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男子控制87個賬戶炒一隻股票,獲利近1億,證監會罰沒2.7億
日前,證監會通過官方網站釋出行政處罰決定書(王斌)。處罰書資訊顯示,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11月17日,王斌控制使用87個證券賬戶交易“電光科技(002730)”股票,獲利共9027.51萬元。
王斌出生于1990年,現居浙江省溫州市。證監會的處罰書顯示,操縱期間,王斌通過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交易等方式影響“電光科技”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
據悉,操縱期間,王斌的賬戶組期初持有“電光科技”2553.85萬股,期間買入1.50億股,買入金額19.32億元,截至2021年11月17日,對應賣出1.46億股,賣出金額19.65億元。在此期間,“電光科技”股票價格從11.43元最高漲至19.21元,最低8.34元,振幅130.34%。
證監會方面認為,王斌操縱“電光科技”的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基于此,證監會決定沒收王斌違法所得9027.51萬元,并處以1.81億元罰款,合計罰沒2.7億元。
值得關注的是,在同一時間,證監會還釋出了另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被操縱股價的公司也是電光科技。
上述行政處罰書顯示,2020年10月12日,居住在浙江樂清市的陳積雷使用“鑫管家”子賬号(涉及63個證券賬戶)開始買入電光科技股票。2020年11月19日,陳積雷通過“鑫管家”持有“電光科技”達到1712.52萬股,占有表決權股份的5.31%。而陳積雷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五日内未履行報告及公告義務并且繼續交易。2020年12月14日,陳積雷持有“電光科技”持倉占比最高達到7.91%。
陳積雷在持股超5%後繼續交易,共買入4.7億元,賣出2.19億元。在此期間,陳積雷虧損1353萬元。
證監會認為,陳積雷超比例持股未按規定披露,在限制轉讓期内買賣股票違反了《證券法》第三十六條第一款和第六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基于此,證監會決定,對陳積雷超比例持股未按規定披露的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對陳積雷在限制轉讓期買賣股票的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100萬元罰款,合計罰款200萬元。
公開資訊顯示,電光科技于1993年創立,總部在浙江省樂清市,是防爆電氣全面解決方案服務商。現産業已涵蓋礦用防爆、石油化工防爆、電力裝置、應急救援、監測監控、軍工、電子、計算機系統等領域。
據電光科技此前公布的2023年度業績快報,報告期内,公司實作營業總收入13.77億元,同比增長11.95%,營業利潤1.36億元,同比增長44.3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196億元,同比增長33.13%;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04億元,同比增長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