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份
《中國消費者報》對北京部分商場
地下停車場停車交費
須先注冊會員的現象進行了報道
引起各方關注
相關部門也加強了對此類問題的整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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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有消費者向
《中國消費者報》3•15消費者之聲
全媒體互動平台反映
在北京首都機場停車開發票
在維恩口腔診所簽署知情同意書時
均遇到了要求強制關注公衆号的問題
強制關注公衆号場景多樣
開發票、簽署知情同意書
都需要關注公衆号
“在首都機場停車開發票還要關注公衆号?現在不是在整頓這類問題嗎?”
日前,北京消費者張女士告訴記者,她在北京首都機場停車場出場交費時,向收費處服務人員索要發票憑條,對方稱需要關注“驿停車”公衆号才能開發票。“停車樓可以ETC結賬,但我一直沒搞清楚怎麼開發票,以前可以在人工出口處領取一張印有二維碼的憑條,掃碼就能開發票,現在越弄越複雜了!”張女士說道。
針對消費者回報的新聞線索,記者于4月23日一早駕車前往首都機場T3航站樓停車樓。記者看到,在停車樓入口處的閘機上印有驿停車的辨別。記者将車停放在D區。4月24日下午,記者驅車離場。在停車場出口收費處,有自助出口、ETC/自助出口及人工出口。記者選擇了人工出口,交費後,從業人員告訴記者開發票需要關注“驿停車”公衆号或者進入同名小程式。
首都機場T3航站樓停車場設有人工交費、自助交費和ETC/自助出口。桑雪骐/攝
4月25日一早,記者再次駕車前往首都機場T2航站樓,在航站樓停車場入口及航站樓内部看到多處“驿停車”的辨別。當晚,記者駛離停車場時,被人工出口服務人員告知,可以通過“驿停車”小程式開發票,在人工交費處的外牆上,張貼着進入小程式開發票的操作說明。
首都機場停車開發票需要關注“驿停車”公衆号。桑雪骐/攝
除了停車交費
在其他消費場景中
消費者也可能遇到
被強制要求關注公衆号的情況
北京消費者李女士向記者反映,前不久,她在維恩口腔治療牙齒,在簽署知情同意書時被要求關注公衆号,線上上填寫個人資訊後,再完成線上知情同意書的簽署。“以前簽署紙質版知情同意書很簡單,但到了線上就變得很麻煩。”李女士說,線上注冊後不久,不時會收到擡頭為“樂牙”的各類通知、促銷資訊等,便取消了關注。
記者嘗試搜尋“維恩口腔”微信公衆号,找到“北京維恩口腔門診部”公衆号并進行關注,進入公衆号後,發現公衆号中意見回報、包含多項知情同意書的診療須知等項目,均提出進一步擷取消費者個人資訊的申請。
協定條款可能會随時修改
消費者知情權難保
記者在首都機場停車場調查時還發現,搜尋“驿停車”公衆号并關注後,當記者同意“使用者隐私提示”和其獲得公開資訊權限申請,點選“查詢交費”按鍵後被提示“目前車牌号未查詢到入場資訊”。記者隻好又去“小驿車主”注冊,綁定手機号後,成為該公衆号的粉絲之一。在個人首頁發票管理一欄,記者找到了自己的臨停交費記錄,并開具了發票。記者查詢驿停車公衆号資訊了解到,公衆号認證主體為驿停車(北京)科技有限公司,IP屬地為四川,注冊時間為2020年5月13日。
記者查詢小程式服務協定,在服務條款的确認及接受規定第三條中注明:
“驿停車有權對本協定條款及相關規則不時地進行修改,修改後的内容一旦以任何形式公布在驿停車相應平台上則立即生效,并取代此前相關内容。您應不時關注驿停車公告、提示資訊及協定、規則等相關内容的變動。如您不同意本協定及/或随時對其的修改,您可以主動停止使用驿停車提供的服務;您一旦使用驿停車服務,即視為您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協定各項内容,包括驿停車對本協定随時所做的任何修改”。
張女士向記者提出質疑:
“協定想改就改,還得随時關注。要是不同意,怎麼開發票呢?”
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蘆雲對記者表示,這類條款多從國外引入,雖然目前還很難說其觸犯了哪條法律法規,但其規定一旦使用即視為同意,讓消費者感到被強制。平台頻繁改動條款,消費者難以及時了解,是以也就很難實作完全的知情。蘆雲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對消費者進行顯著方式提醒,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規定變動需一對一告知,但目前部分企業未做到。
蘆雲認為,針對此類問題,可以通過公益訴訟的方式促使其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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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桑雪骐
編輯/李曉雨
監制/何永鵬 任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