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病毒性肝炎簡稱B肝,是一種由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機體後所引起的疾病。乙型肝炎病毒是一種嗜肝病毒,存在于肝細胞内,并損害肝細胞,引起肝細胞發炎壞死纖維化。乙型病毒性肝炎屬于國家法定的乙類傳染病,是以,乙型病毒性肝炎具有傳染性。這裡,帶您了解乙型病毒性肝炎那些小常識。
一、乙型病毒性肝炎的血清學标志物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是感染B肝後會出現的名額。HBsAg具有免疫原性,可刺激機體産生相應的抗體。HBsAg陽性可協助乙型肝炎的早期診斷和鑒别診斷,可以估計乙型肝炎的預後,篩選供血員及各種血制品及進行流行病學研究。
乙型肝炎表面抗體(HBsAb/抗-HBs)是一種保護性抗體。體内出現了抗-HBs,就證明人已經産生免疫力。人自然感染HBV或注射乙型肝炎疫苗後,均可産生抗-HBs,但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産生抗-HBs的。
乙型肝炎e抗原(HBeAg)在乙型肝炎潛伏期的後期出現,略晚于HBsAg出現,而消失較早,與HBV-DNA密切關聯,可作為急性乙型肝炎輔助診斷和觀測預後名額,有助于判斷乙型肝炎患者或HBV攜帶者的傳染性強弱;HBeAg陽性提示HBV在體内複制;母嬰傳播中,孕婦分娩時HBeAg(+)可能擴大母嬰之間的傳播率。出現e抗體(HBeAb)常提示HBV增殖減弱或終止。但如果HBV基因的前C區核苷酸序列改變阻止了HBeAg的形成,血液循環中仍有HBV存在,肝病可能繼續發展,并逐漸演變成肝硬化。
二、如何閱讀B肝五項?
B肝五項化驗又稱“兩對半”,檢測名額包括表面抗原HBsAg、表面抗體HBsAb、e抗原HBeAg、e抗體HBeAb、核心抗體HBcAb。定性檢測隻報告陽性或陰性,定量檢測标出具體數值,更為精确。
HBsAg | HBsAb | HBeAg | HBeAb | HBcAb |
+ | 急性早期 | |||
+ | + | 急性肝炎早期,傳染性強 | ||
+ | + | + | 大三陽 | |
+ | + | + | 小三陽 | |
+ | + | 慢性B肝表面抗原攜帶者易轉陰或急性感染趨向恢複 | ||
+ | + | 急性B肝、慢性HBsAg攜帶者 | ||
+ | + | + | + | 急性B肝感染趨向恢複或慢性B肝病毒攜帶者 |
+ | + | 視窗期,HBV感染過,表面抗體快出現了 | ||
+ | 紮過疫苗 | |||
+ | + | B肝恢複期,已有免疫力 | ||
+ | + | + | 急性感染恢複期或既往感染有免疫力 | |
+ | 既往感染過未能測出HBsAb、恢複期HBsAg已消失HBsAb尚未出現、無症狀HBsAg攜帶者 | |||
過去和現在未感染過HBV, 但目前沒有保護性抗體 |
三、什麼是“大三陽”、“小三陽”?
