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第二十條》由最高檢察院策劃,以情節劇來重新诠釋法律條文。如果把握失當,影片可能會落入一個尴尬的境地:比電視專題片可能更生動一點,但比劇情片更蒼白生硬。從最終的效果來看,《第二十條》在一種走鋼絲的狀态中,有遺憾之處,但總體取得了一種相對的平衡。它通過三個有情緒感染力和生活真實性的故事,将“正當防衛”這一複雜的法律概念變得真切可感、貼地飛行,進而有力地凸顯了法條背後的人性和情感,又在細微處折射了社會的真實面貌,反映了人民群衆對公平正義樸素真摯的渴望。
通過三個案件的“互文”勾勒出主角人物弧光
《第二十條》雖然肩負了“普法”的重任,但是在情節層面依然足夠用心,選擇了三個案件來完成對主題有情感力度的論證過程。第一個案件是公交司機張貴生因為見義勇為,卻被判故意傷害罪,獲刑三年後,心中不服,堅持上訪,最後在車禍中喪生;第二個案件是王永強在被惡霸劉文經欺淩、傷害、威脅之後,手持剪刀憤起反抗。劉文經重傷不愈之後,劉家人堅持要殺人償命;第三個案件是檢察官韓明的兒子韓雨辰看到張科校園霸淩之後,挺身而出,卻被張科的父親報警立案,眼看就要耽誤韓雨辰的前途。
這三個案件涉及不同的家庭,有公交司機,有農民,也有城市小康家庭。影片努力使題材具有一種廣闊的社會輻射面,進而使主題産生一定的現實普遍性,并能引起更多觀衆的切膚感受和深層思考。影片還在這三個案件之間建立了一種巧妙的内在聯系,有力地推動了情節發展,完成了主題表達。
張貴生案屬于“過去完成式”,展現了一個案子經不恰當的審判之後,對于當事人及當事人家人的深遠影響,以及是以帶來的負面社會效應;王永強案是“現在進行時”已到中途的狀态,正面臨不同的起訴方向;韓雨辰案是“現在進行時”的早期階段,韓明與妻子李茂娟正積極奔走,試圖将案件消滅于“萌芽”狀态。從互文的角度來說,這三個案件可以視為一個案件的三個階段,我們可以在每個案件中,借由其它案件作為鏡像,看到它的起因、發展以及後果。這三個案件都由韓明經手,或者與他利益攸關。這樣,三個案件又可以對韓明産生累積性或者交叉性的情緒作用,他會在手頭的案件中,借助過往案件預料各種後果,也會在回顧自己辦結的案件時,因現實的此情此景,設想當年案件起訴時是否有更多的可能性。
影片的情節主線是王永強案的審理,這個案件極為複雜,也極為特殊,涉及了農村治理、打擊農村黑惡勢力、殘障人士的保護等議題。在這個案件的起訴階段,影片細緻地呈現了檢察院内部因不同的辦案思路、對法條的迥異了解,而産生的分歧與沖突。主檢察官韓明本來可以按照習慣和傳統,直接以故意殺人罪起訴王永強,但是,因為有張貴生案的後果擺在他面前,有他自己遭遇的韓雨辰案的焦頭爛額,他開始重新了解“正當防衛”的要義,并反思此前判例的機械教條和簡單粗暴。
從人物塑造的真實性出發,如果影片讓韓明化身為“正義使者”,用一種天然的悲天憫人情懷,為王永強挺身而出,積極抗衡外界的壓力,成為一名不屈不撓的鬥士,固然熱血,卻容易因高調而顯得虛假。當韓明因張貴生案産生了負罪心理,又有自己兒子深陷類似案件中的切膚之痛,他才能對王永強一家人的處境感同身受,進而推動他完成對于法律條文的重新解讀,甚至願意以一己之力,去推翻既有判例,為王永強真正實作法律層面的公平正義,并彰顯枯燥的法律條文背後的溫度與人情。
這樣的人物,并沒有站在道德的制高點,而是通過一次次“道德進階”來豐滿人物的塑造,進而最大程度地引起觀衆的情緒共鳴。相比之下,影片對于呂玲玲的塑造有符号化的傾向,她對于王永強異于常人和常理的同情與關心,稍嫌突兀和刻意,缺少必要的前期鋪墊;她身上的耿直、潑辣,有時也帶有表演的成分,像是為了強化人物的性格特點,而讓人物對某些人和事反應過度。
