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盜墓又被稱為是掘冢、發丘,意思就是活人進入死人的墳墓,拿出珍貴的陪葬物,據曆史記載,早在春秋時期,盜墓行業就十分盛行。
當然在中國古代,盜墓無非隻有兩種目的,一種是報複,正所謂“挖人祖墳會破壞龍脈”,不過更多的是第二種,那就是求财。
正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其實在盜墓這一行,也有很多奇奇怪怪的規矩。
天下霸唱所著的《鬼吹燈》裡說,盜墓人在開棺前,必須在東南角點一支蠟燭,如果蠟燭熄滅了,就代表這口棺材碰不得,需要趕緊離開墓室。
當然,小說畢竟是虛構,不過在盜墓行業确實有很多規矩。
比如在墓中,有兩件東西不能拿,遇到兩種情況不能碰。
不能拿的,就是墓主人随身葬的玉器,還有就是陪葬的銅錢。
在古人心中,玉代表着靈性,墓主人生前一直佩戴的玉佩等,都已經沾上了墓主人的氣息,如果盜墓者拿走,會給自己帶來黴運,是非常不吉利的。
盜墓者不能拿玉,自然好了解,那為什麼連銅錢都不能拿呢?
在解開這個謎團前,我們必須要了解,為什麼在墓中要放銅錢。
古墓裡為何陪葬銅錢?
在中國古代人心中,人的一生有兩件事最為重要,一是結婚,二是去世,是以對于喪葬十分重視,加上古代人的封建思想嚴重,認為人死後是去了另外一個世界了。
是以才有了燒紙,祈禱等等做法。
至于為什麼會陪葬銅錢,有兩個重要原因。
第一就是認為銅錢可以“化煞”。
受到封建思想的影響,古人認為銅錢可以消災辟邪,也就是說可以讓死者安息,不要再摻和陽間的事情。
在古代有孟婆湯,奈何橋等等之說,意思就是讓死者可以早點穿過奈何橋,早點轉世。是以銅錢越多越好。
主要是第二點,古人認為銅錢可以讓死者在另一個世界繼續買東西。
是以人死後,親人會盡可能在陪葬物中多放錢财,除了金銀玉器,銅錢是最能代表“有錢”這個身份的,一般來說,放進去的銅錢都是死者生前那個年代通用的貨币。
其實在古代,這種陪葬銅錢的葬禮很多,比如江西南昌的海昏侯墓,墓主人是漢武帝劉徹的孫子劉賀,是西漢的第九位皇帝,他在位時間雖然隻有27天,但去世時極其隆重。
2011年江西的群衆反映說在建立區大塘坪鄉發現了古墓,考古部門聽過挖掘,最後确定就是劉賀的墓,最後在墓中出土了大量的金銀玉器,還有很多木器文物,當然最讓人驚奇的就是大量的銅錢。
經過計算,劉賀的墓中足足有200多萬枚。
為什麼盜墓者不能拿走銅錢?
