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一起綠化帶維修費糾紛案引發廣泛關注。據悉,該市一名為謝某人為了避讓電瓶車時,不慎駕車撞壞了路邊一段綠化帶的四塊磚。交警後定責,由謝某人的保險公司承擔磚塊維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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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保險公司同當地一個政府工程公司彙報維修費用時,對方給出的磚塊價格接近兩千元一塊,總費用達到了9000元,引起保險公司的質疑。之後雙方無法就價格達成一緻,結果謝某人至今無法取回随車證件。此事經媒體報道後,也引起廣大網友熱議。
這天價賠付?對保險公司和當事人來說,9000元的維修費用實在過高難以接受。根據現有資訊披露,該段綠化帶使用的磚塊材質系高定磚,一塊磚價格被估計在兩千元以内。
有網友表示實際上,市面上常見的高品質建築材料大理石一塊不超百元,用之于路邊綠化帶顯然過于浪費。而該工程公司作為政府項目執行方,材料采購是否存在腐敗問題,也值得懷疑。
還有網友通過推算,四塊正常大理石加上簡單人工費用,開銷不足千元,即使按兩千元一塊計算也僅需八千元。而工程公司提供的價格明顯高于市價,難免讓人産生不必要的牟利猜忌。
另一方面,作為市政設施運作的公共資源,其建設及維修成本理應追求最大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率。投入近萬元維修四塊磚是否值得,也令人質疑。
這起事件再次凸顯了大陸部分政府項目中存在的低效成分。一方面,部分工程機關在項目執行中存在撈錢成分,價格難以推散;另一方面,相關監管部門監管不嚴使得這類行為難以遏制。
作為空氣污染日趨嚴重的今天,公共綠化設施對人們健康至關重要。但其建設與營運是否成本效率足以支撐其應用價值,也該引起社會廣泛思考。
這幾方面有必要進行改進
一是打擊政府項目中存在的腐敗行為。相關監管部門應加強對政府工程招投标流程的監管,杜絕機關内部串通誇大報價的性。同時也應建立更公開透明的第三方評估機制,規避利益串聯導緻的價格問題。
二是提高公共資源管理效率。政府在規劃和興建公共設施時,應考慮最成本效益高,低成本原則。如有必要,也可推行物聯網等新技術提升資源利用效率。
三是完善民事糾紛解決機制。此類涉及多方補償的個案,如何為當事人提供更優質更高效的解決途徑,也值得司法部門重視。
四是增強公衆監督守望意識。隻有公衆積極把關參與監督,政府和相關機關才可能意識到自身行為的社會成本,自覺改進。
此次事件再發光了政府項目管理存在的痛點,期待各方能夠進行深度反思,排除腐敗因素,提升公共資源配置設定的有效性與公平性,最大限度造福社會大衆。
我質疑的不是石頭的價值,而是一個綠化帶的石頭非要做怎麼貴嗎?要是能節約成本,把這些錢造福百姓該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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