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這個請求真是太離譜、毫無道理了,是以我堅持認為不能支援這樣的做法。無論是站在法律層面看,還是站在社會公德的角度講,這種現象都是根本行不通、不容忽視的。
對我來說呀,答應給工資後再開始工作,可能會誘發一些惡意讨薪的現象。惡意讨薪就是指那些勞工或承包商為了追讨薪酬采用了違法的手法,比如拉橫幅、影響交通秩序等等,這樣做會讓事情變得更加混亂麻煩。而且呢,你這麼做還可能讓别的勞工誤以為他們也應該這麼優待,因為這個對所有人都平等。
以法律的觀點看呢,拿到工資後再開始工作可不是那麼簡單。雇主應該在約定好的日子給你們工資,假日的話就提前在最近幾天工作日支付。要是你先拿到了工資,那麼就會破壞雇主的财政計劃,也可能讓他們無法履行按照法律規定的薪酬發放程式。
從倫理的立場看的話,先拿到工資可能會讓人們覺得你公司對待員工的标準并不公正。有的勞工也許是以對你公司産生不滿情緒,甚至可能釀成更多争端和沖突。
總的講啊,先拿到工資後再開始幹活,不僅僅在法律和道德上存在着質疑啊,而且可能會引出惡意讨薪等一堆麻煩事兒。大家都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們每個勞動者都應該尊重并遵守相關的法律準則和勞務合同,同時確定我們處理工資支付的問題時保持冷靜理智,絕對防止任何違法或不道德的行為。如果将來有人在工資支付上遇到問題了,那應該通過合法、可靠的管道去維權,比如說跟雇主們好好溝通協商,或者通過尋求專業法律協助等方法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