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高院工作報告公開,其中重點點名“吳亦凡案件”,指此案件是嚴重犯罪典型。
曾經的頂流,如今卻成為“嚴重犯罪典型”被抓典型,也是他罪有應得。
而在工作報告中,也提到相關案件的幾個重要時間節點和一些未披露的細節。
兩個重要時間節點分别是:2020年11月至12月間,2018年7月1日。
吳亦凡早在2018年7月就開始幹壞事了,1号這天,他在自己居住的地方同他人組織另外兩名女性酒後進行yin亂活動。
而在2020年11月到12月期間,他在自己居住的地方,先後趁三名女性醉酒後無法反抗,強行與之發生關系。
有網友看到這裡當即表示,這不相當于就是2個月内犯事3次了嘛。
從2018年一直到2020年,吳亦凡斷斷續續幹壞事,抓進去踩縫紉機真的是罪有應得。
去年11月他的二審結果也出來了,維持一審原判,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附加驅逐出境。
他還要在裡面踩縫紉機踩許久,踩完後接着被驅逐出境,永遠都不能來天朝了。
他人已進去了,其關聯的公司還欠了大約500萬的稅款。
在19号時,稅務局釋出公告,顯示和他相關的兩家公司——内蒙古凡世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潮廷文化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分别欠繳企業所得稅233萬和294萬。
其中第一家公司的法人是他哥哥吳林,後一家公司全資持股方是他媽媽創立的公司。
現在回頭再來看,吳亦凡真的是很早就“爛透”了,但在過去,他身上竟然還被貼着“單純大男孩”的标簽。
導演管虎曾評價他:
因他在國外長大的背景,我覺得他特别單純,眼睛都是很單純的;懂的事,他其實都不太懂,他有着很幹淨眼睛。
虎子啊虎子,你真的是看人看錯了!
真的就是大型打臉現場,虎子以後估計都不會再随便評價别人了吧…
就是因為外界的這些包裝和錯覺,讓他私底下“為所欲為”。以為有這種包裝的濾鏡,自己就能“躲過去”了,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踩縫紉機是闆上釘釘的事情了。
與吳亦凡案相關的當事人都美竹近況又是如何?
她曾在去年11月發文表示這兩年自己一直不間斷被各種網暴和被黑,對她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影響,但這一路也走過來了,她的抗壓能力有了很大提升,也教會了她怎樣通過正規方式維權。
她表示自己的低谷期已經過去,隻願未來會更好。
最後,不得不再提一個吳亦凡的未來,被驅逐出境後,他被打回加拿大,回到加拿大可能還會面臨化學閹割。
有過來人曾表示這是一種很痛的刑罰。
哎,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
希望在裡面好好反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