其實盜墓者不拿銅錢,原因并不複雜。
第一,陪葬的銅錢價格并不高。
在盜墓行業中,很多人都清楚,墓中最值錢的其實就是玉、珠寶和瓷器,但瓷器容易磕碰,一般盜墓者隻拿走身上穿戴的珠寶和玉等。
要知道,墓中的銅錢都是墓主人生前那個年代所用的通用貨币,就連老百姓家裡也有,一般都是銅所鑄,是以并不值錢。
如果研究過清史就知道,在清朝1000枚銅錢充其量是一兩白銀,如果拿到現在,一枚銅錢大概相當于4毛錢。
第二,風險很大。
一般墓中的銅錢都太多,如果想要全部運出去,并不容易,不僅僅因為銅錢太沉,而且動靜也大,如果被人知道,後果不堪設想。
從唐朝開始,就有制度規定,盜墓為重罪,甚至不在大赦之列。
比如《唐律疏議》就記載:“諸發冢者,加役流;已開棺椁者,絞;發而未徹者,徒三年。”
意思就是,凡是發開死者棺材的,處死,盜墓沒有成功,也要流放三年。
在清朝,對盜墓的懲罰更為嚴格,《大清律例》中有規定,盜走屍體靈柩,勞役2年半。
即便是把銅錢都拿出來,全部重新融化制造,不僅費時費力,而且樹大招風,是以盜墓者還不如不拿。
更何況,在古代鑄造銅錢,都是朝廷把控,根本不會讓人随随便便制造。
典型的例子就是東漢時期的曹操,他曾經為了擴充軍費,大量盜墓,盜取了很多的銅錢,就是為了重新鑄造。
第三,不符合明器交易規矩。
按照古代盜墓行業的規矩,金銀财寶被盜出來後,一般都會去專門買賣的地方換成錢。
一般來說,買家從玉器和瓷器大概是可以推斷出年份,也可能是認為是自家傳世的,如果是大量的銅錢,賣家很快就确定是哪個具體年份。
甚至更為精确的墓主人也會推測出來,這樣就會招來小人的嫉妒,把賣家告發也有可能。
為什麼明器重見天日,會有禍端?
《鬼吹燈》裡有經典台詞,明器一旦重見天日,必回招來禍端,那麼為什麼會這樣說呢?
縱觀曆史上所有的盜墓事件,盜墓的下場都不太好。
比如五代十國時期,擔任過耀州節度使的溫韬,就趁着天下大亂之際,到處挖墓,最後把唐皇墓挖了一個遍,這個在正史也野史中都有記載。
第一,墓中可能會有機關,有命進去沒命出來。
一些古代達官顯貴的墓裡設有機關,雖然機關可能不怎麼精巧,但是也有危險。
比如孫殿英曾盜取了清東陵墓,在盜墓前,他也擔心會不會有機關,是以最後直接用炸藥把墓室炸開,最後從中盜取了大量寶物。
當然,他取出的寶物都換成了孫殿英軍隊的軍饷,也有很多人因為貪婪,把不少寶物都賣給了當鋪,甚至為了生存換了米和面,造成了國寶的流失。
據有關專家推測,現在還沒有挖掘過的秦始皇陵裡面就有很多的水銀,是劇毒物質,很可能就是機關,是以千百年來從來沒有人敢去盜墓。
第二,人心貪婪,會因為分贓反目成仇
清朝的墓中,還有一個墓被盜,那就是珍妃墓。
(電影中說是珍妃墓被盜,還有人說珍妃墓沒有被盜,而是瑾妃墓。)
其實在皇家陵園中,珍妃墓很不起眼,當年跳井自殺後,慈禧太後因為一直夢到珍妃,最後把珍妃屍體打撈上來厚葬,還陪葬了大量金銀财寶。
後來還被拍成了電影,盜墓者因為分贓不均,最後反目成仇,結果遭到人舉報,全部被處死。
在一些盜墓小說或者影視劇中國,盜墓人有各種裝備和工具,甚至還利用高科技等。
其實在現實生活中,大多數盜墓賊人并不像電影中那樣,他們教育程度不高,在利益的誘惑下铤而走險,到處挖墓,挖到了寶物就一賣了之。
其實,這是對死者的不尊重,更是對文物的破壞。
結語
或許,小小的銅錢守護着墓葬的秘密,盜墓者也一直遵守着這個規定,這不僅是道德的限制,更是曆史的保護。
不過在曹操,孫殿英這樣的“盜墓者”面前,利益是第一位的,他們對所謂的規矩不以為然。
盜墓是犯罪行為,大陸刑法明确規定盜墓人情節重的可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财産”。
在現代社會,君子愛财取之有道,盜墓者已經逐漸減少,即便是真的取出明器,也很難出手。
從古人“逝者安息”的角度,還是希望死者在地下安靜長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