”還是如此铤而走險,壓上自己賴以生存的信譽呢?
一切因一個“利”字。
正如《狂飙》裡的台詞:風浪越大,魚越貴。
這是高啟強樸素的商業邏輯,也是明星們接代言最簡單、最直接的考量因素。
據有關媒體報道,内娛一線或流量明星兩年期的代言費高達上千萬,部分男藝人代言費更是接近八千萬。
理智戰勝不了巨額金錢,社會責任也一樣。
畢竟給的實在太多了。
這裡面的悖論在于,明星所獲報酬與責任義務并不比對。
汪涵、胡軍們也好,朱宏奇們也罷,當一陣憤怒的輿論風刮過,“道歉式”公關就是整個事件的全部,最終時間會撫平一切。
說到底,明星們受到的“懲罰”,就像面對哭鬧的孩子父母高高揚起的手,隻會輕輕落下。
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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