影片在韓明身上勾勒了令人感動的“弧光”,他從一個循規蹈矩地遵從法律條文規定的檢察官,開始對于法律有了更為深刻的了解,對于法律的性質與目的,有了更具人情味的洞察力。這時,韓明超越了“平庸的惡”,人物形象顯得親切感人,心理轉變的軌迹也清晰可見,相關“激勵事件”紮實動人,觀衆也在對人物的認同心理中順應了影片的價值導向引領。
情感叙事飽滿但喜劇表達有所欠缺
影片善于在特定的倫理情境中,營造飽滿的情緒氛圍,并通過相當篇幅的情感渲染,對觀衆完成更為深沉的内心觸動和思想震撼。
例如,影片用演員表情中的拘謹、緊張,放大了張貴生刑滿釋放之後的落魄與不甘,令人心生憐憫。尤其張貴生死于車禍之後,他未成年的女兒因痛苦和自責,極力克制着自己的眼淚,同樣令人動容。這些情境,無疑對韓明形成了極大的道德壓力,對于觀衆而言則是一次強烈的情感刺激。尤其在王永強案件中,影片在角色設定上,一邊安排了劉文經這個邪惡殘忍的村霸形象,而在另一邊将王永強的妻子郝秀萍和女兒娟娟設定為聾啞人;情節上,郝秀萍長期遭受劉文經欺淩甚至被逼從高樓跳下、而娟娟又遭綁架等等,這都是一顆顆催淚炸彈,令觀衆在憤懑、同情中情難自已。
通過這種飽滿的情感叙事,這些被“第二十條”法條傷害的當事人,讓韓明再不可能無動于衷,他意識到,正确的事都有代價,但有代價,也必須去做。在見證了張貴生的遭遇之後,韓明意識到,檢察官“辦的不是案子,是一個人的人生”。在處理王永強案和自己兒子的案子時,韓明進一步意識到,法律從來不是冰冷的條文,它是天理、國法,但也有人情。如果法律不能滿足老百姓對于公平正義的期待,那這樣的法律既無能,又冷漠。
在最後那場聽證會上,韓明對衆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力挽狂瀾,看起來是為了推翻以前不合理的判例,實際上是在拯救四位女性:張貴生的女兒,郝秀萍和她的女兒娟娟,還有一位是韓明因沖動而被拘留的妻子李茂娟。這四位女性中還有兩位未成年人,她們會長大,會因這些判決對這個社會産生不一樣的情感态度,甚至建立不一樣的價值觀。這樣,影片将韓明的行為不僅具象化為拯救無助的女性,同時也是拯救下一代,拯救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和社會風氣。正是在這種藝術化的進行中,一次本來有些高調空洞的法制教育,在道德情感叙事中變得具體可感,真實動人。
影片立意高遠,理應在一種嚴肅的氛圍中,讓觀衆看到受害者的無助,看到正義伸張的艱難,進而闡明重新定義“正當防衛”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然而,置于春節檔“合家歡”的背景下,影片又需要安插相當比例“喜劇”橋段,而這部分内容,主要被安排在了韓明的家庭内部。如何讓嚴肅深刻議題不被喜劇元素所幹擾、稀釋,如何讓濃烈飽滿的悲情叙事不被喜劇元素截斷、轉向,都考驗着主創的藝術功力。
在完成喜劇性這項考題時,主創提供的一些密集對話顯得意義稀薄。例如,關于韓明與呂玲玲是大學時戀人的事實,妻子李茂娟醋意大發,多次發飙。關于如何處理韓雨辰的道歉事宜,夫妻兩人也爆發了多次的争吵。在這些争吵中,當事人像是故意在避重就輕,極力回避核心問題,卻在一些無關緊要的瑣事中吵得不可開交,這些獨幕喜劇化的争吵場景對于情節發展并無助力,對于主題表達更是毫無必要。
“普法”或者說是“司法題材”這樣厚重題材的電影能否與“喜劇性”或者說“通俗性”相容?其實張藝謀早前的《秋菊打官司》一定程度上就給出了答案。喜劇性不一定是要靠抖包袱的台詞實作,它也可以從捕捉并凝練現實生活中的荒誕景觀,透視剖析人物的沖突性與複雜性等等方式實作,進而能叩問出更為深刻的命題。從這一點上來說,《第二十條》在内容和形式之間所産生了割裂和龃龉,不得不說是一種遺憾。
文:龔金平(複旦大學藝術教育中心教授)
圖:資料圖
編輯:郭超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