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東番禺,兩名男子因騎行無牌共享電單車被交警開具罰單,引發了廣泛的社會讨論。
事件始末
2024年6月23日,廣東民生電視台現場報道了一起引人注目的交通執法事件。兩名男子在廣東番禺騎行共享電單車時,因車輛無牌照被交警攔下并開具罰單。這一行為不僅引起當事人的不滿,甚至路人也忍不住上前質詢交警。
面對質疑,執勤交警解釋道,根據相關規定,無牌車輛上路屬于違法行為,必須依法處罰。這一回答反而引發了更多疑問:既然無牌不能上路,為什麼共享電單車可以合法經營?商家可以合法投放,而市民使用卻要承擔法律風險,這種情況是否合理?
官方回應
廣州番禺區交警大隊于6月24日作出回應。他們重申,根據現行法規,無牌照電動車上路确實屬于違法行為,執法人員必須依規處罰。這一回應似乎意味着,共享單車的投放可能是合法的,但使用者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風險。
同一天,廣州市交通局也對此事作出回應。他們表示已成立專班,開展相關執法整治工作。這一表态進一步确認了騎行無牌共享單車被罰款的行為在現行法律法規下是合法合規的。
網民反應
這起事件在網絡上引發了熱烈讨論。許多網友對現行政策提出質疑:
"為什麼共享單車不上牌就可以營運?是誰準許的?"
"本來是正常交易,為什麼就變成違法行為了?"
"為什麼不能由商家承擔損失,反而要讓使用者承擔?"
還有網友指出執法過程中的疑點:
"按照以往的做法,違法行為不是應該人車并罰,先扣車嗎?為什麼這次隻罰人不扣車?"
深層思考
飯店碗髒,罰款顧客,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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