“大三陽”是指表面抗原、e抗原、核心抗體陽性,“小三陽”是指表面抗原、e抗體、核心抗體陽性,兩者的差別就在于e抗原陽性還是e抗體陽性。
很多患者認為“大三陽”比“小三陽”重,其實不然,以前在HBV-DNA的檢測方法沒有建立或敏感性較差的情況下,e抗原陽性表示病毒的複制,但在今天,歸根到底還是要看B肝病毒檢測是否陽性,而不能僅僅注意e抗原陽性與否。是以其實真正決定患者病情輕重的是B肝病毒載量、肝功能、凝血功能、影像學情況和臨床症狀。
現在一般認為,“大三陽”患者體内有乙型肝炎病毒的活躍複制,且其血液、唾液、精液、乳汁、宮頸分泌液及尿液可以具有傳染性,應注意複査肝功,若發現異常應及時治療。而“小三陽”的患者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肝功能長期正常,B肝病毒量HBV-DNA陰性,稱之為“穩定的小三陽”,傳染性低;第二種情況是肝功能檢査反複異常,HBV-DNA陽性,稱之為“不穩定的小三陽”,主要是由于乙型肝炎病毒發生變異,也有較高的傳染性,患者的病情可能較重和發展更快,當肝功能異常時要注意及時治療。
B肝“大三陽”治療的關鍵是促使B肝e抗原HBeAg轉陰。“大三陽”患者通過治療逐漸控制B肝病毒的複制程度,促使e抗原轉陰或向小三陽轉化,也就是說“大三陽”是可以轉換為“小三陽”的。
四、什麼是B肝病毒攜帶者?攜帶者需要治療嗎?
B肝病毒無症狀攜帶者主要是通過血液途徑傳播導緻的,自身感覺沒有肝發炎狀和體征,各項肝功能化驗正常,經半年以上觀察均無異常變化。一般符合以下條件:
1.HBsAg陽性,包括所謂的“大三陽”和“小三陽”。
2.肝功能檢査正常。
3.沒有肝病的症狀及體征。
4.B超正常。無症狀HBsAg攜帶者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健康人”,這些人體内有病毒存在,是以有傳染他人的可能性。
B肝病毒攜帶者,如肝功能、彩超、AFP及白細胞、血小闆等正常時,除不能捐血外,可照常工作和學習,一般不必治療。但B肝病毒攜帶者在日常生活中必須注意下列幾點:
1.定期(3~6個月)複查肝功能、彩超、AFP、白細胞、血小闆等;
2.忌酒;
3.生活規律,避免過累;
4.注意個人衛生,防止唾液、血液污染周圍環境,感染他人,所用食具、刮刀、牙刷等應與别人分開;
5.如HBeAg或HBV-DNA陽性,則不宜從事接觸食品加工及幼托相關的工作。
五、哪些B肝患者需要抗病毒治療?
B肝抗病毒治療是為了最大限度的長期抑制病毒複制,減少傳染性,改善肝功能,減輕肝組織病變,改善生活品質,減少或延緩肝硬化、肝衰竭、肝癌的發生,延長生存時間,部分患者可臨床治愈。
适應症包括:①大三陽患者HBV-DNA≥105 IU/ml,小三陽患者DNA≥104 IU/ml; ②ALT≥2倍上限;如用幹擾素治療ALT應≤10倍上限,血TBIL≤2倍上限;③如ALT<2倍正常值上限,但組織病理學Knodell HAI指數≥4,或中度(G2-3)及以上發炎壞死和(或)中度(S2)以上纖維化病變。注意排除由飲酒、藥物等其他因素所緻的ALT升高,也應排除因應用降酶藥後的ALT暫時正常。
總的來說,病毒量比較高、肝功能異常,彩超提示肝纖維化、肝硬化、肝癌時需要抗病毒治療,另外有家族史的患者需要盡早抗病毒治療。具體什麼樣的患者什麼時候需要抗病毒還需要醫生具體分析,不可盲目用藥。
另外,B肝抗病毒治療是一個長期的、複雜的過程,不要輕易開始,也不能随意結束。由于幹擾素和核苷類藥物都隻是抑制HBV複制,而不能徹底清除病毒,是以治療時間較長,尤其是核苷(酸)類藥物,需要長期用藥。許多患者在抗病毒治療後症狀減輕或緩解,肝功能恢複正常,就想當然地認為已經治好了而自行停藥,擅自停藥很容易導緻HBV重新複制,使患者病情反彈,過去的治療前功盡棄,還有可能因病情惡化甚至肝衰竭而危及生命。是以提示患者在應用抗病毒藥時要科學、規範用藥,不能随意停藥或換藥,也要避免漏服、加服或補服。隻有經過醫師評估、達到停藥标準後,方可停藥。在停藥後,還要定期随訪,嚴密觀察,及時發現複發。
一般來說,在治療前應測定肝腎功,血正常、甲功、血糖、尿正常,病原學(B肝五項、DNA)标志,中年以上患者應做心電圖、彩超、測血壓、眼底。治療開始後第1個月每1-2周查一次血正常,以後每個月查一次直到治療結束;肝功每個月測1次,3個月後開始每3個月一次;每3個月測一次病原學标志、甲功、血糖、尿正常;定期評估精神狀态,有明顯抑郁時應立即停藥。治療後無論有無應答,停藥後6個月内每2個月檢測1次,以後每3-6個月檢測一次肝功、DNA等。是以,應用抗病毒藥物的患者一定要注意定期複查。
六、肝炎-肝硬化-肝癌三部曲一定發生嗎?
不一定,一般患者首先是急性肝炎,急性肝炎可能治愈,未治愈可能變成慢性肝炎或病原攜帶者,病原攜帶者一定條件下(由于免疫力改變)可變成慢性肝炎。慢性肝炎可以病情穩定,一部分人由于飲酒等誘因導緻病情進展,出現肝硬化,肝硬化可長期保持不變,為代償性肝硬化,也有一部分人病情進展為失代償性肝硬化或者并發肝癌,導緻死亡。
是以隻要患者遵醫囑用藥,不做一些損傷肝髒的行為,就會避免肝髒向不可逆的方向進展。
七、B肝媽媽能生出健康寶寶嗎?
B肝的主要傳播途徑包括:母嬰傳播、血液傳播和性傳播。目前大陸以母嬰傳播為主,母嬰傳播占到新發感染的40%~50%。1歲以下嬰幼兒的B肝感染慢性化風險為90%,而成人期感染B肝後慢性化風險<5%。是以,阻斷B肝母嬰傳播是消除B肝的關鍵。許多人認為B肝媽媽生育的寶寶一定也是B肝患者,這種認知是完全錯誤的。B肝是一種傳染性疾病,而不是遺傳性疾病,通過全流程、規範的母嬰阻斷可以孕育出健康的新生兒。
B肝病毒母嬰傳播與孕婦高病毒含量密切相關,是以降低孕婦血中病毒含量有望減少宮内感染和産時感染。《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年版)》提出,妊娠期的婦女如果B肝病毒DNA超過105 IU/mL(臨床一般會說病毒載量已經達到5次方),建議在妊娠24-28周時進行抗病毒治療,可以有效降低病毒載量,進而阻斷母嬰之間的病毒傳播。
分娩時,如果B肝病毒進入新生兒血液後立即注射B肝免疫球蛋白,可以中和新生兒血液中的B肝病毒。注射時間越晚,病毒已進入肝細胞的可能性越大,預防效果越差。是以,目前要求在出生後6小時内盡早接種B肝高效價免疫球蛋白并在不同部位同時接種B肝疫苗,嬰兒1月齡時接種第2針B肝疫苗,6月齡時接種第3針B肝疫苗。隻要完成了全程B肝母嬰阻斷程式,所有的新生兒均推薦母乳喂養;妊娠中晚期使用替諾福韋(TDF)行B肝母嬰阻斷治療者,母乳喂養不是禁忌症。應用其它抗病毒藥物治療者,産後依醫囑停藥,可根據臨床醫生訓示,決定是否及何時進行母乳喂養。
經過多年的臨床、科研實踐,目前已經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B肝母嬰阻斷流程,包括孕産婦篩查、評估、妊娠期管理、分娩管理、嬰兒免疫、随訪等步驟。隻要按照完整、規範的B肝母嬰阻斷方案,可顯著降低新生兒的感染率。B肝家庭完全可以孕育健康的寶寶,讓孩子擁有更加幸福、燦爛的人生!
作者:鄭佳連 陳普照 李涵
來源:沈陽市衛生健康服務中心
編輯:陳雅夢
校對:李涵
初審:佟霞
稽核: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